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资讯

【焦点】南玻A原高管与前海人寿纠纷再起波澜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16-11-18 09:08:12
热度:

【焦点】南玻A原高管与前海人寿纠纷再起波澜  11月17日,中国证券报刊发《南玻八名高管集体辞职“罗生门”原董事长“告别信”详述缘由

  11月17日,中国证券报刊发《南玻八名高管集体辞职“罗生门”原董事长“告别信”详述缘由宝能系一一否认》一文后,引起了监管层的高度关注。当日,交易所向前海人寿、南玻A、旗滨集团分别发去问询函,要求三者就报道中的有关事项进行核查。

  对于前海人寿,交易所要求其就“干预南玻A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强行收购南玻A位于深圳科技园北区导电膜大楼”、“除行使提案权、表决权以外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其他机构行使职权或施加其他不正当影响”等情形进行核查;要求南玻A就“向媒体透露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和筹划过程的情形”是否违反相关规定进行说明;要求旗滨集团就“南玻A的原高管团队或集体加入旗滨集团”进行核实。

  前海人寿是否强行收购资产

  11月17日,深交所要求前海人寿核查“是否存在要求南玻A废除已签订合同,强行收购南玻A位于深圳科技园北区导电膜大楼等行为,进而存在通过除行使提案权、表决权以外的方式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其他机构行使职权或施加其他不正当影响等情形”。

  11月16日,南玻A前董事长曾南委托同时辞职的董事兼CEO吴国斌转交给中国证券报记者一封“告别信”,详述了公司高管集体辞职的缘由。曾南称,前海人寿曾在显示器资产重组过程中“作梗”,“在显示器资产重组过程中,董事会批准同意将科技园北区的导电膜大楼连同该公司一起出售,并以高于当初曾给前海人寿报价(6.5亿元)的7.25亿元与买家签订协议,并收取了定金。但前海人寿突然变卦,要求废除合同,强行收购此栋楼,使公司面临巨大的法律诉讼风险。”

  “宝能系举牌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后,董事会还未改选,姚振华和陈琳造访南玻,正式向我提出要求撤换集团财务总监,由前海人寿派人。我认为这不符合上市公司章程和法人治理结构的相关规定,这一权限应在董事会。随后,前海人寿方面又要求派驻财务经理。陈琳强调,保监会对此有明确规定,必须派人出任此职。但最后不了了之。”曾南透露。

  深交所要求前海人寿核查“是否存在参与或干预南玻A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等相关情况。”而在此前,前海人寿对中国证券报记者称,公司对南玻A管理层提交的股权激励方案进行了修改。“在激励比例上,原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数量为1.35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修改为6226.0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激励范围上,除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外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分配占比从约25%下降为20%;在激励方式上,从分三期申请解锁修改为分四期申请解锁,即从4年有效期修改为5年有效期。”

  南玻A是否违反信披规定

  深交所同时向南玻A发去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公司原董事和高管团队存在通过发出公开信和接受媒体采访等形式,在其他公共媒体透露有关公司筹划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内容和筹划过程的情形,详细说明该等行为是否存在违反《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11条和第3.2.13条等规定的情形。”

  在中国证券报11月17日的报道中,曾南向记者透露了股权激励计划筹划的整个过程。曾南表示,“这件事本来是姚振华去年当着我的面提出来的。当时他还提出帮我个人解决行权对价的认购款贷款。公司原计划在今年二季度的董事会上提交股权激励议案。今年8月11日,我和吴国斌正式约见了前海人寿方面的董事陈琳,并详细介绍了有关细节。同时明确强调,按照证监会规定,如果以2015年作为行权考核,必须在2016年9月下旬的股东大会上通过方可实施。”

  “陈琳当时拿走了这份方案,说回去研究,尽快给一个让大家满意的方案。这一走就是85天,期间许多经理人和骨干人员不断询问为什么没有股权激励方案。直到11月4日,前海人寿终于给出一个前后矛盾且今年不可能实施的方案。”曾南称。

  对此,前海人寿方面对记者回应称,“9月30日的节点非法律法规要求的时间节点,不存在2016年内无法实施的问题。前海人寿和其他股东,与南玻管理层就股权激励方案进行过良好有效的沟通。前海人寿和其他股东多次沟通、多次磋商、多次协调,在激励比例、激励范围等部分修改后,原则上同意此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找各种理由回避、拖延’。”

   首页   下一页   上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