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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维破产重整受偿极低遭银行集体反对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16-08-31 17:0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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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维破产重整受偿极低遭银行集体反对导读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对现有重整方案,管理人已在24日听取各家债权银行的意见,但对于方案调整的计划目前未在债权人会议上提及。目前,多家债

  导读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对现有重整方案,管理人已在24日听取各家债权银行的意见,但对于方案调整的计划目前未在债权人会议上提及。目前,多家债权银行人士均表示,不会同意现有方案。

  自8月15日第一轮投票表决后,赛维集团3家子公司的破产重整计划便陷入僵局。

  去年11月起,赛维集团5家子公司先后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包括江西赛维LDK光伏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伏硅”)、江西赛维LDK太阳能多晶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晶硅”)、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科技”)、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新余)有限公司、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南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组件厂),分布在硅料、硅片、电池和组件产业链。这也成为国内目前最大的破产重整案件。

  截至目前,尚无意向方参与对多晶硅公司重整,南昌组件厂尚在债权申报期,其余公司均已发布破产重整计划(草案)。然而,在第一次债权人分组表决中,三家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在普通债权组中均未获表决通过。

  8月24日,赛维破产管理人再次召开债权人会议。据与会债权人代表介绍,此次会议,管理人只是听取了各债权人对重整方案的意见,并未作出任何表态。目前第二次重整方案的表决时间未定,“将根据易成新能的停牌时间尽快召开”。

  易成新能于今年5月18日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组成联合体申请成为赛维4家公司重整投资人。8月18日,公司公告在停牌3个月后申请继续停牌,预计11月18日发布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并申请复牌。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联系破产经办律师、赛维集团发言人,未获对方置评。

  据重整方案,高科技、光伏硅、高科技(新余)三家公司经管理人认定的债权分别达到210亿、150亿和35亿元,其中金融债权合计达270亿元。国开行涉资73亿元,建行、招行、农行、民生也都超过30亿元。

  国内最大重整方案出炉

  2015年11月17日,江西省新余市中院宣布,光伏硅、多晶硅、高科技、高科技(新余)4家公司实施破产重整。今年5月4日,高科技(南昌)也经该法院宣布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同时,而管理人由法院指定的新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立的相应破产清算组担任。

  “实际上,此次赛维破产重整成为了目前国内最大的重整案例,如何协调各相关利益方、解决企业债务问题,对国家去产能政策,僵尸企业处理有一定代表意义。政府背景的管理人要破除过度干预的思维,充当真正管理人职责。”原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宏观司副司长许美征表示。其曾主持过吉林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深中华自行车股份有限公司、以及ST兰宝、ST盛润等上市公司的债务重组项目,对赛维破产重整案件关注至今。

  金泉华(化名)任职某家债权银行风险管理部,负责与赛维及管理人的沟通接洽。目前,该行总行已成立赛维风险化解工作组,接管相关决策事宜。

  “实际上,破产重整最重要的是找到一个合适的投资人,我们在重整过程中,多次向管理人推荐熟悉赛维的国内知名投资机构,希望能参与到战略投资者选择及重整方案制定中,但管理人并未采纳债权人的建议。”金泉华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介绍。

  不过,虽然未能参与重整计划,但金泉华也吃到一个“定心丸”。今年6月,赛维集团与各债权银行沟通重整的相关情况,包括企业经营、战略投资者招标、债权解决的初步想法等。

  彼时方案为:对于非金融债务,小额债权人全额清偿;大额债权人按10%进行清偿。金融债务则按“削债+留债+转股”的方式处理。即整体债务削债30%以上再留债,保证留债后企业资产负债率低于50%,以符合上市标准。剩余大部分债折价转股,投资者以现金入股方式以取得对新公司的绝对控股权。

  此前3月初,管理人就除南昌组件厂外的四家公司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经管理人聘请的评估机构评估,光伏硅、高科技、高科技(新余)、多晶硅的资产评估总价121.86亿元,四家公司资产估值分别为近62.55亿、47.35亿、5.15亿和6.81亿元。

  “按照此前重整思路,清偿率能够达到较高水平。虽然我们的建议不被采纳,但也在多轮的磋商中,我们也对重整进程表示了默许的态度。”金泉华表示。

  今年4月20日,管理人发布招募战略投资者公告,共有9家投资机构提交了重整意向书。7月25日,易成新能公告称,将以3亿股加5.5亿元现金收购高科技、高科技(新余)两家公司。两家重整公司找到接盘方。

  此外,由于多晶硅公司已停产不具备重组条件,走向破产清算。光伏硅公司则由韩国第二大光伏硅料生产企业进行重整。

  战略投资者、重整方案的相继确定使得赛维破产重整计划向前迈出重大一步,然而,金泉华在内的债权银行代表则发现,自己在赛维破产重整计划中的工作才刚刚开始。

  受偿极低遭银行集体反对

  “易成新能的方案,我们是在上市公司发布公告后才获知。光伏硅公司的方案也是在表决的前三天才收到,中间还隔了一个周末,根本来不及向总行报告。”直到此时,金泉华仍记得当时的紧张情绪。

  破产法规定,法院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参加会议进行讨论,并分组进行表决。各表决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重整计划》即为通过。

  不出意外的是,在8月15日举行的第一次债权人分组表决中,没有时间审核重整方案的银行债权全部投出反对票,三家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在普通债权组中均未获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人在债权人会议上的通报,光伏硅的普通债权受偿率约为11.5%,高科技为6.6%,高科技(新余)为3.4%。“这样的清偿比例太低,比以往光伏行业企业重整清偿大幅减少,这简直是假重整、真清算。”另一位赛维债权银行代表表示。

  资料显示,2013年11月,顺丰光电以30亿收购百亿负债的无锡尚德,银行受偿率为31.55%;2014年10月,*ST超日的重整方案中,20万以上的普通债权受偿率是20%。

  实际上,重整方案中,资产估值的大幅缩水造成了清偿率降低。根据重整方案,光伏硅、多晶硅、高科技、高科技(新余)分别估值为25亿元、2.8亿元、45亿元、3.6亿元。四家公司估值合计不足80亿元,较第一次评估下降45亿元,降幅近38%。

  “重整方案中并未提到资产评估方法,有债权银行代表在债权会议上提出,此次资产评估采用的成本重置法是不合理的应用,管理人对债权人提出的评估方法并没有表示异议。”另一位与会的债权人表示。

  南卓承律师事务所李忠文律师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介绍,“重置成本法一般是要用在破产清算案例中,相关企业已经处于停止生产经营中。但如果破产重整案例中,相关企业处在持续经营过程中的,采用重置成本法将会降低资本的评估价值。”

  根据太阳能光伏网一篇来源为江西赛维LDK公司的文章显示,硅料(即光伏硅公司产品)5、6月产量突破900吨,一条线产量超过原来两条线产能;硅片(即高科技公司产品)日产超200万片,接近历史最好水平;集团主营业务收入30亿元,同比增长113%;现金毛利6.2亿,同比大增487%,超过2015年全年水平。

  “不过,破产法并未对资产评估方法提出具体要求。而债权人也有权查询评估报告,如果觉得评估报告有问题,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甚至可以要求重新选聘评估机构。”李忠文律师表示。

  以高科技(新余)为例,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得的重整方案,1000万元以上的普通债权,按照3.78%的比例予以清偿,易成新能将向上述债权人增发股票的形式进行清偿,受偿股票48个月内(限售期)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限售期不享有表决权。

  “而硅料公司目前账上有现金2亿,每月能产生5000万元的现金毛利。而韩国公司仅仅出1.3亿现金就控制硅料公司,与公司实际的经营状况完全不匹配。”上述与会债权银行人士表示。

  此外,在第一次表决会议上,债权银行对合理罚复息认定、救助性贷款彻底解决等问题提出意见。而多家债权银行对缺少充分决策时间表示不满,并希望与管理人加强沟通,充分共享相关信息。

  重整前景未明

  “破产管理人主要在破产重整中对企业财产保管、估价、处理和分配,主要工作包括选定评估机构,招标选择战略投资人,制定重整方案,协调投资人、债权人相关利益方等等。管理人在破产重整案件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崔荣荣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介绍,其在国内多地都曾主持过破产重整案件。

  “深圳近年来的破产管理人都由中介机构担任。但国内不少地方破产重整案件的管理人一般都有政府背景,因为这些地方需要协调当地各方利益,也能够争取税费减免等有利条件,具备一定积极意义。但如果管理人过度干预则有可能侵害到债权人及其它相关方的利益。”崔荣荣表示。

  许美征表示,“现有的破产法虽然并未对管理人作出明确指示,但是在破产重整案件中,管理人担任的职务其实是一个专业的投资顾问角色,需要很强的投资专业能力,或者可以让债权人自决的方式选出管理人。重整过程中管理人需要让投资人与债权人的诉求充分沟通,而非现在行政色彩浓厚的重整。”

  实际上,与现有方案对比,赛维集团向债权银行透露的原始重整思路中,留债与转股的比例大幅下调。许美征表示,“赛维原始方案中设计了债转股的方案,但最终却因政策原因消失了。实际上,在留债、转股方面,管理人仍然可以设计出更好的方案,而非现在简单的,让债权银行无法接受的方案。”

  不过,崔荣荣律师坦言,“在实际操作中,普通债权中的银行债权是最被忽略的群体。”

  根据《破产法》有关规定,在破产清算状态下,有担保债权人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财产应优先用于清偿担保债权,其它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权后,按照职工债权、税款债权、普通债权的顺序进行清偿。

  “银行债权最为稳定,因此他们的清偿率一般都是在所有债权里是最低的。但是他们也有很强的力量。关于金融类债权人的异议问题,银行债权可先向管理人书面提出要求重新评估及提出各项异议。如果管理人未能按期回复,建议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要求重新选聘评估机构、管理人及战略投资人。”崔荣荣表示。

  “实际上,现在的方案已经接近破产清算的方案了,早知道当年在政府喊出‘救赛维就是救银行’时就不去救它。”上述与会的债权行人士愤然表示。

  2012年,江西省政府牵头设立了20亿元的维稳基金,专项用于各家银行倒贷,维系赛维集团的信用;2013年,江西赛维集团银团成立,规模20亿,利率下浮10%,帮助公司周转、恢复生产。除此之外,银行还对赛维债务进行“自行消化,新老划断”的原则,防止企业贷款在征信系统中出现不良,并将流贷转为中长期贷款等。

  “关于2013年的银团救助贷款,很难被认定为共益债务(需100%清偿),只能认定为普通债权,由于当时是政府提出,关于此部分的债权建议与政府进行协商,提高清偿比例。”崔荣荣解释。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对现有重整方案,管理人已在24日听取各家债权银行的意见,但对于方案调整的计划目前未在债权人会议上提及。目前,多家债权银行人士均表示,不会同意现有方案。21世纪经济报道将继续关注赛维集团破产重整案件最新进展。(记者 戴建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