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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中心冷却塔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改造招标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16-06-24 09: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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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中心冷却塔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改造招标  节能: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市民中心节能改造项目,采用公开

  节能: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市民中心节能改造项目,采用公开招标冷却塔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SZCG2013039486

  2.招标项目名称:市民中心冷却塔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改造项目

  3.标的内容:祥见标书

  4.标书获得方法:

  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2013年07月04日至2013年07月23日14时10分期间登录深圳政府采购网站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确认邀请”;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点击“拒绝”或“撤销”;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政府采购网站,先办理注册手续并缴纳投标保证金,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应标管理→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先行注册为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供应商;

  (2)投标人必须为国家发改委备案节能企业(提供国家发改委备案批次及序号;已备案并变更企业名称的企业,需提供企业名称工商变更备案登记,原件备查)。

  (3)投标人必须是在深圳市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或在深圳市设有长期服务机构的企业;(在深圳市设有长期服务机构,系指投标人如属非深圳本地企业,须在深圳有合法注册的分支机构)。(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原件备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1年内中标6个市本级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的,在完成至少其中2个项目现场改造工作前,将不能再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提供之前中标项目情况说明及已完成现场改造工作的证明材料,原件备查。证明材料为之前项目采购单位对投标人申请验收的确认文件。)

  (6)近三年内(即从2010年7月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的检察院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二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的公告日之后。(上传扫描件,原件备查)。

  (7)投标人在深圳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节能项目(含市本级及各区项目)招投标中,有放弃中标或者履约评价不合格等行为记录的,不接受其参与投标。

  (8)投标人资格最后的确定:投标人于开标当日开标前将以上资质的原件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送至市政府采购中心,过期者当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开标前进行投标资格符合性审查;如若符合本项目资格投标人少于3家,则在公示无异议后,报请市财政委相关部门审批,实行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采购;如若没有合格投标人,本项目择时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6.关于能耗清单等相关资料的领取:由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部分资料和数据具有较强的保密性,不宜在招标文件中直接发布,本项目有意向投标人可于本公告发布期间向采购单位提出申请并签订《保密承诺函》(见标书附件)后领取能耗清单等相关资料。

  7.答疑事项:2013年07月12日16时前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填写疑问,逾期不予受理。2013年07月17日将答疑结果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8.投标人可于2013年07月15日09时30分于市民中心B区西门集中进行现场踏勘。

  9.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10.投标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3年07月24日下午14:1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站。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

  11.开标时间和地点:

  定于2013年07月24日下午14:10(北京时间),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开开标。

  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浏览投标一览表”功能点查询开标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