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环保部:地方政府核发排污许可证时应对企业自行监测提出明确要求
环保部:地方政府核发排污许可证时应对企业自行监测提出明确要求环保部近日印发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以下简称《总则》)《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排污
环保部近日印发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以下简称《总则》)《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造纸工业》。这三项环境保护标准的出台,为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规范自行监测行为提供了系统性技术指导。
重点排污单位开展排污状况自行监测是环保法明确的责任和义务。《环保法》明确提出“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要求“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而此前,我国一直缺少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系统性的技术指导文件。据环保部环境监测司司长刘志全介绍,过去在对企业自行监测日常监督检查及现场检查中发现,部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方案的内容不合理,存在排污单位未包括全部排放口、监测点位设置不规范、监测项目仅包括主要污染物、监测频次设计不合理等问题。
《总则》对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的制定、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信息记录和报告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火力发电及锅炉、造纸工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包括自行监测方案,信息记录和报告两个核心内容,结合行业排放特点和管理要求,对《总则》中相应内容进行细化。
据刘志全介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是排污许可制度的主要技术支撑文件。地方政府在核发排污许可证时,应参照相应的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对企业自行监测提出明确要求,并在排污许可证中进行载明,依托排污许可制度进行实施。另外,对于暂未发放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应自觉落实《环保法》要求,参照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开展自行监测。
那么,企业如何编制自行监测方案?刘志全表示,编制企业自行监测方案时,应参照相应的指南,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第一,开展自行监测方案设计,应从监测活动的全过程进行梳理,考虑全要素、全指标,进行系统性设计。
第二,监测方案设计时,应针对不同的对象、要素、污染物指标,体现差异性,突出重点,突出环境要素、重点污染源和重点污染物。
第三,对于国际上开展的监测内容,而我国尚未纳入实际管理过程中的内容,可暂时弱化要求。对于管理有需求,但是技术经济尚未成熟的内容,在自行监测方案制定过程中,予以特殊考虑。对于部分当前管理虽尚未明确的内容,已引起关注的内容,采取适度前瞻。
刘志全说,对于部分污染差异大、企业数量少的行业,单独制定行业指南意义不大,这类行业企业可以参照《总则》开展自行监测。行业指南未发布的,也应参照《总则》开展自行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