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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管道运输将由政府定价
天然气管道运输将由政府定价国家发改委就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向社会征求意见,市场机制改革迈出重要一步
8月1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对《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
国家发改委就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向社会征求意见,市场机制改革迈出重要一步
8月1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对《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和《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意见的公告,明确管道运输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和调整。
上述征求意见稿明确新的定价方法,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在核定准许成本的基础上,通过监管管道运输企业的准许收益,确定年度准许总收入,进而核定管道运输价格。
根据征求意见稿的规定,管道运输企业的准许成本即定价成本;准许收益按有效资产乘以准许收益率计算确定。而准许收益率则按管道负荷率(实际输气量除以设计输气能力)不低于75%时取得8%投资回报的原则确定。
卓创资讯分析师刘广彬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因竞争氛围有限,准许成本+合理收益的计价方法适用于形成自然垄断的行业,也有利于管道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并避免因管输费用缺乏监管而影响下游市场发展的情况出现。
强调“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从内容上看,与现行管道运输价格管理方式相比,征求意见稿调整了价格监管对象,不再对每条管道单独定价,改以管道运输企业为监管对象,区分不同企业定价。据了解,天然气管道运输属于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长期来看,国内长输管道管输费随着管道建设的发展,逐渐演变成一线一价的模式,并且缺乏管理。由于自然垄断的原因,下游用户很难确定终端价格的具体构成,部分管线的管输费用定价并不合理。
对此,征求意见稿也明确了新的定价方法。要求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确定年度准许总收入,进而核定管道运输价格。
值得注意的是,价格方法中还分了新投产管道与达产管道的不同计价方法。其中,对新成立企业投资建设的管道,征求意见稿要求,制定管道运输试行价格,运用建设项目财务评价的原理,使被监管企业在整个经营期内取得合理回报。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的达产期后,调整为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核定管道运输价格。
“不同计价方法,充分考虑了新投产管道需要稳定收益收回成本的考虑,可以说是兼顾了建设运营方和下游用气方的利益。”刘广彬说。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信息部副研究员景春梅曾撰文表示,将管道运输与燃气销售业务相分离,实现管网独立并公平开放,是协调上下游利益关系,推动天然气行业健康发展的必行之举。
放开两头激活市场竞争性
在刘广彬看来,这是国内天然气市场机制改革至关重要的一步,不但为未来第三方公开准入提供了缴费标准,同时也响应了“放开两头,管住中间”的天然气市场机制改革方向。
国家发改委在起草说明中表示,新的定价方法既能有效解决管道联网后定价问题,也为第三方公开准入以及天然气行业体制机制改革创造了有利条件。
据悉,在我国,管道天然气实行政府定价。此前,除管道运输环节这部分费用是由政府直接核定以外,在出厂价环节,采用政府指导价(可向上浮动10%,向下浮动则不受约束)。另外在城市输配环节,送到居民家中或是工厂的天然气门站价格同样由政府进行管制。
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确定后,中间的交易机制以及交易规则就被确立了,这也是下一步开始市场化运行的基础。接下来,“两头”的发展交给市场配置就行了。
“现在,我国的天然气管网已经具备了逐渐开放的条件。”韩晓平表示,目前天然气管网的输送能力较强,气源较为多样化。
在韩晓平看来,目前在上游方面,不仅有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众多的企业供气,并且参与进口的LNG(液化天然气)企业也越发多元化,例如新奥燃气已经参与了液化气进口及管道气进口。
“上游市场逐步多元化的同时,消费方面的市场主体也已经非常多了。他们有很强的意愿来降低成本,进行自主的选择,这就可以使市场很快活跃起来。”韩晓平表示,下一步就是要将上游的市场与资源进一步开放,特别是要进一步开放液化天然气市场,以促进形成竞争的市场格局,最终激活整个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