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加速布局清洁能源示范省 浙江“追新逐绿”正当时
加速布局清洁能源示范省 浙江“追新逐绿”正当时作为发达地区,浙江优先选用风能、太阳能、潮汐能这样的清洁能源,促进节能减排。电力部门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浙江省消纳清洁能源1020
作为发达地区,浙江优先选用风能、太阳能、潮汐能这样的清洁能源,促进节能减排。电力部门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浙江省消纳清洁能源102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6%,占全社会用电量的28.7%。相当于浙江人每用4千瓦时电,就有1千瓦时多来自清洁能源。一年能帮助浙江节约标准煤消耗约2000多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5400多万吨。
加速布局清洁能源示范省 浙江“追新逐绿”正当时
总投资1200亿元、装机容量为125万千瓦、采用全球领先AP1000第三代核电技术的三门核电,其中,1号机组年底至明年年初将投产发电;
投资7亿元、装机容量为7.4万千瓦的中广核龙母山风电场项目今年年底可投产发电;
投资7.5亿元的渔光互补发电项目顺利落户即将动工;
投资80亿元的抽水蓄能电站、计划投资6.8亿元的潮汐电项目前期工作正有条不紊地进行中……
核电、风电、潮汐电、光伏、抽水蓄能相继上马、多元互补,一个“绿色能谷”正在形成。“我们要借助国家发展绿色能源产业的政策机遇,加快能源基地建设。”三门县委书记董服标表示,发展清洁能源,是大势所趋。三门县基于现实基础和未来潜力,提出集中精力培育壮大清洁能源产业,力争经过5年努力,全县装机总量达到500万千瓦,实现产值100亿元。
而三门“追风逐日”仅是浙江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的一个缩影。
超四分之一电力源自清洁能源
在此前浙江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浙江省经信委、环保厅、电力行业协会正式发布2015年浙江省电力行业节能环保白皮书。据悉,目前浙江省超过四分之一的电力供应源于水、核、风及太阳能等低排放、低污染的清洁能源。
“十二五”期间,全省电力装机净增2430万千瓦,增长42.42%。其中,气电、核电、风光电等清洁能源发展明显快于煤电等常规能源。2015年,浙江完成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项目3256个,年底装机容量164万千瓦,同比增长228%。浙江电网消纳清洁能源1020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28.7%。
浙江省通过大力推广环保新技术推进发电机清洁化。“十二五”期间,浙江火电机组单位发电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强度比“十一五”末分别下降55.56%、52.36%和64.71%。到2015年底,全省已累计完成35台2377万千瓦大型煤电机组的超低排放建设与改造。
“十二五”期间,全省建成一批特高压工程,保障了溪洛渡清洁水电、皖电东送基地送电,减少了省内发电煤炭消耗和污染物排放。2015年,浙江电网经特高压线路受电458亿千瓦时,相当于减少省内发电用煤1365万吨标煤。
浙江省还大力实施电能替代,引导全社会用能单位煤改电、油改电,在机场、港口、工业制造等20多类重点领域推广实施港口岸电、空港陆电、分散小锅炉煤改电等示范项目,减少石化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2015年,全省完成电能替代项目1686个,新增替代电量40亿千瓦时,相当于减少消耗162万吨标煤。
重点用能领域率先示范
事实上,《中国制造2025》将“绿色发展”放在了重要位置,原来依靠资源消耗支撑经济发展的粗放发展模式难以为继。加快推进节能降耗工作,把有限的能源用在资源消耗少、科技水平高、竞争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经济效益好的优质重大项目上,已成为必然趋势。
浙江积极推动用能的“腾笼换鸟”,以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为契机,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与用能审查,从源头上严控新上高耗能项目,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与此同时,大力推动结构性节能,积极培育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低耗能、高产出的第三产业,产业结构节能贡献力度不断加大,并通过大力推广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优化能源供应结构。
技术节能和管理节能是浙江节能降耗的重要推动力。浙江积极实施节能重点工程和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制的推广应用,深入推进热电联产改造等“五大节能工程”。组织做好合同能源管理,落实《浙江省电机能效提升计划实施方案》,对淘汰落后电机、电机系统改造和推广使用高效电机给予政策支持。
在工业领域以外,在节能降耗的战役中,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是节能的重点领域。在建筑领域,浙江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加快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在交通领域,积极创建绿色交通省,落实公交优先战略,同步推进绿色港航创建工作,增加清洁能源及新能源车使用比例;在公共机构领域,积极开展公共机构节能技术改造,创建50家省级示范单位,实施“万吨千家”节能行动,支持万吨千家企业节能改造。
“十三五”规划力挺风光核
而随着经济增速放缓与煤电机组的快速增多,火电设备利用小时数连续下降,煤电装机过剩与无序规划的问题亟待解决,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曾连发三份文件规范煤电项目审批与建设。庞大的装机量,也使得环保压力同步提高。
结合浙江省自身情况与国家相关要求,《浙江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规划》)明确提出,浙江省不再新上煤电项目,并全面完成浙江省在役30万千瓦以上公用燃煤发电机组、10万千瓦以上自备燃煤发电机组,以及热电联产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和节能升级改造,实现生产运行及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全流程集中监控和远程实时在线监测,全省实现煤电装机清洁化。调整煤电内部结构,推进煤电产能置换,关停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探索开展火电灵活性改造,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
除了能源消费结构外,《规划》还制定了能源生产结构目标,即到2020年,浙江省一次能源生产量达到3226万吨标煤(全部为非化石能源),年均增长11.9%,其中,可再生能源1805万吨标煤。浙江省电力装机容量达到9400万千瓦左右,人均装机1.67千瓦;清洁能源装机容量达到4665万千瓦,占电力总装机容量的49.6%。全省平均用电负荷率达到80%以上,供电可靠率达到99.96%以上。
煤电自身产能过剩以及二氧化碳排放等问题近年来得到世界范围的关注,清洁能源迎来了更大的发展空间。根据《规划》,“十三五”期间,浙江省将大力发展光伏、海上风电,建成600万千瓦分布式发电和光伏电站,开展200万千瓦项目前期工作。重点建设舟山普陀6号二区、象山、嘉兴、玉环、岱山等海上风电项目。
此外,浙江还将安全发展核电。按照国家建设沿海核电基地的总体部署,采用国际最高安全标准、最先进的核电技术建设核电站,并为全国提供先进核电技术示范。加快建成三门核电一期,开工建设三门核电二期、三期,浙江三澳核电,基本完成象山核电前期工作,开展海岛核电研究工作,加强核电厂址保护。到2020年,浙江省核电装机容量达到900万千瓦左右,在建500万千瓦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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