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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威集团破产重整草案折戟 普通债权组投反对票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16-11-03 17: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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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威集团破产重整草案折戟 普通债权组投反对票  对于普通债权来说,30%的清偿率并不高,且偿还周期较长,未来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因此债权人反对意见较大,在债权人大会上未表决通过该草案

  对于普通债权来说,30%的清偿率并不高,且偿还周期较长,未来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因此债权人反对意见较大,在债权人大会上未表决通过该草案。

  曾经的光伏巨头纷纷陷入破产重整、清算的危机之中。

  11月2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天威集团破产管理人提交的《保定天威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下称《重整计划草案》)在当天的债权人大会上未获通过。其中出资人组、税款债权组、小额债权组通过了该草案,职工债权组、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未通过该草案。

  会议还议定,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与管理人进行协商,待协商后再行表决一次。

  根据破产法规定,债权人投票否定后,管理人可对重整方案进行修改,但如果两次投票均无法通过,债务人或管理人可以申请由法院强制裁定。

  天威集团最新财务报表显示,截至今年9月30日,其合并资产31.9亿元,较年初的36.68亿元下降4.7亿元;合并负债总额147.41亿元,较年初上升2.59亿元;合并所有者权益-115.46亿元,较年初的-108.14亿元下降7.32亿元。

  普通债权清偿率30%

  此前有报道称,天威集团破产管理人提交的草案中,普通债权将按债权金额的30%进行清偿,其余70%予以豁免。30%的部分也将分期清偿,在重整计划批准后的8年内还清,第5年开始等额现金还款,偿债期内不计利息。

  对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预计清偿率为100%,但在重整计划批准后6个月内仅现金清偿10%,剩余90%也将按照普通债权人的8年还清方式进行偿付。

  对于普通债权来说,30%的清偿率并不高,且偿还周期较长,未来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因此债权人反对意见较大,在债权人大会上未表决通过该草案。

  据记者了解,最终确认的债权中,普通债权为92亿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为21亿。其中,债券市场发行的45亿元债券全部为普通债权。

  此前,天威集团发行的四期债券共计45亿元已全部违约。分别为两期中票和两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其中“11天威MTN1”发行总额10亿元,到期日为2016年2月24日;“11天威MTN2”发行总额15亿元,2016年4月21日到期;“12天威PPN001”发行总额10亿元,到期日为2015年12月18日;“13天威PPN001”发行总额10亿元,到期日为2016年3月26日。

  根据《重整计划草案》,普通债权中的小额债权,即低于100万的债权将获得全额清偿,并在6个月内付清;职工债权及税款债权也将全部偿付。在重整计划经批准后一年内,债权人有一次机会可选择不超过清偿债权金额的30%进行转股,选择期内债权人未选定债转股的,按现金清偿执行。

  据上述知情人士透露,职工债权量并不大,虽然得到全额清偿,但由于部分职工债权未得到确认,所以在现场表决过程中也并未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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