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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对外发布“双创十条”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17-03-20 11: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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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对外发布“双创十条”【“双创十条”·亮点】释放政策红利 在政府建设或运营载体内设立和运营的各类创新创业载体,将享—&md

  【“双创十条”·亮点】

  释放政策红利 在政府建设或运营载体内设立和运营的各类创新创业载体,将享——

  ▶3年房租全免、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装修补贴

  ▶连续3年、每年最高100万元的运营补贴

  释放改革红利 按照科技成果向非关联创新创业企业转移完成后的实际成交价——

  ▶给予高校院所2%的补贴,每年每家高校院所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释放开放红利 帮助双创企业获得政策性股权融资支持——

  ▶成都高新区现有1亿元天使投资基金规模将扩大至2亿元

  ▶同步设立1亿元天使债券引导基金

  促进双创要素聚集,推动成都高新区更好地融入国际创新链,昨日,成都高新区对外发布《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双创十条”)。“双创十条”共十条40款,从产业、要素、制度三个层面着手,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释放政策红利、改革红利和开放红利,为新兴产业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构建“大孵化”体系】

  双创载体最高可获 300万元一次性装修补贴

  “双创十条”对民营孵化器和政府示范孵化器“一视同仁”,明确将继续扩大政府载体支持范围,同时鼓励各类社会资源创建创新创业载体。

  在政府建设或运营载体内设立和运营的各类创新创业载体,将享受3年房租全免、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装修补贴,以及连续3年、每年最高100万元的运营补贴。

  政策提出,支持非政府载体扩容增效。经认定后,场地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补贴,每增加100平方米再给予5万元补贴,依次递增后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补贴。每新引进1家创新创业企业,载体还将获得5000元补贴,每年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每新增一家成都高新区“菁蓉·高新人才计划”“成都人才计划”“四川省千人计划”“中组部千人计划”的创新创业企业,分别给予载体1万元、5万元、10万元、20万元补贴;每新增一家世界500强高管人员、中外院士及诺奖获得者创办的创新创业企业,也将分别获20万元、30万元补贴。

  “双创十条”还提出,新增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注册商标、软件著作权、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集成电路版图、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合计50项以上的,给予创新创业载体5万元补贴,每增加30项再给予5万元补贴,依次递增后最高可得50万元资助。

  【支持校地军民协同创新创业】

  高校院所 最高可获500万元补贴

  此次“双创十条”紧扣“四权”改革,多方面对高校院所成果转移进行扶持。在科技成果所有权分割处置方面,成都高新区鼓励高校院所按职务科技成果发明人占成果所有权70%以上比例共同申请发明专利,或按70%以上比例分割现有职务发明专利,且授予职务科技成果发明人100%处置权。按照科技成果向非关联创新创业企业转移完成后的实际成交价给予高校院所2%的补贴,每年每家高校院所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在科技成果转移权落地实施方面,“双创十条”鼓励高校院所认定的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通过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等方式,向创新创业企业转移科技成果。对成交价格通过协议定价、在技术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市场化方式确定的,按实际成交价的3%,给予高校院所认定的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其他人员补贴,每年每人最高不超过50万元;按实际成交价的10%给予受让该科技成果的创新创业企业补贴,每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在科技成果收益权流通兑现方面,“双创十条”提出,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出让方与创新创业企业受让方可按持股比例进行分红,这将有力促进高校院所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

  在科技成果使用权变通实现方面,“双创十条”明确,对以租赁方式获得许可使用高校院所科技成果的,按租金的10%给予创新创业企业承租方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贴,按租金的5%给予高校院所认定的职务科技成果发明人出租方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贴。

  【天使投资基金规模翻番】

  设立3项50万元 双创企业成就奖

  “融资难”问题是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之一。面对众多创新企业的融资需求,成都高新区将在现有梯形融资体系基础上,新设立3000万元天使贷款专项资金,帮助双创企业获得政策性债权融资支持。

  “双创十条”明确,成都高新区现有1亿元天使投资基金规模将扩大至2亿元,并同步设立1亿元天使债券引导基金,帮助双创企业获得政策性股权融资支持,同时帮助企业获得市场化债券产品支持,扩大企业的融资渠道和范围。

  为营造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双创十条”还确定设立创新创业企业成就奖和创新创业明日之星奖、优质载体奖、优秀服务机构奖。

  成都高新区每年将按企业成长业绩,科技创新业绩、或人才引培业绩标准,评选出3项企业成就奖,给予每家企业50万元奖励;将按独具创新的技术或商业模式并在细分领域居领先地位标准,评选10家“明日之星”,给予每家企业10万元奖励。按企业成长业,科技创新业绩、或人才引培业绩标准,评选5家“优质载体”,每家给予10万元奖励。评选5家优秀服务机构,包括技术服务、商务服务、中介服务、平台服务、国际服务等领域,入选机构将获10万元奖励。

  此外,成都高新区还将鼓励各类社会组织活跃双创氛围,对开展创业路演、创业大赛、创业论坛等各类双创活动的专业服务机构,经认定后,按照活动费用的30%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贴,以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记者 缪琴 宋妍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