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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布2024年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

来源:央视网
时间:2024-12-18 10: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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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4年排污许可领域环境违法典型案例。案例一:焦作市孟州市洁达炭化洗毛厂以欺骗手段取得排污许可证案案情简介:孟州市洁达炭化洗毛厂2023年4月初办理排污许可证延续手续时,在向生态环境部门提交的申报材料中虚构了已拆

近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4年排污许可领域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案例一:焦作市孟州市洁达炭化洗毛厂以欺骗手段取得排污许可证案

案情简介:孟州市洁达炭化洗毛厂2023年4月初办理排污许可证延续手续时,在向生态环境部门提交的申报材料中虚构了已拆除生物质锅炉的事实,以欺骗的方式通过排污许可证延续申请审核,换领了新的排污许可证。

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之规定,焦作市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3月25日对该厂罚款269600元,并撤销其排污许可证。

案例二:郑州鑫祥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案

案情简介:郑州鑫祥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在未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情形下,于2021年10月建设,2023年12月投产,现场堆放大量原料和成品,废旧塑料生产线未建设臭气污染治理措施,造成恶臭气体直接排放。

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罚款274667元。2024年4月12日,该公司申请取得了排污许可证。

案例三:河南禹水源防水工程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排放污染物案

案情简介:河南禹水源防水工程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于2023年8月24日已届满,未向排污许可审批部门申请延续,且2023年8月25日至11月26日期间继续生产并排放污染物。

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罚款274700元。

案例四:复寿堂药业河南省有限公司污染物排放口位置和数量与排污许可证不符案

案情简介:2023年4月20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义马分局执法人员对复寿堂药业河南省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6个废气排放口中有5个未在排污许可证中记载,废气排放口位置和数量不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

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罚款131600元。

案例五:新乡市获嘉县中兴机械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填报排污信息案

案情简介:2024年6月20日,新乡市生态环境局获嘉分局对获嘉县中兴机械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未按规定填报排污信息,执法人员当即下达责令整改通知,要求五日内完成整改。2024年6月26日,执法人员再次进行现场复核,发现该企业仍未按规定填报排污信息。

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之规定,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罚款9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