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万亿风口下“摘帽”风波 黑臭水体亟待组合拳
万亿风口下“摘帽”风波 黑臭水体亟待组合拳在环保部与住建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布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情况的通知》中明确指出,截至2月16日,全国共排查出黑臭水体1861个。其中,河流
在环保部与住建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布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情况的通知》中明确指出,截至2月16日,全国共排查出黑臭水体1861个。其中,河流1595条,占85.7%;湖、塘266个,占14.3%。对于各省市来说,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越来越紧迫。
近年来,我国城市发展版图快速扩张,城市人口增长迅速。在城市化进程中,农村人口大量涌入城市,城市出现”超常规“的发展,突出的问题体现在治污截污设施建设相对滞后。
截至9月1日,“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黑臭水体共有1945个。据统计,北京、湖南、广东、山东、福建和安徽,这6个省份在“城市水环境公众参与”微信公众号上的投诉量占据全国的75.4%。
事实上,我国城市水体循环问题历来是水环境问题的一大“痛点”。今年,洪水侵袭了我国26省1192个县。“自然状态下,雨水通过地表土壤渗透作用下渗,或者流到河道里。但在城市建设中,河道被填埋、截断,或者改成地下河,河道数量越来越少,而地面大部分被硬化,雨水只能排入城市管网。在雨污合流的城市,当暴雨雨量超过合流管道的设计能力时,过量的混合污水就从管道的溢流设施或者排水泵站溢流到城市水体,造成城市水体水质恶化。”公众环境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沈苏南表示。
值得一提的是,工业污水的排放在城市黑臭水体的“贡献率”越来越低。沈苏南说,至少在一二线城市中心城区,我们现在基本看不到企业明目张胆地将污水随意排放了。
进度落后,实现预期目标难度陡增
对公众来说,最关心的莫过于身边的河流何时脱离黑臭,重现清流。“水十条”中关于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的时间表,给人的希望,尤其“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要于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的目标,让人感觉城市中“亲水”的生活似乎近在眼前。然而,在治理的现状面前,实现这一目标却显得十分艰难。
全国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的第三季度数据显示,全国1945个黑臭水体,大部分还处在治理方案制订中的状态,治理完成的有96个,治理中的有203个,未启动的有449个。在只剩下一年多治理时间的“副省级及以上城市”,情况也没好多少。北京61条黑臭水体中只有3条在治理中,其余58条还在制订方案;黑臭水体最多的广东情况略好,广州和深圳的80个黑臭水体中,有一半正在治理。
“水十条”是治水的纲领性文件,考核必不可少。在治理进度普遍落后的情况下,如何考核不仅是各地政府要面对的问题,也让专家们感到忧虑。“必须充分考虑黑臭治理的客观难度,合理确定目标。黑臭是污水排入水体造成的,治理黑臭必须先截污,但黑臭的地方往往存在截污困难,否则就不至于黑臭。同时,黑臭不是一天形成的,黑臭水体中都积存了大量淤泥。治理黑臭,截了污水,还得清淤,否则还是黑臭。问题是,这些污泥怎么清?清出来怎么处理?处理完了送哪里去?这些都要研究,需要较大的投入。”业界资深人士王洪臣教授曾长期在北京水污染治理一线工作,对水污染治理难度有很深的感受。他介绍说,一些地方为了在短时间内看到成效,层层制订了黑臭限期治理时间表,不现实的治理时间,导致基层有病乱投医,例如,直接向河里投药、加菌种,短期略有改善,事后继续黑臭。
错误路线:只截污、无自净
更为值得注意的是,黑臭水体整治的技术路线还一直不是很明确,目前国内很多官员、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片面强调了控源截污,认为只要100%截污、彻底清淤、不断升级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标准,就可以根本解决城市黑臭水体问题。可能对于长江、黄河这种有长期稳定的清水补给、水体长期流动的天然河流来讲是正确的,但城市河道的特点是:多为排洪河道、水源不稳定、流速缓慢或静止、降雨汛期和干涸期水位落差大,普遍存在自净力极端低下的问题。污水进入河道后,不但不能逐步自我净化,即便干净水源也会逐步恶化,自净能力为负值,呈现的是“自污”倾向。
这种情况下,无论截污、清淤做得多好,如果不大幅度提升水体自净能力,扭转“自污”趋势,河湖水体就不可能真正治理成功。自净能力的大幅提升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必须要引起足够重视。
控源截污是前提和基础,这毋庸置疑。但做到100%彻底截污,实际上很困难,将雨水管跟污水管分开,建设不同的两条管线,工程量非常巨大,尤其在旧城区,要在整个城市地下再建一条管线,全部打通需要大量拆迁,如同重修一套地铁体系,即使不计成本,也需要10-20年的漫长时间。
自然水体的自净能力就是它们的免疫系统。当有部分污水排入的时候,不管是未能够截住的少量污水,还是随雨水一块流进的大量雨污水,能够通过直接净化体系把这种污染快速净化掉,让净化速度大于污染速度,让河道从“自污”状态变成快速“自净”状态,这样才能快速地扭转长期存在的黑臭现象,全面提升河道景观与城市景观。第二阶段的治理效果往往立竿见影,快速改变河道面貌,不像第一阶段,可能需要漫长的时间。
不存在单一有效技术
就此,在清华大学环境学院环境生物学教研所教授胡洪营看来,对于黑臭水体治理技术上的认识,还存在一些误区,黑臭水体治理没有“一招鲜”,需要技术集成,打出“组合拳”。
“没有某一种技术可以全面解决黑臭水体的问题,目前很多技术都过于急切,但长期看来并不是最好的方式。比如河道曝气,只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应急性的问题。黑臭水体治理应该重视集成技术,强化管理,进行长效运行。”他说。
胡洪营认为,现在的黑臭治理技术存在不少误区,包括:缺乏对“实用性技术”的长期、系统、科学的工程验证;缺乏对现有技术适用性的客观认识,缺少设计规范;缺乏技术集成的宏观思路和科学方法。
同时,技术选择上注重短期效应、忽视长效运行;注重单一措施、忽视综合治理;注重水质净化、忽视水生生态修复;注重技术措施、忽视科学管理;机械套用污水处理的思路与技术;缺乏对水生植物净化作用的科学认识等。
因此,应该根据污染程度与治理目标的不同,将黑臭水体治理分为应急治理、水质改善和长效保持3个阶段。在不同的阶段,由于治理目标不同,技术实施要点也不同。
“在应急治理阶段,应针对黑臭严重水体,采取有效措施,短期内快速缓解和消除黑臭现象。”他说,可以通过截污,控制外源污染物的进入,投加絮凝剂、除藻剂等药剂快速去除污染物,通过底泥清淤将大量污染物迁移出水体,通过补充地表水或再生水,使污染物质快速迁移、稀释。在水质改善阶段需进一步减轻水体污染负荷,采取工程措施净化水质,恢复水体景观功能。“在长效保持阶段,需要保证水质有效管理,确保水质改善效果的长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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