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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安全要求 第3部分:人员触电防护(GB/T 18384.3-2001)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16-05-06 16: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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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安全要求 第3部分:人员触电防护(GB/T 18384.3-2001)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在没有与外部供电电源相连时人员触电防护的要求。电动汽车与外部供电电源连接时的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在没有与外部供电电源相连时人员触电防护的要求。

  电动汽车与外部供电电源连接时的要求在GB/T 18487.2中做了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车载电路的最大工作电压低于660V(AC)或1000V(DC)(按GB 156规定)的电动乘用车和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电动商用汽车。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kg的电动汽车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指导电动汽车的装配、维护和修理。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56-1993标准电压

  GB 2893-2001安全色

  GB 2894-1996安全标志

  GB 4208-1993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 5465.2-1996用于设备上的图形符号

  GB/T 18384.1-2001电动汽车安全要求 第1部分:车载储能装置

  GB/T 18334.2-2001电动汽车安全要求 第2部分:功能安全方式和防失效

  GB/T 18487.2-2001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 电动车辆与交流/直流电源的连接要求

  3定义

  本标准采用GB/T 18384.1、GB/T 18384.2的定义及下列定义。

  3.1电路electrical circuit

  电流可以流过的,彼此相连的带电部件的集合。

  3.2标称电压nominal voltage

  一个电气系统名义的电压值,该系统的特性都与此值有关。

  3.3工作电压working voltage

  在任何正常工作状态下,电气系统可能产生的交流电压(均方根值 rms)或直流电压的最高值(不考虑瞬时电压)。

  3.4直接接触direct contact

  人员与带电部件的接触。

  3.5间接接触indirect contact

  人员与基本绝缘故障情况下变为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件之间的接触。

  3.6基本绝缘basic insulation

  带电部件上对防触电(在没有故障的状态下)起基本保护作用的绝缘。

  注1:基本绝缘不必包括功能绝缘。

  3.7附加绝缘supplementary insulation

  为了在基本绝缘故障情况下防止触电,而在基本绝缘之外使用的独立绝缘。

  3.8双重绝缘double insulation

  同时具有基本绝缘和附加绝缘的绝缘。

  3.9加强绝缘reinforced insulation

  提供相当于双重绝缘保护程度的带电部件上的绝缘结构。

  注2:“绝缘结构”一同并不意味着绝缘必须是同类材料, 它可以由几种不同于基本绝缘或附加绝缘那样能够单独试验的绝缘层组成。

  3.10防护等级protection degree

  按照GB 4208定义,对带电部件的试指(IPXXB)、试具(IPXXC)或试线(IPXXD)接触所提供的防护程度。

  3.11Ⅰ类设备class Ⅰequipment

  依靠基本绝缘对带电部件进行防触电保护、 井把这个设备中外露可导电部件与保护导体相连的设备。

  3.12Ⅱ类设备class Ⅱequipment

  使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进行防触电保护的设备。

  3.13可打开部件opening parts

  电动汽车中诸如车门、发动机罩、行李箱盖、接近口罩盖(例如:充电插座盖或燃油箱加注口)、天窗、活动硬顶(如果有的话)的部件。

  3.14电位均衡potential equalization

  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的电连接。

  3.15绝缘电阻监控系统insulation resistance monitoring system

  对动力电池和电底盘之间的绝缘电阻进行定期(或永久)地监视的系统。

  4电路的电压分级

  根据电路的工作电压U,将电路分为以下几级,如表1所示。

  5触电防护

  5.1通则

  触电防护应包含防止人员与任何带电部件的直接接触和在带电部件的基本绝缘故障的情况下的触电防护。对于A级电压的电路不要求提供触电防护。

  注3:由于功能原因,与5.2、5.3相类似的方式也可以为人绞电压的电路提供防护,这些方式未包含在本标准中。

  5.2直接接触防护

  对于任何B级电压电路的带电部件,都应为人员提供危险接触的防护。直接接触防护应由带电部件的基本绝缘提供或由遮挡/外壳,或两者的结合来提供,并应满足6.2和6.3的要求。

  5.3基本绝缘故障情况下的防护

  任何B级电压电路的带电部件的基本绝缘故障时.应防止人员与外露可导电部件接触而导致的触电危害。

  故障情况下,应由Ⅰ设备或Ⅱ类设备(见3.11、3.12的定义)或两者组合来防护。

  Ⅱ类设备的附加绝缘、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应满足6.2的要求。Ⅰ类设备的电位均衡应满足6.4的要求。

  按照GB 5465.2的规定,Ⅱ类设备应用下列符号进行标识。

  6对触电防护方式的要求

  6.1总则

  按照5.2和5.3的规定,对电动汽车B级各电压电路的防护方式进行验证。

  如果不影响整车安全,可以用独立的部件试验代替。

  6.2基本绝缘、附加绝缘、双重绝缘和加强绝缘的要求

  6.2.1通则

  如果防护是由绝缘提供,电气系统的带电部件应该用只有通过毁坏才能拆开的绝缘全部盖住。绝缘材料应满足电动汽车和电气系统标称电压或工作电压及温度的要求,绝缘的清漆、涂料、瓷漆及其他类似的材料都不能用作基本绝缘。

  按6.2.2和6.2.3进行试验。

  6.2.2绝缘电阻的测量

  电动汽车的每个电路和电底盘及其他电路之间应有一个绝缘电阻。

  试验车辆应在(5±2)℃下经过8h准备阶段,接着经过

  温度为(23±5)℃;

  湿度为(90+10-5)%;

  气压86~106kPa的8h的测量阶段。

  如果测量阶段刚刚开始时发生露点,可以重新选择其他的准备阶段和测量阶段的参数来代替。

  应在整个测量阶段定时测量绝缘电阻。

  在下列带电部件之间使用适当的测量仪器(例如:兆欧计)进行测量;

  ——动力系统和车辆电底盘;

  ——动力系统和辅助电路。

  使用一个至少为动力系统标称电什1.5倍的试验电压或500V(DC)电压,两者取较高值,施加电压的时间应足够长,以便获得稳定的读数。动力蓄电池和辅助蓄电池应断开,辅助电路的两端应与车辆电底盘相连。

  注4:见GB/T 18384.1动力电池的绝缘电阻。

  动力系统的绝缘电阻值应符合表2的要求。

  6.2.3耐压试验

  试验前应断开动力电池,并把其他电路与电底盘连接。在电路的不同区段和外露可导电部件之间施加频率为50~60Hz的交流电压,历时1min。

  如果电底盘和带电部件之间,有的电子元件不能承受试验电压,见表3,则可以将他们从试验电路中取下。

  试验期间不能发生绝缘材料的击穿或跳火。

  6.3遮挡/外壳的要求

  6.3.1总则

  如果由遮挡/外壳提供防护,带电部件应放在外壳内或遮挡后。正常工作状态下,这些防护应有足够的机械抵抗力(制造厂规定)。

  依据外壳/遮挡开口尺寸和到带电部件的距离,确定防护等级。

  6.3.2可直接触及的外壳/遮挡

  可直接触及的外壳/遮挡至少应满足IPXXD防护等级的要求。

  如果车辆地板与地面距离小于30cm,安装在车下与地面接近的设备,IPXXB防护等级可满足要求。

  6.3.3防护罩后面可触及的外壳/遮挡

  对于只有当拆除或打开附加防护罩后才可触及的外壳/遮挡,有下列S0、S1和S2三种类型外壳/遮挡:

  S0型:拆除外壳/遮挡的防护罩,对外壳内的带电部件没有影响;

  S1型:拆除外壳/遮挡的防护罩,导致电路开路,但外壳内尚有带电部件;

  S2型:拆除外壳/遮挡的防护罩,导致供电电源切断,但外壳内尚有带电部件。

  根据外壳/遮挡的型式(S0、S1、S2)、位置和外壳/遮挡打开的方法,对外壳/遮挡规定了要求,见表4。

  6.4电位均衡的要求

  6.4.1总则

  连接部件的电阻应满足6.4.2的导电性试验。

  6.4.2连接部件的导电性试验

  用一个不超过60V(DC)的无负载电压,动力电路最大电流的1.5倍或25A的电流(取其较大值)通过任何两个外露可导电部件,至少5s,测量其电压降。根据电流和电压降计算得到的电阻值不超过0.1Ω)。

  注5:测量时应注意避免,测量试具的触点与外露可导电部件之间的接触电阻和导线电阻,都会影响试验结果。

  7防水

  7.1通则

  应通过一个绝缘电阻监控系统(见3.15)提供防水监控,或通过遮蔽B级电压设备防止其暴露在小中,或依靠其他方式。如果车辆安装了绝缘电阻监控系统,应符合7.3.1的要求:如果车辆未安装绝缘电阻监控系统,应进行7.2试验并应满足7.3.2的要求。

  7.2试验规程

  下列试验是模拟车辆清洗、暴雨和涉水时的情况。

  7.2.1模拟清洗

  本试验是模拟电动汽车正常清洗的情况,不包括使用高压水枪冲洗和车身底部的特殊清洗。车辆制造厂应在用户使用手册中详细规定这些特殊清洗的条件。

  本试验涉及电动汽车安全的危险区域是边界线,即两个部件间的密封,例如:活板,可打开部件的玻璃密封圈,前立柱的边界,灯的密封圈。

  本试验使用GB 4208-1993中IPX5的软管喷嘴〔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使用干净水,以流量为12.5L/min,0.1m/s的速度,在所有可能的方向向所有的边界线喷水,喷嘴至边界线的距离为3m。

  7.2.2模拟暴雨

  本试验是模拟通向乘客舱、货物舱和电机元件舱的可打开部件处于开启状态时,突然下起大暴雨(例如:雷雨)时的情况。

  如果B级电压设备被遮蔽,能够避免暴露在水中,可以用独立元件进行相当的试验代替整车试验。

  本试验涉及电动汽车安全的重要区域是那些可接近的开启的可打开部件的地方。

  本试验使用GB 4208-1993中IPX3的喷头[见附录B(标准的附录)〕:使用干净水,以流量为10L/min,尽可能通过喷头的有规则的移动,将水喷在开启的开口部件的所有表面,喷水时间为5min。

  7.2.3模拟涉水

  本试验是模拟电动汽车经过发大水的街道或水洼的情况。汽车应在10cm深的水池中,以20km/h的速度行驶500m,时间大约1.5min。如果水池长度小于500m。需要进行几次,总的时间(包括在水池外的时间)应少于10min。

  7.3要求

  7.3.1如果提供绝缘电阻监控系统,发现绝缘电阻低于100Ω/V时,应使其自动断开。

  如果车辆行驶时发现绝缘损耗,电源切断模式应能起作用将电路自动断开(见GB/T 18384.2)。绝缘损耗和电路的断开,应通过一个明显的信号装置提示驾驶员,例如:声或光信号。

  在故障未排除前绝缘电阻监视系统不允许车辆再次通电如果系统设计允许驾驶员强制通电,那么在强制操作时,应给驾驶员一个明显的警告。如果发生第2次故障,无论如何应自动切断电源。

  7.3.2如果按7.2的试验规程进行,每次试验后(车辆仍是湿的),车辆应按GB/T 18384.1-2001中6.1.1规定测量绝缘电阻,但保持动力设备和动力电池相连(主开关闭合),要求绝缘电阻至少为100Ω/V(按动力电路的标称电压计算)。

  另外,车辆在放置24h后,再按GB/T 18384.1~2001中6.1.1规定测量绝缘电阻,此时动力设备仍与动力电池相连,要求绝缘电阻至少为100Ω/V(按动力电路的标称电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