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尴尬的“光伏农业”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17-04-10 12: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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尴尬的“光伏农业”:2017年的中国光伏农业,一定不是发展之年,而是思考之年。当前,光伏农业发展到了一个尴尬的时期。光伏农业所以久被关注,不是一个“噱头”,

:2017年的中国光伏农业,一定不是发展之年,而是思考之年。

当前,光伏农业发展到了一个尴尬的时期。

光伏农业所以久被关注,不是一个“噱头”,更不是一个阶段性的产业现象,而应是未来中国农业的一个重要细分市场,因为它具有两大价值。一个是,因为中国能源供给的逆向分布和光伏发电独具的分布式优势,可以实现东部有限土地的双重利用;一个是,因为光伏发电的确定性收益,可以部分对冲和化解农业种植不确定收益的风险,有利于鼓励资本进入农业种植业领域。

可是过去几年,我们看到光伏农业经历了这样一个发展曲线:

2014年初,在光伏企业竭力开发光伏电站资源的背景下,使得“光伏农业”在成为一个光伏市场机会的同时,也成为一个光伏产业的热词。一时间各种光伏媒体中,有关光伏农业的技术和市场开拓信息大量涌现,好像光伏为农业找到了光明之路。

2016年,光伏农业发展成为一个“现象级”现象:昌盛日电转版成功,成为第一个以光伏农业为主要投资市场的A股上市公司;因占用农田、破坏环境等原因,各地光伏农业项目屡屡被告停工和罚款;国土部对天津、浙江国土管理部门,两次重申农业光伏必须按照建设用地来实施。一时间在光伏农业的报道中,负面信息不断,好像光伏农业之路越走越窄。

光伏农业的相关机构到了需要重新思考的时候。

光伏农业的独特价值是不容置疑的,当前的尴尬局面是因为界定不清。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的发展从来是走在政策、法律前面的,光伏农业的发展也难例外,特别是当它触碰了国家“18亿亩土地红线”这一铁律、又要面对多头管理的时候。对此,在今年“两会”上,朱共山代表光伏产业说:对土地的使用权可以做出评定及存在影响力的部门,主要有国土、林业、规划、农业等部门;而各个部门对同一块土地,存在不同的认定标准。

在认同光伏农业独特价值,但对不同细分市场缺少科学研究、标准全无的背景下,对光伏农业的管理者来说,因为职责所在,简单粗暴“一刀切”的限制是必然的反应;对光伏农业市场中的企业来说,因为日益严峻的生存、发展压力,欲罢不能、铤而走险也是一种难免的反应。但这两种反应都是错误的,从2017年开始,都需要对光伏农业的发展之路进行深入地研究和反思。

改善光伏农业尴尬局面的两方面建议。

对于与光伏农业有关的主管部门,建议根据光伏农业不同细分市场的复杂程度,具体研究出台不同管理政策。光伏农业范畴可以分为两大市场:光伏与种植结合,光伏与养殖结合。前者可以再细分为农业大田种植和农业设施种植,后者可以再细分为地面养殖和水面养殖。建议对于那些不涉及“18亿亩红线”的光伏农业细分市场,应当尽快建立标准、明确政策,鼓励光伏企业科学发展。

对于与光伏农业有关的企业,必须想明白的是:当前的光伏农业市场,政策风险大于市场风险,要不要进入这一市场?进入哪个细分市场?如何进入这一细分市场?对于正在思考进入那一个细分市场的企业,三个资本的案例值得思考:2009年拥有60亿现金的丁磊高调进入养猪。2013年联想柳传志高调进入水果种植。2016年中信农业基金入股首农股份,上游投向动植物育种、现代农业装备业、动物疫苗等农业科技领域,下游投向品牌果蔬、品牌乳业、品牌畜产品等品牌农业。总之,三大资本都不是进入农业大田种植;对于已经进入光伏农业市场的企业,三个企业的案例值得借鉴:在光伏与养殖市场相结合方面,通威股份深耕水面,河南豫新深耕地面。在光伏与种植相结合方面,昌盛日电把多年的农业设施的成功模式,通过配合各地方政府的发展规划,走出了一条独特的发展之路。

中国的现代农业发展水平严重落后于发达国家,需要技术、资本、商业模式的进入,这是一个主要矛盾。光伏农业今天面临的尴尬局面,则是一个次要矛盾。不是因噎废食,而是不断思考和改进,则是与光伏农业有关的政府机构和企业,在2017年应当努力的方向。

原标题:尴尬的“光伏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