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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严查环保措施落实 官员离任需过“资源考”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15-09-18 12: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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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严查环保措施落实 官员离任需过“资源考”“环境保护督察的层次高,性质是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在督察结束以后,重大问题要向中央报告,督察结果要向中央组织部移交移送,这些结

“环境保护督察的层次高,性质是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在督察结束以后,重大问题要向中央报告,督察结果要向中央组织部移交移送,这些结果作为被督察对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任免的重要依据。”9月17日,环保部副部长翟青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时如是表示。

对此,有关专家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对地方领导干部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督察,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小组开会讨论的重点内容之一,这项工作的落实,将对环境保护工作做得不好的地区起到震慑作用。

各级党委、政府同责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今年初对改革的总体部署,我们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和在座的各个部门共同商定,推出一个1+6生态文明改革方面组合拳。”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杨伟民说,通过体制机制变化改革来保障我们能够积极主动履行承诺,做好节能减排,特别是碳排放的工作。

对于“1+6生态文明改革方面组合拳”,翟青解释,“6”是指对整体文件的6个方面的配套政策。其中有3份文件是环保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起草的。此外,关于环境保护督察这块,主要考虑通过切实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主体责任,来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促进环保产业的发展,推动我们的发展方式向绿色低碳转变。

对于环境保护督察的特点,翟青认为,主要体现在层级高、实行党政同责、强调督察结果的应用等。

据翟青介绍,方案明确环境保护督察组的性质是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国务院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由环境保护部牵头负责。

其中,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的决策部署,各级党委和政府具有同样的责任,在方案里明确了督察的对象,主要是各省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并且方案要求下沉到部分地市级党委和政府。

翟青强调,在督察结束以后,重大问题要向中央报告,督察结果要向中央组织部移交移送,这些结果作为被督察对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任免的重要依据。同时,对存在以下6种情形的,包括环境问题十分突出、环境质量明显恶化、国家下达的任务没有完成,以及领导干部在环境保护方面不作为、乱作为,甚至于失职、渎职的,滥用权力的,存在这6方面情形的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会按程序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这项工作今年按照方案要求先搞试点,明年开始要全面推开。”翟青说,“到2020年,我们要建设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方面,2017年之前搞试点,2018年之后在全国试行。”

离任需过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不仅如此,如果环境保护工作不合格,官员的离职工作也将难以“平稳着陆”。

审计署副审计长陈尘肇在上述新闻发布会上说,审计署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试点方案》,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于促进领导干部落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环境保护责任,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

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主要目的,就是要通过审计试点,进一步明确审计对象、审计内容、评价标准、责任界定、审计结果运用等事项,形成一套比较成熟、符合实际的审计操作规范,探索并逐步建立完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

从审计的组织实施来看,今后将对领导干部的任职前后,区域内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变动情况进行重点审计,对重要环境保护领域也要进行重点审计。对人为因素造成自然资源资产数量减少的、质量下降的、环境恶化的、污染比较严重的这些问题,要实事求是地界定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责任。

陈尘肇说:“我们将会把审计报告送给干部管理部门,如审计署的审计报告将会给中组部、中纪委等,如果涉嫌犯罪的,还要移交给司法机关。审计结果将对落实责任、问责追责,对干部的使用、任免和奖惩,提供重要依据或者基础。”

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制度,要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就必须保证数据的真实性、代表性,以及可追责性,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称,与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等相关的预警机制,国家发改委也在积极推进。“目前情况下污染事故很多,最后追责地方行政首长的很少,不改变这种格局,这些做法的意义不太大,要加强追责的力度。”常纪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