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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将是债券到期高峰 煤炭钢铁业偿债压力山大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16-06-22 11: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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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将是债券到期高峰 煤炭钢铁业偿债压力山大中国的企业债问题再度受到关注。据瑞银分析,煤炭、钢铁等产能过剩严重的行业,8月开始将是债券到期高峰。据外媒称,中国非金融类企业今年下半年

中国的企业债问题再度受到关注。据瑞银分析,煤炭、钢铁等产能过剩严重的行业,8月开始将是债券到期高峰。据外媒称,中国非金融类企业今年下半年将偿还的债券高于上半年。

“企业债务虽仍可控,但数额庞大且快速增长。为避免今后出现严重问题,解决企业债务问题已经势在必行。”近期,在2016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对华第四条磋商访问结束之时,针对中国的企业债问题,IMF第一副总裁戴维·利普顿(David Lipton)表示,需要全面的计划和具体的行动,来硬化预算约束(特别是对国有企业),对薄弱企业进行重组或破产清算,确认和分配损失,处理相关的社会成本,并便利市场准入。

“鉴于这方面涉及的广泛挑战,我们建议成立一个人员配备充分、具有清晰职能的工作小组,并以正在实施的煤炭和钢铁行业重组计划为基础,来推动和实施现实可行的国企重组并处理与之相关的给银行业带来的影响。”利普顿认为。

65%在国企

近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长李扬发布的研究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我国债务总额为168.48万亿元,全社会杠杆率为249%。

在结构上,居民部门债务率在40%左右,金融部门债务率约为21%,政府部门债务率约为40%,如果考虑到一些融资平台债务及或有债务,政府部门债务率会有较大幅度上升,达到57%。而非金融企业部门问题比较突出,其债务率高达131%,如果把融资平台债务加进来,非金融企业部门债务率高达156%。

李扬表示,中国政府的债务在可控范围内,中国有足够的资财应对债务危机。不过他也指出,中国的债务问题大部分集中在企业,其中65%在国企,值得高度重视。

“企业偿债能力低”

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网站消息,谈及中国的债务问题,利普顿在中国留美经济学会“中国和世界可持续发展大会”上发表演讲时说,总体而言,债务总额相当于GDP的225%左右。其中,政府债务约占GDP的40%。同时,家庭债务约占40%。按照国际标准来看,这两者都不是特别高。“而企业债务问题则是另一番景象:约占GDP的145%,不管以何种标准来衡量都非常高。”

根据IMF的计算,国有企业约占企业债务的55%。这个比例远远高于其占经济产出的比例—22%。利普顿直言,在经济增长放缓的背景下,盈利下降,加上债务上升,严重削弱了这些企业在支付供应商以及偿还其贷款方面的能力。银行持有的不良贷款越来越多。去年的信贷热潮又进一步加重了这个问题。

IMF最新的《全球金融稳定报告》估计,中国银行(601988,股吧)业的企业贷款的潜在损失可能相当于GDP的7%左右。“这还只是一个基于不良贷款回收率的某些假设的保守估计,其中还不包括‘影子银行’体系的潜在问题暴露。”利普顿说。

不过利普顿也坦言,中国并不是第一个经历企业债务困难的国家。他表示,在发达国家、转型国家和新兴国家都有一系列国际经验可供借鉴。

防止新债务泡沫重生

针对企业债问题,利普顿给出了三大建议。首先,迅速采取有效行动,否则问题只会恶化。今天的企业债务问题可能成为明日的系统性债务问题。系统性债务问题可能会导致经济增长进一步放缓,或者出现银行业危机;或者两者都出现。

其次,在采取行动时,确保同时应对债权人和债务人。有些国家刚刚将不良贷款从银行资产负债表上移除,并对银行进行了资本重组。企业变得无利可图。其他一些国家则对企业规模进行缩减,或允许其破产。银行变得资本不足。这两个问题最好都能得到解决。

“最近的危机表明,我们通常所说的‘强化的框架’十分重要,它由政府主导,但依赖于专业人士的技术专长来进行评估和调解。”利普顿举例说,在1997-1998年的亚洲金融危机之后,该地区普遍采用了这种强化的破产解决框架形式。印尼、韩国、马来西亚和泰国均采用了这种制度框架。政府对重组进程提供了一些支持,但破产处置主要是在法庭之外进行的。

除了上述两大建议外,利普顿还强调,在修复企业和银行的资产负债表时,解决企业和银行部门最初催生这个问题的治理问题。否则,缩小债务泡沫只会带来暂时的效果。如果不必要的借贷死灰复燃,那么新的债务泡沫肯定会被重新吹大。

破产或是好的选择

关于“债转股”,利普顿表示,在一些国家,债务-股权转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通过将债务转成股权,使企业的财务结构去杠杆化,银行的债权得到相应的重新调整。但只有当满足两个条件时,这种方法才有效。

“首先,银行需要能够主张债权人权利并进行分类,区分需要重组或关闭的没有生存能力的企业。否则,新的股权将没有价值。其次,银行需要具备能力管理其股权并维护股东权利,或者有能力将股权出售给能够维护权利的投资者。”利普顿说。

此外,利普顿还谈到,让一个更强大的企业兼并一个弱小国有企业的诱惑一直存在。但是,如果只是让经营良好的企业当“有钱的叔叔”(用自己的利润去补贴其他企业的损失),那么这个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这样做只是在破坏经营良好企业的盈利能力,并剥夺其他经济主体原本可以更好地利用资源的机会。这类并购战略若要发挥作用,强有力的国有企业必须有权力对亏损企业进行重组。否则,有时候让企业破产可能是最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