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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改名词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15-08-05 16: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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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改名词“售电主体”作为高频词汇,共16次出现在中发[2015]9号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那么什么是售电主体?怎么成

“售电主体”作为高频词汇,共16次出现在中发[2015]9号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那么什么是售电主体?怎么成为售电主体?本文将从基础入手加以阐述。   一、定义   电力资源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电力业务,应当依法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除电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况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不得从事电力业务。   所谓电力业务,是指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其中,供电业务包括配电业务和售电业务。   所谓售电主体,是指依法取得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营业许可证[注1],并依法开展配售电业务的单位或个人。   [注1:电力业务许可证分为发电、输电、供电三个类别。必须同时具备上述两证方可开展售电业务。]   售电牌照即为供电营业许可证,目前只有电网公司等及个别企业(用电直供中的发电企业)拥有该牌照。   二、如何办理售电牌照   售电牌照归属经贸委核发,允许持证方开展电力贸易行为,但需具备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以证明具备供电业务资格。   2.1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   该证的意义在于拥有此证,证明具备开展供电类电力业务的资格。   办理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应当具备《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中要求的内容,才可以提出申请。具体要求为:   (一) 具有法人资格;   (二) 具有与申请从事的电力业务相适应的财务能力;   (三)生产运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与申请从事的电力业务相适应的工作经历,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者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以上为基本条件。   (四) 具有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供电营业区;   供电企业在批准的供电营业区内向用户供电,供电营业区的划分,应当考虑电网的结构和供电合理性等因素。一个供电营业区内只设立一个供电营业机构。(参见《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   (五) 具有与申请从事供电业务相适应的供电网络和营业网点;   (六) 承诺履行电力社会普遍服务义务;   (七) 供电项目符合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具体办理流程咨询省级电力监管部门。   2.2供电营业许可证   该证的意义在于拥有此证,证明具备开展供电业务的条件。   办理供电营业许可证,需要提交的资料如下:   1.供电营业区申请登记表Ⅰ;   2.供电营业区申请登记表Ⅱ;   3.供电营业区申请登记表Ⅲ;   4.能反映营业区域边界的供电区域地理平面图;   5.设立的供电营业分支机构及相应的供电营业区域;   6.电源容量及分布、供电网络及负荷分布图;   7.电源与电力网的改造与发展规划;   8.企业性质、组织机构、人员构成及数量、主要技术业务人员资格证明   9.注册资本(验资报告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10.售电价格及其依据;   11.外购电的数量及协议文本;   12.保证安全生产必须的基础设施、工具机、计量、试验、调度、通讯及交通运输装备证明;   13.技术业务的规章制度;   14.供电营业区申请表;   15. 其他认为必须的资料。以上材料各提供一式三份。申请人提供的书面材料必须真实,并在申请材料上签名、盖章。其中书面材料属于复印件的,申请人必须向受理申请的部门出示原件,经办人员核对无误后退还原件;相关单位为行政许可申请专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必须为原件;   具体办理流程,咨询当地经济贸易委员会。   三、哪些单位可以成为售电主体   新电改放开的只有新增的配售电业务,原有的配售电业务不做变动。售电侧市场化改革将允许6类企业成为新的售电主体,包括:   1.现有的独立配售电企业;   2.高新产业园区或经济开发区组建的售电主体;   3.社会资本投资售电主体;   4.拥有分布式能源的用户或微网系统;   5.公共服务行业和节能服务公司;   6.发电企业。   四、总结   售电牌照是售电主体的通行证,因此随着售电市场以及新的售电主体的放开,资本市场关注的问题是到底谁能拿到此轮电改的第一张售电牌照。其中存在巨大的市场空间,售电牌照的争夺必将成为下一个焦点。(作者微信公众账号:光伏经验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