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光伏竞争的“类IT业”隐忧
光伏竞争的“类IT业”隐忧新进入者是凭借技术以及产品的创新,还是凭借一些商业因素而进入,很可能关系到这一领域后续的创新能力以及整个行业的发展尽管这几年凭借微信这一原创性产品赢得了一
新进入者是凭借技术以及产品的创新,还是凭借一些商业因素而进入,很可能关系到这一领域后续的创新能力以及整个行业的发展
尽管这几年凭借微信这一原创性产品赢得了一定的尊重,但腾讯依靠本身体量优势而到处复制抄袭小企业产品的不光彩历史,仍然不时被人提及。
在一定程度上说,这也是整个国内IT业都存在的问题:缺乏创新,更依赖一些商业因素,而不是技术和创新因素,来获取竞争优势。
那么,对于光伏行业而言,要不要提防这种“类IT业”的发展模式呢?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上半年,中国的光伏存量装机规模已经达到50GW,如果粗略的以发电量来看,这已经是一个每年达数百亿收入的大市场。
有机构认为,有50GW的光伏电站作为基础资产,围绕其产生的运维、金融以及能源互联网等业务,也将进入成型阶段。
而在一定程度上可作为行业晴雨表来参考的是,从今年5月份的上海展会来看,围绕电站而衍生的运维等增值服务,确实正在成为一个新的关注点,进入这一领域内的企业也正在逐步增多。
对于一个开放的领域,任何企业都有资格进入。不过,新进入者是凭借技术以及产品的创新,还是凭借一些商业因素进入市场,则很可能关系到这一领域后续的创新能力以及整个行业的发展。
这些商业因素包括,依靠企业本身规模较大,能够获得贷款以及其他融资支持,能给予更长时间的产品销售信用账期,简单的价格战,等等。
其实,不但在电站的衍生服务领域,在上游的硅料、逆变器甚至是辅材等领域,都需要警惕类似的商业因素的作用下,使得行业沿着“类IT业”方向发展。
衍生服务成型
在近日召开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能源局总经济师李冶表示,国家能源局已经编制了《“互联网+”智慧能源试点示范项目的实施方案》,很快就会下发。
李冶还透露,预计试点示范工作在今年将至少带动超过400亿元投资,国家发改委在这个领域也安排了3~4亿元专项建设资金,对首台套和比较重要的研发示范项目给予一定的支持。
而在今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10大重点任务,并提出能源互联网建设分为两个阶段推进:
2016-2018年,着力推进能源互联网试点示范工作,建成一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试点示范项目;2019-2025年,着力推进能源互联网多元化、规模化发展,初步建成能源互联网产业体系,形成较为完备的技术及标准体系并推动实现国际化。
李冶表示,在抓紧推进示范工程的同时,下一步将研究设立国家级的能源互联网研发平台,特别是根据试点项目的推进情况制定一批急需的标准和规范。
具体到光伏行业而言,与能源互联网相关的概念和商业模式,既包括电站运营和维护,也包括电站发电量数据在电站交易中的应用,以及更加直接的电量交易、电站资产的交易等。
有机构发布的报告认为,2016年将是光伏领域的能源互联网落地的元年,对于能源互联网来说,前两年都是概念因素驱动,但如果没有光伏电站作为基础性资产的话,能源互联网则只能是空中楼阁。
“目前中国光伏电站装机累计规模已经超过50GW,成为全球第一大光伏国,未来‘十三五’期间要达到150GW,到2030年累计装机规模要达到400GW。那么,能源互联网的根基已经确定,相应地会支持能源互联网的标的崛起。”上述报告表示。
竞争态势受关注
资料显示,近几年来,已经有不少企业涉足针对光伏领域的能源互联网,但主要集中在运维方面。从今年5月份的上海展会来看,围绕电站而衍生的运维等增值服务,正成为一个新的关注点,进入这一领域的企业也正在逐步增多。
不过,就目前来看,这一领域内的企业仍以小企业为主,市场仍然处于较为分散的状态,这也为该行业的后续发展态势带来了不确定性。
有市场人士认为,新进入者是凭借技术以及产品的创新,还是凭借一些商业因素而进入,则很可能关系到这一领域后续的创新能力以及整个行业的发展。
这些商业因素包括,依靠企业本身规模较大,能够获得贷款以及其他融资支持,能给予更长时间的产品销售的信用账期,简单的价格战,等等。
“其实,商业因素的竞争已经在这一领域出现,有的体量大的企业可以给客户半年甚至是更长的销售账期,但小企业根本做不到这一点。自然,即便你进入这一领域再早,产品再好,也很难有优势。”上述市场人士表示。
其实,不但在电站的衍生服务领域,在上游的硅料、逆变器甚至是辅材等领域,也都需要预防类似的苗头。或者说,已经出现了这样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