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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自愿协议概况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12-02-27 21:4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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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自愿协议概况节能自愿协议是许多国家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而采取的一种节能新机制。基本形式是工业企业(行业)在中央或地方政府有关政策的引导和鼓励下,自愿与政府部门签

节能自愿协议是许多国家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而采取的一种节能新机制。基本形式是工业企业(行业)在中央或地方政府有关政策的引导和鼓励下,自愿与政府部门签订节能协议,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实现设定的节能目标并付诸实施。签订协议的工业企业(行业)自愿为实现协议目标而努力,政府则为他们提供相应的优惠政策。在实施过程中由第三方进行评估。通过节能自愿协议,不仅可以实现节能环保目标,而且能使企业(行业)提升生产、管理、技术水平,降低成本,增加效益,并在公众中树立企业良好的信誉和形象。  

各国的节能自愿协议名称不同、组织各异,但大多都是由政府倡导和推动,由企业或行业组织参与。节能自愿协议已逐步成为欧洲一些国家推动节能和温室气体减排的主要政策工具。荷兰节能自愿协议首先在工业部门应用,逐渐延伸到服务业、商业等领域,成为政府推动节能与环保的重要措施。从1989年到2000年,荷兰通过推行节能自愿协议,工业能源效率提高了22%。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丹麦、法国、德国、日本、挪威等也开展了卓有成效的节能自愿协议活动。  

从国外节能自愿协议执行情况来看,政府的推动至关重要,政府在制定相关标准、法规方面加大力度,制定合理而有效的节能自愿协议参与程序,并给予企业一定的优惠和奖励(如税收减免、投资补贴等),对节能自愿协议的实施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试点的具体内容首先是在政府和企业分别建立节能自愿协议组织领导与监督管理体系。省经贸委成立山东省节能自愿协议试点指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试点工作。指导小组下设试点办公室,负责组织日常工作; 组成山东省节能自愿协议监督评审组,在省节能自愿协议试点指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领导下,负责对试点企业节能措施和节能效益进行监督和综合评价;

二是在试点企业设立节能、环保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即吨钢综合能耗、吨钢可比能耗、工序能耗、焦化工序能耗、烧结工序能耗、炼铁工序能耗、转炉工序能耗、余热利用、节能量、节能率、二氧化硫、二氧化碳的减排量、节能管理的有关情况以及节能效益; 三是建立节能、环保目标体系。四是建立节能自愿协议政策支持体系。在企业内部建立相应的鼓励政策;研究制定省级节能奖励和优惠政策;研究提出需要国家支持的节能奖励和优惠政策。

  2004年6月,国家发改委环资司组织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中国钢铁协会、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上海宝钢、山东省地税局、山东省冶金工业总公司、山东省能源利用监测中心、山东EMC等国内节能政策、技术、经济、审计专家组成山东省节能自愿协议评估组,对山东省2003 年节能自愿协议试点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