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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开展实施能源发展补短板行动计划 启动光伏扶贫工程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16-07-21 12: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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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开展实施能源发展补短板行动计划 启动光伏扶贫工程:7月21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湖南省能源发展补短板行动计划(2016-2018年)》(以下简称《计划》),要求实施&ldqu

:7月21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湖南省能源发展补短板行动计划(2016-2018年)》(以下简称《计划》),要求实施“百点千村万户”光伏扶贫工程,在省内建档立卡的8000个贫困村、210万贫困户中,选择省直单位驻村的184个对口扶贫点、8000个贫困村(包括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村)、20万户贫困户,集中开展光伏扶贫工程。一是选择20余万户贫困户,引导其利用屋顶或房前屋后空地建设60.3万千瓦户用光伏发电系统(每户3千瓦)。二是在建档立卡的8000个贫困村,引导其利用村内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或其他设施建设48万千瓦村级光伏发电系统(每村60千瓦)。

《计划》还明确,重点发展具备较好基础和比较优势的风电装备、光伏装备、输配电装备、新能源汽车产业等领域,打造千亿产业集群,基本形成与省内能源产业发展相配套、与能源开发建设需求相适应的完整产业链,力争2018年实现能源装备制造业年产值超过2000亿元。

以下为《计划》原文:

湖南省能源发展补短板行动计划(2016-2018年)

为补齐能源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短板,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紧紧围绕农网改造、光伏扶贫、城配网、充电基础设施、气化湖南工程、能源装备等领域能源发展薄弱环节,开展实施能源发展补短板行动计划,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坚持从我省能源发展实际情况出发,从能源发展的突出问题入手,加强顶层设计,注重精准施策,集中资源解决突出问题。

(二)坚持市场主导、政策扶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调动市场主体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政府的组织引导和协调服务,发挥财政资金的扶持放大作用,完善配套政策,健全激励机制,放宽市场准入,激发创新活力。

(三)坚持统筹协调、稳妥推进。统筹投融资、财税等支持政策,加强政策协调,构建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营造能源发展的良好环境。制定行动计划路线图和时间表,把握工作节奏和时序,有效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稳步推进能源薄弱环节发展和改革。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全面提升农村电网供电能力。

1、建设目标。大力实施“三覆盖一提升”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即贫困村、小城镇中心村、未改村改造全覆盖,提升全省农网整体水平。到2020年,全省县级供电区供电可靠率提升至99.92%,综合电压合格率提升至99.4%,户均配变容量达到2.0千伏安/户,全省农村电网改造率达到100%,农网整体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达到中部地区先进水平。

2、重点任务。一是实现贫困村电网改造“全覆盖”。其中2016年完成3673个村,2017年完成2156个村,2018年完成2171个村改造任务。二是实现小城镇中心村改造“全覆盖”。其中2016年完成2649个村,2017年完成2382个村改造任务。三是实现未改村改造“全覆盖”。其中2016年完成大电网内300个未改村改造,2018年底前完成自供区内1200个未改村改造。四是全面提升电网整体水平。2018年底前建成小康电示范县,2020年全面完成新一轮农网改造任务。

3、工作措施。省财政安排资金,对农网改造升级项目贷款给予贴息支持。省发改委会同省财政厅研究出台贴息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补助方式、方法和流程。一是引导企业加大投入。建立农网改造奖惩机制,由省电力公司与地方政府和企业签订农网改造升级目标责任状,中央预算内资金和专项建设基金补助额度与年度计划完成情况挂钩。省电力公司要积极争取国家电网公司增加我省农网改造投资计划。二是统筹落实还贷资金。省财政厅要会同财政部驻湘专员办等单位统筹落实全省农网还贷资金,确保各电网企业根据改造量平等参与分配。三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加大对农网改造升级工程贷款支持力度,简化手续,降低利率。四是大力推进自供区改造。由市、县两级人民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加快自供区上划进度,支持以县级平台公司为主体推进自供区农网改造。五是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建立全省农网改造项目管理系统,完善农网基础数据库和项目台账制度,实行全程跟踪、滚动修订、动态管理。

(二)启动光伏扶贫工程,打响精准扶贫攻坚战

1、建设目标。实施“百点千村万户”光伏扶贫工程,在省内建档立卡的8000个贫困村、210万贫困户中,选择省直单位驻村的184个对口扶贫点、8000个贫困村(包括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村)、20万户贫困户,集中开展光伏扶贫工程。一是选择20余万户贫困户,引导其利用屋顶或房前屋后空地建设60.3万千瓦户用光伏发电系统(每户3千瓦)。二是在建档立卡的8000个贫困村,引导其利用村内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或其他设施建设48万千瓦村级光伏发电系统(每村60千瓦)。

2、重点任务。2016年,实施“百村千户”试点,选择湘南、湘北等太阳能资源条件相对较好的市建设100个村级、1000户户用光伏发电系统,装机约0.9万千瓦,由省扶贫办和省发改委统筹解决相关建设资金。2017-2018年,结合易地搬迁扶贫,在全省建档立卡的20万户、7900个村实施光伏扶贫工作,建设光伏发电系统装机107.4万千瓦,其中户用和村级光伏装机分别为60万千瓦、47.4万千瓦。

3、工作措施。一是加强统筹、建立机制。省发改委、省扶贫办、省财政厅联合制定光伏扶贫工程实施方案,加大对光伏扶贫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二是多方筹资、加强保障。建立多渠道投融资机制,建设资金通过省预算内资金、产业后扶资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扶贫小额贴息贷款和省财政专项资金统筹解决。三是规范实施、确保质量。实行“省里统筹、县为单位,一县一企整体推进”方式,积极引进省内有实力的光伏企业参与工程建设和项目运营维护,保障项目长期稳定收益。规范项目建设运行管理和工程质量管理,加强项目验收检查,确保光伏扶贫实施效果。四是落实政策、加大支持。省财政厅要会同省发改委核实电价收入中提取可再生能源基金的相关情况,落实好省政府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补贴政策。省电力公司等电网企业要制定光伏扶贫项目并网运行和电量消纳方案,确保项目优先上网和电量全额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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