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华中区域去年跨区电力交易电量达460亿千瓦时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14-04-23 10: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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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区域去年跨区电力交易电量达460亿千瓦时华中能源监管局正式发布《华中区域电力交易与市场秩序监管年度报告(2013)》。《报告》分为华中区域电力基本情况、电力交易情况、电力市场秩
华中能源监管局正式发布《华中区域电力交易与市场秩序监管年度报告(2013)》。《报告》分为华中区域电力基本情况、电力交易情况、电力市场秩序情况、监管职责履行情况、监管评价五个部分,全面反映了2013年度华中区域电力交易和市场秩序情况,客观披露了市场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充分肯定了一些促进电力供应和资源优化配置的经验和做法。大用户直接交易华中区域直接交易试点电网输配电价执行两部制电价,基本电价执行当地省级电网现行销售电价表中大工业用户基本电价标准,电度电价由国家审批。截至2013年底,华中区域内河南、湖南和重庆三省市的大用户直接交易输配电价已获得国家批复,分别为:河南省直接交易试点的电价(不含线损)为98元/千千瓦时,其中110千伏和220千伏用户各为85元/千千瓦时和69元/千千瓦时;湖南省直接交易试点的电价为105元/千千瓦时,其中110千伏和220千伏用户各为87元/千千瓦时和69元/千千瓦时;重庆市直接交易试点的电价(不含线损)为113元/千千瓦时,其中110千伏和220千伏用户各为91元/千千瓦时和70元/千千瓦时,线损为23.68元/千千瓦时。2013年,湖南、河南等省均积极开展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统调电厂上网电量2013年,华中区域各省市统调发电企业上网电量为7432.9亿千瓦时,平均上网电价413.7元/千千瓦时。其中,河南2532亿千瓦时,电价431.28元/千千瓦时;湖北997.76亿千瓦时,电价471.8元/千千瓦时;湖南795.3亿千瓦时,电价459.4元/千千瓦时;江西732.38亿千瓦时,电价464.9元/千千瓦时;四川1953.5亿千瓦时,电价323元/千千瓦时;重庆422.1亿千瓦时,电价415.4元/千千瓦时。电网企业购电量2013年,华中区域六省市电力公司购本省水、火及新能源和跨省区电量合计为8282.94亿千瓦时,平均购电均价406.42元/千千瓦时。国家指令性计划目前,华中区域按国家指令性计划执行的电量有:葛洲坝电量送河南、湖北、湖南、江西;三峡电量按分电比例统配到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及全年送重庆40亿千瓦时;二滩电量送四川、重庆;川电东送(重庆)9亿千瓦时;锦屏、官地电量送四川、重庆;向家坝、溪洛渡电量送四川。跨省跨区电能交易跨地区电能交易分为跨区交易、跨省交易。跨区交易主要由国家电网组织,其中西北送华中交易按平台交易方式组织,华中各省市电力公司按发用电平衡预测和地方政府要求申报购电需求;华北送华中由国家电网组织;四川水电送华东交易根据四川水情和外送能力确定。此外,2013年根据华东供需情况,华中电网公司还组织区域内火电厂送华东临时交易。跨省交易主要为水电外送和省间短时余缺调剂。其中,水电外送按原华中电监局制定的 《华中区域水电减弃增发应急交易办法》,开展四川、重庆低谷富余水电应急交易;省间短时交易按原华中电监局制定的 《华中区域跨省实时电能交易办法》,以省间相互支援、缓解高峰电力缺口为目的的跨省交易,主要发生在迎峰度夏、迎峰度冬大负荷期间。此外,还有四川与河南省丰枯互济互保交易,以及湖北送恩施周边的独立地方电网少量交易等。跨省跨区电能交易情况2013年,华中区域跨省跨区交易电量557亿千瓦时,同比减少17.8亿千瓦时。其中,跨省交易电量97亿千瓦时,同比增加6亿千瓦时;跨区交易电量460亿千瓦时,同比减少24亿千瓦时。输电费用和损耗跨省跨区交易中,输电费主要由电量送出省电力公司和华中电网公司收取,其中电量送出省收取的输电费包含输电损耗,其余输电损耗由购电省承担。2013年,电量送出省输电费按不高于30元/千千瓦时收取,华中电网公司跨省交易输电费按0元/千千瓦时~24元/千千瓦时收取,跨区交易输电费平均为6.76元/千千瓦时。有关省间联络线输电损耗分别为:鄂豫联络线损耗0.9%、鄂湘联络线损耗0.8%、鄂赣联络线损耗0.76%、鄂渝联络线损耗0.87%、川渝联络线损耗0.9%。有关过网线损分别为:河南过网线损1.7%、湖北过网线损0.9%、四川过网线损1.0%。发电权交易2013年,华中区域五省一市均开展发电权交易,总交易量为220.51亿千瓦时。河南省:发电权交易除按政府指令替代,还有发电厂之间协商以市场方式形成的在役机组发电权交易。发电权交易完成104.73亿千瓦时(上网电量),同比下降8.04%。其中,关停公用小火电机组补偿交易电量完成56.05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7.98%;发电厂之间协商的被替代上网电量为48.68亿千瓦时,同比增加6.8%。湖北省:发电权交易总电量32.94亿千瓦时。其中,退役机组替代电量8.44亿千瓦时,在役机组替代电量24.50亿千瓦时。 湖南省:发电权交易采用电厂内部替代和电厂间协商替代两种方式。全年交易电量12.1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21.8%。江西省:全年关停机组及“以大代小”发电计划转移电量57.6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1.36%,其中在役机组的发电权交易电量为16.1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4.58%。四川省:发电权交易通过电厂协商、平台竞价和政府指定方式形成。替代电量9.84亿千瓦时,全部为在役机组替代。重庆市:发电权交易电量3.23亿千瓦时。地方政府组织的交易2013年,湖北省地方政府组织发电企业对省内部分大工业用户以相对较低的电价供电。2013年共有20家省内发电企业 (全部为30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和11家较大型的工业用户参加该项交易,交易电量共计32.4亿千瓦时,协议电价是在省内火电标杆电价基础上下调30元/千千瓦时,输电价及线损在现行目录电价下下调30元/千千瓦时左右执行,总共对工业用户下调60元/千千瓦时左右。2013年,江西省地方政府组织发电企业与赛维公司开展交易,合计交易电量3.30亿千瓦时,电厂交易平均电价为407.2元/千千瓦时(江西电网燃煤机组脱硫标杆电价在2013年9月25日前为485.2元/千千瓦时,在9月25日后为475.2元/千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