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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印发“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17-03-11 11: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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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印发“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 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四川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具体内容如下:四川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十三五”时期,是四川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

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四川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四川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四川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是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关键时期。依据《环境保护法》,按照《国家“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决定》《四川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案》等,制定本规划。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时期环境保护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是各级各部门落实环境保护责任的重要依据,是推进全省环境保护工作的行动纲领。

一、把握环境形势,迎接机遇挑战

(一)“十二五”生态环境保护成效。

生态文明建设扎实推进。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积极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出台《四川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四川省环境污染防治改革方案》,制定《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等多项法规规章,施行生态补偿等20多项改革措施。成都、雅安、嘉陵江流域、川西北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稳步推进,成都市温江区、双流区、蒲江县等国家生态文明试点创建取得初步成效。

绿色发展水平持续提升。充分发挥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预防染、优化经济的作用,转方式调结构取得实质突破,新的增长动孕育壮大,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51%,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25.24%,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至31.65%。一批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实施了生态化、循环化改造,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等16个园区开展了国家级、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创建。

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2015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80.5%,大面积长时间灰霾污染程度有所减轻。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分别为18微克/立方米、30微克/立方米,与2010年相比分别下降54.5%、10.3%。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76微克/立方米,与2013年相比下降10.0%。农村环境空气质量良好,酸雨污染持续好转。全省地表水省控及以上断面达标率为62%,其中,Ⅰ—Ⅲ类占61.3%,Ⅳ类占18.2%,Ⅴ类占6.6%,劣Ⅴ类占13.9%。长江干流、金沙江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嘉陵江、岷江和沱江水质达标率分别为93.0%、53.6%和18.4%,出川断面水质全部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93%。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辐射处于正常环境水平。生态环境状况良好。

污染物减排任务圆满完成。新增城镇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353万吨。累积淘汰燃煤小锅炉1177台,关停淘汰落后企业(设施)1226家(台),对45家燃煤发电企业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建成脱硝设施28台套,30万千瓦以上机组全部完成脱硝和切断烟气旁路改造。完成3564平方米烧结机脱硫设施和日产5000吨平板玻璃、日产31.42万吨水泥生产线脱硝设施改造,实施了207个造纸、印染等涉水企业深度治理。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汽车42万辆,完成1570座加油站和25座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建成机动车环保检测线305条。2015年,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118.64万吨、13.14万吨、71.76万吨和53.43万吨,比2010年分别下降10.42%、9.73%、22.59%和13.87%,圆满完成减排目标。

环境污染治理加快推进。实行岷江、沱江流域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开展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地下水环境保护基础调查评估,实施濑溪河、西充河和沱江德阳成都段等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泸沽湖、邛海、黑龙滩纳入国家良好湖库生态环境保护试点。颁布《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实行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与激励制度,推进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减排、压煤、抑尘、治车、控秸”五措并举,加强城市大气污染治理。完成四川盆地城市群灰霾污染防控研究,开展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发布《四川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开展蔬菜基地、饮用水水源地等土壤专项监测。完成1976个行政村环境连片整治和3153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污染治理。

生态保护与建设得到加强。持续推进生态省建设,启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实施长宁竹海、四姑娘山等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工程,累计建立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公园、世界遗产地、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13个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开展极小90%陆地生态系统类型、95%重点保护野植物群落得到有效保护。建成省级及以上生态乡镇648个、生态村630个、生态小区户、绿色学校2113个、绿色社区587个。

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围绕全省重点工业园区、重点流域及重点企业,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和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和化学品监管不断加强。实施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80个,重金属污染得到遏制。全省4040家核技术利用单位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全部落实许可证管理,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控制,放射源辐射事故发生率低于每万枚1.8起,辐射水平保持在天然本底涨落范围。

环境监管能力明显提升。全省132个环境监察机构、120个环境监测站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环境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全面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安装固定源自动监控设备1982台。启动高危放射源在线监控平台建设,开展放射源在线监控试点,建成40套监控点位。建成127个新标准空气自动站、28个辐射环境自监测点,8个市(州)环境监测站具备109项水质全分析能力,19个市(州)辐射站通过“双证”考核。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结构和布局性污染问题突出。经济增长方式处于转型期,绿色发展水平整体不高,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不快,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不高,部分行业高产能、高库存、低需求、低效益,环境污染负荷贡献大。部分地区重化产业高度集聚,资源环境约束趋紧,岷江中下游、沱江流域单位面积主要污染排放量是全省平均水平的3倍以上,局部地区高达6倍,区域性多阶段多领域多类型污染问题长期叠加。矿产、水电、旅游等资源开发挤占生态空间。

生态环境状况离全面小康有较大差距。全省城市空气质量不达标天数比例接近20%,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经济区大气复合型污染严重,臭氧污染逐步显现。五大流域仍有38%断面水质不达标,岷江、沱江流域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超过22%,重点小流域达标率低,总磷污染凸显,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问题突出,乡镇饮用水水源水质不容乐观,农村环境污染问题严重。34%的耕地土壤监测点位超标,局部地区土壤污染严重。重点生态功能区和重要生态系统功能低效化,大熊猫、川金丝猴和珙桐、红豆杉等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破碎化,生物多样性受到威胁,局部地区生态功能退化。

环境监管不适应发展需求。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还未有效落实。环境治理主体单一,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机制仍不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覆盖不足,环境监测监察执法机构队伍能力不足,农村生态环境监管基础薄弱,环境监管和应急响应体系亟待完善,“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化监管手段应用处于起步阶段。

环境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全省2100多家重点环境风险企业近水靠城,涉及危险品、化学品种类繁多,流域性、区域性环境风险形势严峻。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等累积性环境风险加大,输入性环境污染事件时有发生。电磁辐射污染纠纷不断,核与辐射安全保障能力薄弱。

(三)“十三五”挑战与机遇。

“十三五”时期,我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诸多挑战:经济下行压力大,产业转型升级难度大,短期内以化工、建材、冶金等为主的重化工业仍占较大比重;粗放低效的空间开发模式仍然存在,快速城镇化过程中生态环境压力仍将持续;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改善期盼迫切,环境基本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环境治理难度日益增大,持续稳定的环境保护多元投入机制尚未建立。

同时,也面临重要的战略机遇: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成为重大发展理念,环境保护战略地位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速推进,党政同责、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环境保护督察、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等逐步落实,制度红利全面释放;国家加快实施“一带一路”、西部大开发、长江经济带发展等重大战略,积极建设成渝经济区和成渝城市群,有利于全省产业转型升级、生态环境保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绿色发展,着力建设美丽四川和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把握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更大力度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提供了良好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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