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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以科技手段提高生态保护修复能力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5-30 12:00:51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231
核心提示:2024年05月30日关于生态环境部:以科技手段提高生态保护修复能力的最新消息:“新技术可自动识别动物的数量、种类,生态监测技术实现了由传统人为观测向技术捕捉的转变。”29日,在生态环境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司长


“新技术可自动识别动物的数量、种类,生态监测技术实现了由传统人为观测向技术捕捉的转变。”29日,在生态环境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司长张玉军表示,生态环境部将进一步完善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制度体系,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开展监测和针对性评估,既要用好常规生态监测方法和手段,又要用好现代化遥感监测手段,不断提高主动发现问题的监测能力。

张玉军说,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监管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生态环境部形成了“五年一次全国、每年一批重点区域”的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机制,针对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开展生态环境成效评估;充分发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用,公开曝光109个涉及生态破坏的典型案例;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共发现并查处5000多个生态破坏重点问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点问题整改完成率已达99.1%,实现了人为干扰数量和面积明显“双下降”,基本扭转了侵占破坏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的趋势。

在生物多样性智慧化监测监管方面,我国各地已经建立了数字监管系统,研发了物种自动识别系统等,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和监测评估水平大幅提升。比如,江苏省建成了全国首个高速公路生物多样性鸟类观测站,4个月累计观测到鸟类约68万只;内蒙古自治区率先构建覆盖全区所有生态系统的“一站多点”式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体系。

“我们还将加大重要生态空间生态破坏问题查处力度。”张玉军说,通过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建设,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人为活动遥感监测,不断提升主动发现人为破坏活动的遥感监测能力;加大秦岭、荒漠化地区生态监督,建立“监控发现—移交查处—督促整改—上报销号”常态化监管工作机制,实现生态破坏问题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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