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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发布2016年7月重点区域和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环境保护部发布2016年7月重点区域和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报获悉,环境保护部昨天向媒体发布了2016年7月全国和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报获悉,环境保护部昨天向媒体发布了2016年7月全国和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空气质量状况。详情如下: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司长罗毅介绍,7月,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8.1%,同比升高2.4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2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9.4%;PM10浓度为5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8.8%。
74个城市中空气质量排名相对较差的后10位城市(从第74名到第65名)分别是:邢台、衡水、保定、唐山、济南、石家庄、邯郸、廊坊、北京和沧州市;空气质量排名相对较好的前10位(从第1名到第10名)城市依次是:海口、珠海、舟山、贵阳、丽水、拉萨、南宁、厦门、昆明和中山市。
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54.4%,同比降低0.4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5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3%;PM10浓度为8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2%;O3超标率为34.2%,同比升高9.4个百分点;NO2浓度同比上升6.7%。
北京市优良天数比例为31.0%,同比降低4.5个百分点,主要污染物为O3和PM2.5。PM2.5浓度为6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1.3%;O3超标率为54.8%,同比降低3.3个百分点。
长三角区域25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8.4%,同比降低3.5个百分点。PM2.5、PM10浓度分别为31微克/立方米、51微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二级年均浓度标准,同比分别下降11.4%、5.6%;O3超标率为21.2%,同比升高4.2个百分点。
珠三角区域9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4.9%,持续保持在较高水平。PM2.5、PM10浓度分别为21微克/立方米、35微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二级年均浓度标准,同比分别下降8.7%、5.4%;O3超标率为15.1%,同比升高8.3个百分点;NO2浓度同比上升4.5%。
罗毅表示,总体来看,7月全国环境空气总体有所改善,PM2.5、PM10、SO2和NO2浓度同比降低。受天气条件影响,O3浓度空间差异较大,南方地区因降水量较大,日照时数相对较少,O3超标率同比降低;而华东、华南及华北等地区受高温天气影响,O3超标率同比明显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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