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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变更!光伏最大收购案获重大突破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24-10-09 20:0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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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9日关于董事长变更!光伏最大收购案获重大突破的最新消息:从企查查获悉,9月28日,江苏润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润阳股份”)披露了公司管理层变更和注册资本增加的重大信。此次变更涉及10位主要人员,包括董事长陶龙忠的职位由张乃文接

从企查查获悉,9月28日,江苏润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润阳股份”)披露了公司管理层变更和注册资本增加的重大

此次变更涉及10位主要人员,包括董事长陶龙忠的职位由张乃文接替,同时新增了两位董事季青和蔡文龙。公司注册资本也从3.6亿人民币增加到了4.5亿人民币。

其中,张乃文为现任江苏悦达集团的党委书记和董事长,季青来自上海悦达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公司现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蔡文龙来自上海悦达新实业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其公司现任董事长。

值得一提的是,上海悦达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是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上海悦达新实业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是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的孙公司,背后实际控制人为盐城市人民政府。

悦达集团持有19.48%+4460万质押股份

对于润阳股份而言,本次注资前,除第一大股东陶龙忠(直接持股40.28%)外,第二大股东即为上海悦达新实业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直接持股19.48%;第三大股东也是盐城市人民政府控股的产业投资金,持股比例为11.13%。

值得关注的是,陶龙忠曾于今年8月5日和9月13日分别出质股权1710万股和1650万股,合计3360万股;而质权人分别为上海悦达新实业集团和江苏悦达集团。而董事范磊曾于今年7月23日两次向上海悦达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质股权,合计出质股份1100万股。

换句话说,目前江苏悦达集团除了直接控股19.48%的股份,还持有4460万股的股权出质的股份。

不过,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虽然出质人将部分股权出质给质权人,但是质权人并非出质股权的所有者,因而不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如果出质人未能履行债务,则质权人有权依法处置质押的股权,并以其处置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此外,本次注册资本增加9000万元,达到4.5亿元(目前实缴资本3.6亿元),极大概率将由江苏悦达集团出资。待注资完成后,润阳股份的股权结构将发生重大变化。

通威拟收购润阳 终极悬念即将揭晓

在这一系列动作的背后,几乎都指向了一个共同目标——润阳股份收购案。

今年8月中旬,通威股份曾宣布,计划通过现金增资方式,以最高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获得润阳股份至少51%的股权,拉开了本次光伏收购案的序幕。

公告中指出,前期将由江苏悦达集团将向润阳股份增资10亿元人民币。待通威完成对润阳的详尽调查、审计及评估,并与各方合作制定增资计划后,通威将动用自有资金或筹集资金进一步向润阳注资。同时,通威将以现金形式从江苏悦达集团手中收购其因上述增资获得的润阳股份股权,总计将持有润阳不低于51%的股权。

待交易完成后,润阳股份将正式成为通威的控股子公司。

若此协议最终成功实施,通威对润阳的此次收购,将成为光伏行业史上最大并购案,无疑将在光伏行业并购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事实上,近年来光伏行业产能过剩严重,市场竞争激烈,行业内部整合已经是大势所趋。而此次润阳股份的高层变动和注册资本增加,极可能是为即将到来的收购铺平道路。(光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