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河北上半年环境质量:PM2.5污染面积明显减少
河北上半年环境质量:PM2.5污染面积明显减少9月20日,河北省环保厅公布上半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上半年,全省11个设区市达标天数比例在24.9%-78.4%之间,平均为45.9%
9月20日,河北省环保厅公布上半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上半年,全省11个设区市达标天数比例在24.9%-78.4%之间,平均为45.9%。遥感监测显示,上半年河北省范围内,PM2.5日均值达到优良标准的区域面积为10.05万平方公里,同比增加0.76万平方公里。
六项主要污染物浓度五降一升
按照空气质量新标准评价,上半年河北省11个设区市轻度污染比例为32.6%,中度污染占12.1%,重度污染占7%,严重污染占2.2%。首要污染物为PM2.5和PM10。
与上年同期相比,11个设区市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一氧化碳平均浓度分别下降23.3%、20.1%、25.8%、10%、6.3%,臭氧浓度同比提高1.1%。
“上半年,我省PM2.5浓度达到二级及以上标准的面积明显增加,重度污染及严重污染的面积明显减少。”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人介绍。
从去年开始,河北省开展了PM2.5遥感监测。今年上半年的遥感监测显示,河北省PM2.5日均值达到优良级别即在0-75微克/立方米之间的面积为10.05万平方公里,同比增加0.76万平方公里。PM2.5日均值为中度污染的面积同比减少3.53万平方公里。PM2.5浓度为重度污染及严重污染的面积为0,同比减少0.13万平方公里。
50%河流监测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
上半年,河北省共监测河流断面134个,其中达到或好于Ⅲ类的水质断面为67个,占监测断面总数的50%,同比提高8个百分点。
此外,Ⅳ类水质断面为17个,占总数的12.7%,同比下降6.1个百分点。Ⅴ类水质断面为10个,占总数的7.5%,同比下降0.5%。劣Ⅴ类水质断面为40个,占总数的29.8%,同比下降1.4%。
与上年同期相比,化学需氧量(COD)超标断面比例升高2个百分点,氨氮和总磷超标断面比例分别降低6.3和9.9个百分点。河北省河流总体水质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七大水系中,滦河及冀东沿海水系和永定河水系为轻度污染,大清河水系和子牙河水系为中度污染,北三河水系、漳卫南运河水系和黑龙港运东水系为重度污染。
上半年河北省共监测重点湖库淀16个,龙门水库干库,未监测。不计总氮,岗南水库等13座水库水质达到Ⅱ类,水质优。东武仕水库和衡水湖水质为Ⅲ类,水质良好。白洋淀水质为劣Ⅴ类,重度污染。湖库淀总体水质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上半年河北省监测地表水饮用水源地9个,不计总氮所有点位均达到国家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监测地下水饮用水源地30个,所有点位均达到国家地下水Ⅲ类水质标准。
河北省近岸海域总体水质一般。一类海水比例为50%,二类海水比例35%,三类海水比例为15%,无四类海水。主要污染因子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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