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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三大解读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12-07-23 22: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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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三大解读近日,国务院印发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以下简称《发展规划》)的通知,其中要求各省、市、自治区以及直辖市人民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以下简称《发展规划》)的通知,其中要求各省、市、自治区以及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认真贯彻执行。《发展规划》中就明确提出了任务要求:要积极推进充电设施建设,以适应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发展的需要。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三大解读。 

随后,在《发展规划》的宣贯会上,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向弟海处长表示,近期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混合动力客车的示范运行。 根据《发展规划》所述,本规划所指的新能源汽车主要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具备新能源汽车电池、电机、电子控制和系统集成等关键技术,但新能源汽车整车和部分核心零部件关键技术还没有突破,社会配套体系也不完善。

根据新能源汽车目前的发展状况及面临的形势,《发展规划》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主要目标与任务做了详尽规划。 其中,规划到2015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累计产销量力争达到50万辆,到2020年,累计产销量超过500万辆。 比亚迪电动汽车着火事件,足以说明新能源汽车在实际使用中还存在有不可小觑的安全隐患问题,这应归咎于新能源汽车技术的不成熟。

《发展规划》中提出,要实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工程,并认为增强技术创新能力是培育和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中心环节。这就需要大力推进动力电池技术创新、加大对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研发。《发展规划》还指出,到2015年,新能源乘用车最高车速不低于100公里/小时、动力电池模块比能量达到150瓦时/公斤以上等目标任务,这无疑也是对核心技术能力的挑战。

充电设施建设中还提出了商业运营这一模式。鼓励试点城市加大政府的投入力度,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因地制宜建设慢速充电桩、公共快速充换电等设施,使其逐步实现市场化和社会化。 另外,针对动力电池后期的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中也提出,要引导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对废旧电池的回收利用,并鼓励发展专业化的电池回收利用企业,以此加强动力电池梯级利用和回收管理。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不完全统计,2012年上半年汽车整车企业生产新能源汽车3167辆,其中,纯电动汽车3021辆、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146辆;销售新能源汽车3525辆,其中,纯电动汽车3444辆、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81辆。

鉴于目前我国新能源车的产销状况,若想在三年后达到《发展规划》中所述的目标,可谓任重而道远。为此,《发展规划》提出了一系列的保障措施,如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强化金融服务支撑、营造有利于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等。 诸如,中央财政会安排资金,对实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工程给予支持,并引导企业的投入力度;鼓励消费者购买节能汽车,并对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给予补贴;还应该发挥政府采购的导向作用,逐步扩大公共机构采购新能源车的规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