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内蒙古:1年内无法开工的风光制氢项目将被终止(撤销)
内蒙古:1年内无法开工的风光制氢项目将被终止(撤销)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印发关于落实内政办发(2024〕24号文件有关事宜的通知。根据通知,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批复后,应当在1年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印发关于落实内政办发(2024〕24号文件有关事宜的通知。根据通知,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批复后,应当在1年内达到实质性开工(完成计划投资45%以上)。确实无法开工建设的,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后,由盟市能源主管部门决定终止(撤销)项目。自治区能源局收回相应的新能源规模。
详见原文:
各盟市能源局、有关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内政办发(2024124号),加强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管理,确保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化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布局。各盟市综合考虑本地区风光资源、土地资源、水资源、生物质资源、电网接入等条件,统筹绿氢“制储运用”全产业链,紧密衔接工业产业布局和相关规划,编制本地区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布局规划。项目布局规划要明确建设发展时序,期限到2030年。项目布局规划于9月底前报自治区能源局。
二、各盟市依据自治区绿氢管道建设发展规划,结合本地区氢能产业发展,编制本盟市绿氢管道建设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重点规划绿氢支线管道,提出分年度建设任务,绿管道建设发展规划于10月底前报自治区能源局。
三、加强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用水保障。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在申报时,要明确用水量及用水类别,提供供(用)水协议,同时取得旗县水利部门关于项目水资源保障的意见。
四、规范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申报。盟市能源行业管理部门申报项目时,需对土地、环保、林草、生物质资源、水资源等要素资源保障分别明确,同时明确开工期限并承诺按照开工期限推进项目建设和投产。
五、规范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加强项目前期工作深度,完善项目建设条件,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需对非禁止项变更的,按照“谁审批谁履行变更”的原则,由项目核准(备案)部门办理。
六、规范绿氢应用场景项目变更。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实施主体在不改变项目新能源规模、制氢规模的前提下,在保障产业链畅通、消纳场景不降低标准的条件下,向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核准(备案)部门报告登记后,可进行绿氢应用场景项目的相关事项变更。
七、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批复后,应当在1年内达到实质性开工(完成计划投资45%以上)。确实无法开工建设的,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后,由盟市能源主管部门决定终止(撤销)项目。自治区能源局收回相应的新能源规模。
上一篇:又一家钙钛矿企业完成A+轮融资!
-
国产太阳能液态电池有望2017年面世2024-08-16
-
六月订单猛增 太阳能电池厂调涨售价2024-08-16
-
中欧太阳能争端或要“滚雪球”2024-08-16
-
印度打造太阳能火车 替代柴油2024-08-16
-
移动技术+太阳能给非洲带来变革2024-08-16
-
重点服务风电等新能源送出的特高压输电工程开工2024-08-16
-
2016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公布 2.5万起2024-08-16
-
400公里续航新能源车年内面世2024-08-16
-
分子石墨烯架构助力有机太阳能电池2024-08-16
-
淮安骏盛新能源电池生产基地开启奠基2024-08-16
-
南存辉:新能源+储能 能源互联网时代“未来已来”2024-08-16
-
新能源专业就业前景怎么样?还没毕业就被企业抢订!2024-08-16
-
宝剑锋从磨砺出 ——紧扣储能脉搏的昆兰新能源2024-08-16
-
锚定下沉市场,首推经纪人协作,汇通达如何卡位新能源下沉赛道?2024-08-16
-
2024世界太阳能光伏暨储能产业博览会8月羊城领先聚能2024-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