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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应加快从补充能源转向替代能源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16-12-20 10: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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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应加快从补充能源转向替代能源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了《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不仅明确未来五年我国风电的发展目标、建设布局、重点任务

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了《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不仅明确未来五年我国风电的发展目标、建设布局、重点任务、发展方式以及保障措施等,也为我国“十三五”期间解决产业顽疾、促进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指导意见。

近日,本报记者专访了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副院长易跃春,就《规划》中相关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积极推进

“三北地区”风电跨省消纳

近日,国家能源局公布的《2016年前三季度风电并网运行情况》(以下简称《情况》)显示,今年1~9月,全国风电新增并网容量1000万千瓦,截至9月底,累计并网容量达到1.39亿千瓦,累计并网容量同比增长28%;1~9月,全国风电上网电量169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7%,增速颇为明显。

与并网风电装机容量快速上升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目前依旧存在的风电消纳问题。

《情况》显示,今年1~9月,风电弃风电量394.7亿千瓦时,平均弃风率19%。虽较今年上半年平均水平下降3%,但所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

“针对目前弃风的现状,‘十三五’期间如果不能有效解决这个问题,整个风电行业的发展将会受到重大影响。”易跃春在接受采访时坦言,目前风电消纳问题的妥善解决,将成为提高风电竞争性,实现部分地区风电平价上网的关键因素之一。

在解决办法上,易跃春指出,首先是要充分挖掘系统调峰能力。从目前来看,推进现有火电机组的灵活性改造或将成为提高系统调峰能力最有效的途径之一;其次,目前出现的弃风限电情况和我国整体能源需求放缓、装机相对过剩有关,因此积极拓展风电消纳新领域、有效提高风电就地利用能力是目前最为直接的提升消纳手段;最后,要利用特高压输电通道促进“三北”地区风电的在更大范围消纳。

“‘十二五’期间,我国在‘三北’部署了7900万千瓦的风电装机,考虑以本地消纳为主,未对其外送通道进行具体规划。‘十三五’规划就重点研究了上述区域的跨区送出消纳途径,并结合大气污染防治计划重点通道建设统筹送出规划。”易跃春在采访时表示,利用规划建设的特高压输电通道,实现“三北”地区风电跨区外送消纳,将成为解决风电消纳不畅的有效途径之一。

记者注意到,此次《规划》就提出将通过锡盟—泰州、上海庙—山东和山西—江苏等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以及锡盟—山东、蒙西—天津南等特高压交流输电工程,进一步推进“三北”地区风电的跨省消纳。

放开市场

创新价格补偿机制

当前压在我国可再生能源身上的两座“大山”,除弃风限电外,另外一座就是持续扩大的可再生能源补贴缺口。

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上半年,我国可再生能源补贴缺口累计达550亿元,业内预计缺口将有进一步扩大趋势。

对此,易跃春表示:“目前可再生能源庞大的资金缺口已经成为阻碍我国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的另一重要因素,如要解决未来补贴资金缺口,必须要通过市场机制来解决,创新价格补偿机制已经势在必行。”

在易跃春看来,风电行业一方面需要通过技术创新、产业升级和建设管理水平提升,提高风电自身的经济性;另一方面,绿色证书将作为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一种通用配套政策,既是支撑责任主体实现配额义务的手段,也是一种重要的利益协调和义务指标平衡机制。通过证书交易,风电企业不仅可以获取支撑其发展的补贴资金,还能够平衡不同地区配额指标差异,保障非化石能源消费目标,促成《规划》发展目标的早日实现。

记者留意到,此次《规划》就明确提出,未来将结合电力市场化改革,逐步改变目前基于分区域标杆电价的风电定价模式,鼓励风电参与市场竞争,建立市场竞价基础上的补贴价格机制,促进风电产业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适时启动实施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考核和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制度,逐步建立市场化的补贴机制。

加强国际合作

积极助力中国风企“走出去”

除上述亮点外,《规划》还为我国风电产业未来五年发展指明方向。

《规划》提出,未来五年我国需不断提高风电设备制造水平和研发能力,形成3~5家设备制造企业全面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局面。

易跃春对此表示:“相较于发展时间较早的欧美国家而言,我国风电虽然起步较晚,但随着‘十二五’期间发展,目前技术水平显著提升,全产业链基本实现国产化,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目前已有多家企业在多个全球风机制造排行榜名列前茅。与此同时,我国风电机组还出口到28个国家和地区,其中不乏一些风机制造水平先进的大国。”

取得的成绩固然可喜,但易跃春在专访中同时强调,从目前总体来讲,我国“走出去”的比例还有待提升,需要各个企业勤练内功,通过技术进步带动风机出口,在国家上得到更多的认可。

记者注意到,此次《规划》就将加强国家合作作为未来发展重点任务。

《规划》明确提出,未来将紧密结合“一带一路”倡议及国际多边、双边合作机制,把握全球风电产业发展大势和国际市场深度合作的窗口期,有序推进我国风电产业国际化发展。

在开拓国际风电市场方面,《规划》明确提出,需要充分发挥我国风电设备和开发企业的竞争优势,深入对接国际需求,稳步开拓北非、中亚、东欧、南美等新兴市场,巩固和深耕北美、澳洲、欧洲等传统市场,鼓励采取贸易、投资、园区建设、技术合作等多种方式,推动风电产业领域的咨询、设计、总承包、装备、运营等企业整体走出去。提升融资、信保等服务保障,形成多家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市场开拓能力的风电设备骨干企业。

此外,对于发展进度相对缓慢的海上风电,易跃春认为,一方面“十三五”期间海上风电发展主要基调还是以稳步推进为主。事实上,截至今年6月,我国已核准的海上风电装机容量就达到557万千瓦,在大家共同努力下,到2020年实现规划中的目标是可以预期的;另一方面,我国风电企业在积极“走出去”的过程中,还要积极“引进来”。目前应该积极借鉴先进国家发展的经验和教训,培育整个产业体系,将重要落脚点放在装备制造和后期建设运维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