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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焚烧“邻避”困境化解之策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16-10-23 08: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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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焚烧“邻避”困境化解之策   全民的积极参与,是化解“邻避”问题的成功关键。公众有环境知情权,也需要避免过分情绪化,甚至出现暴力行为;政府必须守得住底线

   全民的积极参与,是化解“邻避”问题的成功关键。公众有环境知情权,也需要避免过分情绪化,甚至出现暴力行为;政府必须守得住底线:破解“垃圾围城”困境是目的,提高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避免矛盾激化。

  4.建立对话机制,加强协调沟通。化解“邻避”问题,需要建立一整套公众参与和有效沟通机制,以免政府习惯性地“为民做主”。政府以为做了环评、有了“科学依据”,民众就会欣然接受,事实却不然。在听证会上,没有反对意见不是正常的;听到的反对意见越多,越能避免“邻避”问题的出现。

  避免“邻避”问题演化为协商余地狭小的激烈冲突,必须让项目论证时的协商和说服真正起作用。让释疑跟上质疑:项目会不会产生环境影响,要用数据摆事实讲道理,国外怎么做的、采用的是什么技术、居民健康如何保证等,要耐心释疑解惑,设身处地多从当地居民的角度思考问题,而不是简单的“我讲你听”。

  主管部门要使规划更加公开透明,多倾听并尊重民意,并成为善于倾听、尊重民意的协调者、沟通者。尊重居民意见,有助于改善政府形象;而无视“邻避”运动的现实,甚至斥“刁民造反”“顾小家不顾大家”,“邻避”事件就会激化,后果会很严重。

  5.加强信息披露,化解民众担忧。信息透明,是政府与公众建立互信的前提条件。信息透明,要从一开始就尊重公众的知情权。公众的愤怒根源之一,是发现“邻避”项目在不知情时已然开工。政府虽然强调在网上公开了信息,但方式之低效与信息之模糊饱受诟病,也是事后处理中民众对政府缺失信任感的原因。时至今日,“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已不能作为办事规则了。关系到人民健康和财产安全的环境信息,应当在法律规定中强制要求披露。

  公众在抗议中容易陷入“情绪主义”,因为从垃圾焚烧厂规划和选择开始就存在信息不透明问题,缺乏理性沟通和参与基础。日本的垃圾焚烧厂通过电子屏幕,实时显示污染物的排放数据;还经常开放,以便市民了解情况,化解市民担忧。东京的垃圾处理厂环境标准极为严格,参观人员戴白手套参观工厂后,手套仍是白色。“眼见为实”亲身感受有利于消除公众对垃圾焚烧厂的疑虑。

  政府将信息公开、民意调查、听证会等加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企业应该尽可能向政府和公众提供完全信息,消除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对公众心理和政府决策的负面影响;除进行商务分析外,还应进行简明扼要、系统的风险分析,制定风险减轻与管理方案,及时公开发布并吸收公众和政府的意见,确保受影响区居民的知情权、表达权。

  6.完善收费政策,保证垃圾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收费,是垃圾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的前提。尽管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发布了垃圾强制分类的相关文件,但现实中存在“源头分类”和“末端治理”的利益博弈。源头分类会受到既得利益集团的抵制:毕竟“多分出一吨,就会少烧一吨,少得一吨的财政补贴”。在垃圾焚烧论证会上,出现“挺烧”和“反烧”声音的交织碰撞在所难免。

  自1848年英国出台《公共卫生法》以来,与垃圾处理处置有关的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等法规不断完善。日本近年来要求对垃圾焚烧灰渣进行高温熔融,《二恶英对策特别措施法》《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基本法》以及废弃物回收利用的法律陆续出台。从20世纪90年代起,日本实行收费制度,以抑制垃圾过快增长,也获得一定处理经费。

  健全收费制度,按照“扔垃圾付费”原则,制定收费标准;选择稳定有效的载体,低成本高效率地收取垃圾费。制定并实施普惠性的财税政策,如抵押—返还政策、土地使用和税收优惠等,加大财政投入,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废物回收和垃圾处理领域,使财政投入、收费与设施运营成本在财务上大致平衡。探索建立环境产业投资基金、发行市政债券、利用资本市场等多种形式,筹集必要的发展资金,促进环境卫生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7.分清责任,形成“邻避”问题的长效化解机制。分清责任是垃圾焚烧厂与居民和谐共处的前提。2000年,东京将23区的垃圾处理交给各区政府,成立了“东京23区清扫一部事务组”:负责可燃垃圾的焚烧、大型垃圾破碎等环节,填埋则由东京都负责。大多数社区均有一处垃圾焚烧厂,有的区甚至有两座。一些小学紧挨着工厂,家长并不担心孩子健康会受到影响,环境优美和达标排放是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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