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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制度改革 回归环评本意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16-12-17 10: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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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制度改革 回归环评本意 12月14-15日,环境保护部在北京召开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会议,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服务“十三五”发

12月14-15日,环境保护部在北京召开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会议,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服务“十三五”发展大局和环保中心工作,分析环评改革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总结“十二五”以来环评工作进展,提出深化环评改革的总体要求,对下一阶段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环境保护部副部长黄润秋指出,要加快环评制度改革,围绕“划框子、定规则、查落实”三个环节,让环评回归本意,真正发挥在源头预防上的关键作用。

找准环评制度坐标定位

“十三五”时期是实现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的攻坚期,也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关键期。刚发布的《“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把环评改革作为生态环境治理基础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作出系统安排。黄润秋指出,必须着眼于时代的大背景,紧紧围绕改善环境质量这个核心,准确把握新时期环评工作的坐标定位,下决心转变工作方式,用改革激发环评制度的活力,用改革永葆环评制度的青春,用改革倍增环评制度的效力,用改革回应社会的关切。黄润秋表示,具体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识:

改革环评制度,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迫切需要。推进简政放权,环评需要在纵、横两方面进行探索。在纵向,面对环评管理权力下放、任务下沉、重心下移态势,要探索如何优化职能配置,合理界定各级环保部门的环评管理职责,健全督查机制,着力加强不同层级的联动配合。在横向,着眼于探索推进环评与其他环境管理制度的衔接和协同,形成合力。要按照《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要求,与排污许可制做好充分衔接,实现从污染预防到污染治理和排放控制的全过程监管。

改革环评制度,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环境承载能力已达到或接近上限,生态环境越来越成为经济发展的重大制约因素。要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必须处理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大幅提高经济绿色化程度。环评推进产业结构绿色化调整,就是要通过制定严格的准入条件、实行区域限批等手段,推动企业实现技术、工艺绿色化,提升产业绿色化水平,倒逼高污染企业、环保违规企业淘汰退出,减少能源资源消耗,促使企业培育竞争新优势。就是要落实国家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的部署,强化环境硬约束,严禁新增低端落后产能项目;特别是在生态环境敏感度高的欠发达地区,要切实防范过剩和落后产能项目“改头换面”搞跨地区污染转移。

改革环评制度,是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重要举措。发挥环评预防作用,就要明确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环保部门和企业在环评方面的责任,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把源头预防压力传导到各个责任主体。要按照《“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突出抓好战略和规划环评落地,“划框子、定规则、查落实”,把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等要求转化为区域开发和保护的刚性约束,防止区域发展突破环境承载力。要以地方环保垂直管理改革为契机,完善监管体制。

改革环评制度,是全面参与宏观决策的重要抓手。当前,区域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越来越突出。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建立空间治理体系,以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按照主体功能定位来合理控制区域、流域的开发强度,从源头上解决无序、过度、分散开发导致的生态空间占用过多、生态破坏、环境污染集中等问题。按照中央部署,有关“多规合一”和空间规划编制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展,而环评正日益成为参与宏观决策的主要工具。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明确提出,要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规范完善生态环境空间管控、生态环境承载力调控、环境质量底线控制等环境管控要求,制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的技术规范,强化“多规合一”的生态环境支持。这就需要抓住契机,推动开展区域国土空间环境评价,主动参与宏观调控。

黄润秋表示,新时期环评制度的坐标定位,可以概括为“一体四维”。一个总体定位,即是“环评是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改善环境质量的关键制度”。四个维度,从推动绿色发展的维度看,环评是经济结构调整的“助推器”;从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的维度看,环评是环境保护参与宏观决策的“主渠道”;从推进简政放权的维度看,环评是环保部门职能转变的“先行者”;从防范环境风险的维度看,环评是群众合法环境权益的“维护者”。“一体四维”统一于改善环境质量这个核心,是时代赋予环评工作的新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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