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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企有没有能力应对光伏“双反”争端?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16-12-29 09:3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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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企有没有能力应对光伏“双反”争端?作为全球涉案金额最大的贸易争端,中欧光伏贸易摩擦一直备受关注。近日有消息显示,本应于2017年3月结束的中欧光伏贸易争端或将再起波澜。根据中国商

作为全球涉案金额最大的贸易争端,中欧光伏贸易摩擦一直备受关注。近日有消息显示,本应于2017年3月结束的中欧光伏贸易争端或将再起波澜。

根据中国商务部网站消息,欧委会近日发布对中国光伏产品反倾销和反补贴(“双反”)日落复审和期中复审调查结果的披露文件,拟继续对中国光伏产品采取“双反”措施。对此,中国商务部、行业组织机电商会以及中国光伏企业均表示失望。

业内人士直言,尽管遭到各方反对,但欧委会的建议最终很有可能得以实施。不过经过这几年在国际市场上的磨炼,中国光伏企业在面对可能继续遭遇的“双反”局面时,会作出自己的判断,也有足够的能力应对。

继续“双反”遭各方反对

根据外媒消息,欧委会此次建议,将现有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双反”关税征收期限再延长两年。目前欧委会的建议尚未得到批准,提议文件已被送至各成员国进行审查。2017年1月6日,欧委会将邀请成员国对该提议发表意见,最终决议将于明年3月公布。

对于上述情况,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局长王贺军日前发表公开谈话表示失望。

王贺军指出,日益严峻的全球气候变化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严重威胁和共同敌人。光伏作为重要的清洁能源产品,其快速应用与发展对各国有效应对气候变化具有重要意义。欧盟继续采取“双反”措施,既损害中国企业的利益,也不利于欧盟的长远利益,还有损于全球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

12月26日,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也发表声明指出,机电商会以及中国光伏企业对欧委会此举表示失望。欧盟光伏“双反”措施已经施行逾3年,对欧盟产业提供了足够保护。如果实施期限继续延长,将对欧盟光伏组件生产商提供过度保护,置欧盟上下游产业于不利境地,伤害欧盟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欧盟上下游企业、有关行业组织以及部分欧盟议会议员也强烈反对延长“双反”措施实施期限。

尽管遭到各方反对,欧委会仍一意孤行。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周密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说“当前欧洲经济不景气,使欧委会在制定相关产业政策时受到欧盟成员国某些企业的压力。与此同时,受经济低迷影响,欧洲市场需求尚未复苏,这也使其不愿减少贸易保护主义做法。”

中企应对能力大大提高

王贺军强调,欧盟应尽快彻底终止光伏“双反”措施,使光伏市场恢复到正常状态,真正实现双方的互利共赢。作为战略合作伙伴和重要的贸易伙伴,中欧在诸多领域有着广泛的合作前景,双方应把更多的精力和关注点放在合作上。

机电商会也指出,中国光伏行业的迅速发展,得益于其在研发实力、产品质量、规模效应、产业集聚方面的优势。中欧双方在产业链上存在互补基础,双方产业合作对欧盟实现其清洁能源与环境保护的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尽管如此,有分析指出,欧盟的决定最终仍很有可能得以实施。

对此,周密认为,日落复审虽然并不意味着必须终止现有的“双反”措施,但事实上,经过3年保护,相关行业领域的情况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理应对相关措施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进行重新考虑。欧盟如果执意继续采取“双反”措施,中方不排除在世贸组织相关机制下行使权利,提请磋商,以消除不公平贸易限制措施对市场造成的扭曲和给行业带来的负面影响。

具体到企业层面,周密指出,近些年企业在对欧盟市场的策略和布局方面进行了一些调整,包括进入上游领域、增加产品品种、市场多元化发展、减少低附加值产品等,一些企业还在欧盟等地投资光伏发电厂,对欧盟市场的依赖度大大降低。

据了解,近两年来,包括天合光能、保利协鑫、晶科能源等众多光伏企业纷纷在东南亚等地设立工厂,积极拓展海外市场。

“经过这些年在海外市场的磨炼,中国光伏企业的应对能力和生存能力有了很大提高。面对可能继续遭遇的‘双反’局面,企业会有自己的判断和预期,并有足够的能力应对。”周密认为。

此外,国内市场的崛起也为光伏企业提供了新的机遇。国家发改委日前对外发布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显示,到2020年年底,全国太阳能发电并网装机容量确保达1.1亿千瓦。在业内人士看来,《规划》明确了光伏产业的发展目标,无疑给中国光伏企业带来了巨大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