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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商业化将进入提速发展期 更为关注补贴、补偿机制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17-04-10 10: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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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商业化将进入提速发展期 更为关注补贴、补偿机制和风送暖,百草吐绿,这一派春天的气息,恰如储能行业。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

和风送暖,百草吐绿,这一派春天的气息,恰如储能行业。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导意见》),首次明确了储能在我国能源产业中的战略定位,提出未来10年储能领域的发展目标并强调了储能的5大任务,引起了业界关注。

采访中,不少人士告诉记者,“这无疑预示着储能春天来临,相信会有大量的企业涌入,而储能市场将因此进一步打开。”

国家对储能重视升级

《指导意见》指出,储能是推动主体能源由化石能源向可再生能源更替的关键技术;是构建能源互联网、促进能源新业态发展的核心基础;是提升传统电力系统灵活性、经济性和安全性的重要手段。《指导意见》中许多提法均为国内首次。

“这是一份比较详细、全面的解读方案,比此前的储能文件要完善、清晰得多。”中科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首席研究员、大连融科储能副总经理张华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文件中对储能在可再生能源消纳、智能电网建设中的作用表述清楚。对储能在参与电网调峰、调频、备用、需求侧响应、黑启动,在推动化石能源到可再生能源转变中的重要性上升到很高的高度。

“一定要看到储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比如去年因为弃风、弃光、弃水导致的电力浪费就达到了1300多亿度,这是什么概念呢?三峡电站一年的发电量是800—900亿度,其中的浪费可想而知。因此要治理雾霾、要杜绝可再生能源的浪费就要支持储能发展。”张华民进一步指出。

《指导意见》的出台,在北京睿能世纪CEO牟镠峰看来,是在去年6月出台的《关于促进电储能参与三北地区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基础上更进了一步。“是从推动储能产业发展的角度制定的综合措施,包括技术研发、应用开发、补偿模式和机制、市场建设等方面,综合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我认为如果说去年的通知代表国家能源局对储能技术的‘认可’,这份文件则代表了国家能源局对储能技术的‘期望’。”牟镠峰对记者坦言。

近年来我国储能呈现多元发展的良好态势抽水蓄能发展迅速;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超导储能和超级电容,铅蓄储能、锂离子电池、钠硫电池、液流电池等储能技术研发应用加速;储热、储冷、储氢技术也取得了一定的进展。我国储能技术总体上已经初步具备了产业化的基础。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6年底,我国电力储能装机总规模约24.2GW,占电力总装机的1.5%,其中化学储能189.4MW。2016年以来,我国化学储能项目进入加速建设阶段,年增长率超过34%。

《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十三五”期间储能的主要目标是实现储能由研发示范向商业化初期过渡,“十四五”期间实现由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储能发展涵盖5大主要任务储能技术装备研发示范工程、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提升工程、电力系统灵活性稳定性提升工程、用能智能化水平提升工程和储能多元化应用支撑能源互联网发展工程。

在申万宏源新能源分析师韩启明看来,提出的上述两阶段目标以及实施重点示范工程很切合实际。“第一个阶段实现向商业化初期过渡,目前来看已经达到;第二阶段要实现规模化发展也可行。因为任何行业的发展,随着规模效应、成本降低等推动,终将迎来规模化的发展。”韩启明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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