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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省区暂缓核准风电新项目 成投资红色预警区域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17-02-24 10:3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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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省区暂缓核准风电新项目 成投资红色预警区域2月2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2017年度风电投资监测预警结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将2016年“弃风&rdq

  2月2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2017年度风电投资监测预警结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将2016年“弃风”比较严重的内蒙古等6省(区)列为风电开发建设红色预警区域,这意味着上述地区今年将暂缓核准新的风电项目,电网企业也不再办理新的接网手续。

  国家能源局第二次发布年度风电投资监测预警结果,内蒙古、黑龙江、吉林、宁夏、甘肃、新疆(含兵团)6省(区)被列为风电开发建设红色预警区域

  2月2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2017年度风电投资监测预警结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将2016年“弃风”比较严重的内蒙古等6省(区)列为风电开发建设红色预警区域,这意味着上述地区今年将暂缓核准新的风电项目,电网企业也不再办理新的接网手续。

  根据国家能源局的统计,2016年全国风电保持健康发展势头。全年新增风电装机1930万千瓦,累计并网装机容量达到1.49亿千瓦,占全部发电装机容量的9%,风电发电量2410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4%。2016年,全国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1742小时,同比增加14小时,全年弃风电量497亿千瓦时。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秦海岩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弃风”问题不容忽视,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要贯彻落实《可再生能源法》、《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的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

  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的《2017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出,2017年将优化风电建设开发布局,新增规模重心主要向中东部和南方地区倾斜严格控制弃风限电严重地区新增并网项目。有序推动京津冀周边、金沙江河谷和雅砻江河谷风光水互补等风电基地规划建设工作。加快海上风电开发利用。

  6省区成红色预警区域

  根据上述《通知》,内蒙古、黑龙江、吉林、宁夏、甘肃、新疆(含兵团)等省(区)为风电开发建设2017年度红色预警区域。

  早在2016年,国家能源局第一次发布年度风电投资监测预警结果。

  在风电投资监测预警机制中,监测预警机制的指标体系分为政策类指标、资源和运行类指标、经济类指标。最终风险预警结果由三类指标加权平均确定。预警程度由高到低分为红色、橙色和绿色三个等级,监测预警结果每年定期发布。

  监测预警结果用于指导各省区市风电开发投资。红色预警的省(区)不得核准建设新的风电项目,并要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弃风问题。电网企业不得受理红色预警的省(区)风电项目的新增并网申请(含在建、已核准和纳入规划的项目),派出机构不再对红色预警的省(区)新建风电项目发放新的发电业务许可。

  预警结果为橙色,表示风电开发投资具有一定风险,国家能源局原则上在发布预警结果的当年不下达年度开发建设规模。

  预警结果为绿色的地区要把握好风电项目建设的节奏,在落实消纳市场等建设条件的基础上自主确定年度建设规模和项目清单,统筹考虑建设和使用的衔接,避免出现新的限电情况。

  此次被列为红色预警区域的地区弃风率都很高。根据国家能源局的统计,2016年,甘肃弃风率43%、弃风电量104亿千瓦时;新疆弃风率38%、弃风电量137亿千瓦时;吉林弃风率30%、弃风电量29亿千瓦时;内蒙古弃风率21%、弃风电量124亿千瓦时。

  国家能源局提出,暂缓建设新疆准东、吐鲁番百里风区、酒泉二期第二批风电项目,已投入运行或在建的输电通道重点用于消纳存量风电项目。

  增加京津唐清洁能源供应

  根据《通知》,内蒙古、黑龙江、吉林、宁夏、甘肃、新疆(含兵团)以外的区域预警结果皆为绿色。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司新能源处处长李鹏对21世纪经济报道介绍,与2016年不同,2017年的监测预警结果只有红色和绿色两种,这是由监测结果决定的。

  针对绿色预警地区,国家能源局提出,为有效增加京津唐地区清洁能源供应,河北省能源局要加快推进承德基地二期风电项目的建设工作,确保在2017年底所有项目全部并网运行。此外,根据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规划的建设进度,有序推进张家口基地三期风电项目的建设工作。张家口、承德地区不再建设零散风电项目。

  同时,山西省能源局要根据线路建设时序和运行调度情况、受端市场消纳和调峰情况合理确定晋北风电基地项目的年度建设规模,有序推进项目建设。晋北地区不再建设零散的风电项目;云南、浙江省继续推进2016年开发建设方案,不再新增建设规模。

  国家能源局强调,各地应认真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明确最低保障小时数的省(区),各派出机构会同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落实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的实施细则,于4月底前报国家能源局并实施。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对21世纪经济报道分析,“弃风”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目前大幅度电力过剩。解决“弃风”不是一个短期的过程,也不会是一劳永逸的,需要从更高更宽广的角度综合考虑。(记者 王尔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