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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土壤环境风险评估与预警机制深度研究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16-08-21 17: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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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土壤环境风险评估与预警机制深度研究   土壤是构成生态系统的基本要素之一,而且与大气、水域和生物环境之间不断进行着物质和能量的交换。  2014年由环保部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的

   土壤是构成生态系统的基本要素之一,而且与大气、水域和生物环境之间不断进行着物质和能量的交换。

  2014年由环保部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显示,我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一旦土壤环境受到污染,通过“土壤-植物(水体)-人体”间接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危害。

  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人们社会活动产生大量污染物渗入土壤,一些长期累积的环境问题开始暴露,如北京地铁宋家庄地铁施工人员中毒事件、武汉三江地产“毒地”事件、甘肃酒泉市瓜州县部分儿童血铅超标事件等。

  我国已经进入环境事件频发期,环境管理逐渐从污染物排放浓度控制、总量控制向环境风险防控与预警的过渡阶段。《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已经将防范环境风险列为“十二五”期间国家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之一。

  我国土壤环境污染严重,应深入研究对污染土壤可能引发的风险进行评价与预测的方法与技术、探寻经济合理、有效的综合防治措施。

  建立我国土壤环境风险评估与预警体系,从源头上进行主动管理,促进我国环境向风险管理战略转变。

  1、土壤环境安全与风险预警

  土壤环境安全是整个环境安全的一个关键组成部分,土壤环境安全是保障整个生态环境安全的重要物质基础。

  土壤环境安全预警,是对土壤环境质量和土壤生态系统逆化演替、退化、恶化以及土壤污染暴露对人体健康的危害的及时报警。它同其他环境安全预警一样,具有先觉性、预见性的超前功能,具有对演化趋势、方向、速度、后果的警觉作用。

  目前,我国土壤环境风险和预警研究尚不成熟,主要集中在土壤环境各单指标的预测预警或土壤环境质量预测预警,不能全面反映土壤环境安全的变化,因此,我国急需建立一套全面的、准确的、及时的土壤环境风险预测预警体系,服务并指导于国土资源管理、农业生产布局和土壤修复治理等工作。

  2、国内外土壤环境风险评估与预警制度现状

  美国环保署于2000年发布了生态土壤筛选值,按照美国环保署的定义,所谓生态土壤筛选值就是保护那些与土壤接触、或以生活在土壤中及土壤之上的生物为食的生物受体的土壤污染物浓度值。美国许多州同时制定了相应的土壤质量指导值。

  英国环境署与环境、食品与农村事务部于2002年撤销了污染土地再开发委员会颁布的土壤临界浓度值,代之以考虑不同土地利用方式下人体健康风险而制定的土壤质量指导值。为不同土地利用类型的土壤环境风险评估和预警措施提供了科学依据。

  加拿大环境部长理事会在考虑保护生态物种安全和人体健康风险的基础上,分别制定了保护生态的土壤质量指导值和保护人体健康的土壤质量指导值,取两者中的最低值作为最终的综合性土壤质量指导值。

  荷兰环境部应用基于风险的方法建立了标准土壤中污染物的目标值、干预值及部分污染物造成土壤严重污染的指示值,土壤污染物干预值制定要求其能保护与土壤相关的50%的物种和50%的生物过程,因此,荷兰土壤环境标准中的干预值可用于污染土壤生态风险评估。

  我国土壤中污染物评价标准主要有4种,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工业企业土壤环境质量风险评价基准》(HJ/T-25-1999)、《展览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暂行)》(HJ350-2007)、《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1/T811-2011)。

  上述标准主要按照土壤用地功能和保护目标(如水田、旱田等)和土壤主要性质(如pH值),分类分级的规定了土壤中污染物含量的最高允许浓度值。

  目前,该系列土壤污染物评价标准得到广泛应用,可有效指导我国进行土壤环境风险评估和预测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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