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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环保厅: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匮乏 需国家支持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14-04-23 09: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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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环保厅: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匮乏 需国家支持20日至24日,全国政协副主席马培华率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调研组来粤,就“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综合防治”问题

20日至24日,全国政协副主席马培华率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调研组来粤,就“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综合防治”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昨天,调研组在广州召开座谈会,听取省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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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厅在汇报时指出,去年9月,国务院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把珠三角与京津冀、长三角列为三大重点控制区,按照国家要求,“2017年底,珠三角区域PM2.5下降15%、全省PM19下降10%,珠三角区域PM2.5浓度力争在全国重点控制区率先全面达标”的目标,从目前情况看,要全面实现上述目标,还存在较大困难。

省环保厅:需要国家给予支持

广东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了广东在区域大气污染综合防治上取得的一些成就后,也提到了当前要完成国家目标所面临的四大困难。

一是黄标车淘汰进展极其缓慢,全省目前有129万辆,营运的有20多万辆,未到期车辆强制淘汰缺乏法律依据,只能通过财政补贴政策鼓励车主提前淘汰;二是小锅炉整治淘汰难度大,虽然燃煤燃油重污染小锅炉整治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效,但新问题不断涌现。以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替代燃煤燃油存在供应广东的天然气价格高,企业生产成本大幅增长等问题。需要推进建立小锅炉淘汰改造财政补贴制度,加快能源结构调整,淘汰重污染小锅炉等;三是清洁车用成品油供应未能适应机动车污染防治需要,珠三角2010年开始实施国IV,但是第四阶段车用成品油直到2013年底才全面供应,清洁车用成品油供应来源及价格政策的落实,需要国家发改委、中石化、中石油总部给予大力支持;四是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匮乏,珠三角作为三大重点控制区域之一,大气污染防治目标高、任务重,需要国家给予支持。

省气象局:经济转型可减灰霾

广东省气象局介绍了一组关于广东灰霾天数和GDP关系的数据。改革开放前,广东基本没有灰霾天气,改革开放后,从1980年到2007年,广东的灰霾天数与GDP成正相关,特别是珠三角地区。当GDP从200亿元增加到5000亿元时,珠三角的年灰霾天数从20天增加到了80天;当GDP从5000亿元增加到了1万亿元时,年灰霾天数增加到了100天;当GDP从一万亿元增加到1万5千亿元时,年灰霾天数增加到了120天;到2007年,全省GDP突破了3万亿元,珠三角的灰霾天数达到历史最高的149天;从2007年到2013年,全省GDP逐年增加,但灰霾天数却反其道而行,珠三角灰霾日数从2007年的149天,下降到2013年的65天。据悉,2007年以后,广东省转变发展方式,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推进绿色发展,灰霾天数逐年下降。

省林业厅:树木可吸附PM2.5

广东省林业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森林植物可以对污染气体吸收净化。PM2.5沉降困难,控制和治理难度大,森林树木能有效吸附和移除空气中的颗粒物,加速颗粒物的沉降过程,因此森林树木可造林可减轻颗粒物污染。据测算,广东森林生态系统每年吸收二氧化硫121438.56万公斤,吸收氟化物10414.31万公斤,吸收氮氧化物9217.74万公斤,滞尘3763.43亿公斤。

省林业厅透露,广东规划建设23条、1万公里、805万亩生态景观林带。目前,全省已完成生态景观林带6670公里。计划消灭现有的500万亩宜林荒山,改造10000万亩疏残林、纯松林和布局不合理的桉树林,实现以乡土阔叶树种为主体的混交林全省覆盖。全省已完成森林碳汇造林969万亩。

省发改委:探索节能量交易试点

省发改委则表示,要尽快编制完成广东规划建设的粤东西北新区和珠三角重大区域发展平台的低碳生态专项规划。大力实施广东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工程,逐步提高广州、深圳等市新增公交车中新能源与清洁能源车比例。

珠三角地区禁止新建燃煤燃油机组和企业自备电站,不再规划新建、扩建炼油石化、炼钢炼铁、水泥熟料(以处理城市废弃物为目的的除外)、平板玻璃(特殊品种的优质浮法玻璃项目除外)和有色冶炼等重污染项目。

研究开发碳排放期货等衍生交易产品,推进林业碳汇等类型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探索开展节能量交易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