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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润光伏关于董事、高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系列)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16-06-20 09: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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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润光伏关于董事、高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系列)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邱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邱新先生因工作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所担任的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务。辞职后,邱新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邱新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邱新先生辞去董事职务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工作。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总裁李延人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延人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所担任的总裁职务。辞职后,李延人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郝东玲女士、冒惠萍女士、王建华先生、孙亚辉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郝东玲女士、冒惠萍女士、王建华先生因工作原因,孙亚辉先生因个人职业发展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副总裁职务。上述辞职申请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人员在担任公司相关职务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由衷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7日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5年10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5]5号),江苏证监局就本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10月22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155)。

  截至目前,公司共收到503起证券虚假陈述股民索赔案件,诉讼金额共计约人民币12,238.78万元,其中共同被告案件涉及金额为人民币5,522.44万元,上述案件均由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公司于2016年4月22日披露了前期375起股民索赔案件,诉讼金额共计约人民币8,775.16万元,详见公司的临2016-074号公告。2016年4月22日至今,公司新增128起股民索赔案件,诉讼金额共计约3,463.62万元,其中共同被告案件22起,涉及金额为人民币2,449.39万元。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上述503起股民索赔案件中,107起案件已和解,涉及金额合计人民币2,367万元;另有205起案件已开庭审理,尚未结案;其余191起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三、诉讼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根据诉讼目前进展情况,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该事项对公司2016年度利润的影响金额预计为人民币2770万元,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7日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6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于2016年6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孟广宝先生主持。会议经过讨论,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2016年6月1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6-103。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章程修正案>等事项的工商变更及备案事宜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暨关于提名吴继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邱新先生已于近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辞去董事的书面辞职报告,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更有效地正常运作,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吴继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投票选举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暨关于提名徐湘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拟增设董事席位,暨董事会组成人数由7名变更为9名。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更有效地正常运作,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徐湘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投票选举通过,并且基于增设董事席位的章程修正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暨关于提名李安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拟增设董事席位,暨董事会组成人数由7名变更为9名。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更有效地正常运作,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安红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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