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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组织提“太阳能+储能”十大方针 致力于推动光伏发电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16-11-29 15: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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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组织提“太阳能+储能”十大方针 致力于推动光伏发电  太阳能板能发电,更重要的是要能有效用电,而储能系统正是有效用电的关键。欧洲太阳能商业组织SolarPower Europe

  太阳能能发电,更重要的是要能有效用电,而储能系统正是有效用电的关键。欧洲太阳能商业组织SolarPower Europe呼吁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透过政策制定的方式响应,并具体列出了十项方针。

  SolarPower Europe的前身是EPIA(欧洲太阳能光伏产业协会),致力于推动太阳能发电,以达成能源转型、创造更永续的环境。SolarPower Europe即将在近期推出“能源结合方案”(Energy Union Package),致力于结合太阳能与储能,提高太阳能发电的可靠度与可利用性。

  SolarPower Europe的副总裁、Enel Green Power的创新长RicardoA moroso表示,储能系统的成本已有显著降低,而品质则有长足进展,足以迈入市场。他说“我们现在需要欧洲的决策者将相关法规正式入法,包括明确的定义与适合的市场设计,以提供竞争者们拥有良好的竞争环境。”他表示,这对于市场发展是有所助益的。

  对于本次行动与倡议,SolarPower Europe的执行顾问Michael Schmela表示,若所有提案都能有效执行,欧盟就可望在2030年时达到再生能源占比27%的目标,甚至有机会在《二版再生能源指令》(REDII)的方针下,达到35%的水准。

  1、SolarPower Europe对欧盟委员会提出的十项政策建议,重点如下

  2、欧盟全境的“电力储存”定义需列入更新版的《电力指令》。

  3、厘清现有的储能消费者之定义与权利。亦即REDII法案须加上使用者自产自用电力的权利。

  4、大型太阳能发电厂需进行适切的交易市场调整,以供平衡与负责发展。

  5、在输配电层级,研拟能够提供弹性电力交易的市场。

  6、在TSOs与DSOs的架构下建立明确的准则与环境,以运作储能方案。

  7、提出目标明确的太阳能竞标制度,加重太阳能与储能的重要性。

  8、为消费者提供社区规模的电力交易制度,电力可来自集合性的自产电力。第三方中介者须被允许运作消费者的电力储能设备,例如提供虚拟电厂与点对点服务等。

  针对股东们所需的资料透明性与可取得性之问题须有明确法规。

  9、消费者在提供自家产品支援电网运作时,需透过补贴金、提供进入市场时所需的价格指南,以及系统需求等,享有合理的回馈。

  10、电力配电与电网补贴需与电力转型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