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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向公众征求新电池行业规范条件意见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16-11-23 09: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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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向公众征求新电池行业规范条件意见为进一步规划新能源汽车电池,工信部向社会公众征求新电池行业规范条件意见。11月22日,北京商报记者从工信部网站获悉,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汽车动

  为进一步规划新能源汽车电池,工信部向社会公众征求新电池行业规范条件意见。11月22日,北京商报记者从工信部网站获悉,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汽车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修订工作,公开征求对该规范条件的意见。

  据了解,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5年发布实施了《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以下简称《规范条件》)。截至2016年7月,共发布四批57家符合规范条件要求的企业目录。一年多来,在《规范条件》的引导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带动下,我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发展取得很大进步,产能规模和技术能力快速提升,产品技术和安全水平明显改善。2016年1-9月,我国新能源汽车生产30.2万辆、销售28.9万辆,动力电池出货量超过120亿瓦时。据统计,目前我国动力电池行业产能已超过1000亿瓦时。根据《中国制造2025》国家战略部署有关转型升级、结构调整等要求,结合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发展进步和行业需求最新形势,经组织有关行业机构、高等院校、新能源汽车整车和动力电池企业研究,形成了《汽车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7年)》(征求意见稿),主要从生产能力、安全要求、研发能力、回收利用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征求意见稿对动力电池进行了定义:指的是在汽车上配置使用的、能够储存电能并可再充电的、为驱动汽车行驶提供能量的装置,包括锂离子动力电池、金属氢化物镍动力电池和超级电容器等,不包括铅酸类电池。此外,征求意见稿强调,国家支持汽车动力电池企业做优做强,以企业生产和产品应用安全为基础,引导企业建立产品生产规范和质量保证体系,鼓励加强技术和管理创新,提高产品研发和制造水平,提升产品性能和质量,满足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需求。

  征求意见稿要求,锂离子动力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低于80亿瓦时,金属氢化物镍动力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低于1亿瓦时,超级电容器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低于1千万瓦时。系统企业年产能力不低于80000套或40亿瓦时。生产多种类型的动力电池单体企业、系统企业,其年产能力需分别满足上述要求。工信部表示,《汽车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7年)》的修订完善将进一步引导动力电池行业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提升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增强国际竞争力,更好地满足新能源汽车的推广普及和产业发展需求。(记者 蓝朝晖 实习记者 吴晓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