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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效之星”评价规范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T 1696—2011)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15-08-05 00:3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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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效之星”评价规范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T 1696—2011)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能效之星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星级评定、标识和有效期。本标准适用于重点用能单位进行&ldq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能效之星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星级评定、标识和有效期。   本标准适用于重点用能单位进行“能效之星”的星级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028-2000工业余热术语、分类、等级及余热资源量计算方法   GB/T 2589-2008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 7119-2006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   GB/T 13234-2009企业节能量计算方法   GB/T 15587-2008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   GB/T 23331-2009能源管理体系要求   3术语和定义   GB/T 1028-2000、GB/T 2589-2008、GB/T 7119-2006、GB/T 13234-2009、GB/T 15587-2008、GB/T 23331-2009中规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能源绩效   与能源利用和能源消耗相关的可测量的结果。   3.2能效之星   通过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技术进步进行综合评价所确定的能源绩效等级,能源绩效由低至高分为1~5等级。   3.3能源成本   统计报告期用能单位实际消耗的一次、二次能源和耗能工质的费用(不含税)总和。   3.4综合节能率   统计报告期用能单位的产品节能量与综合能耗之比,用百分数(%)表示。   3.5自愿协议书   是承办单位与创建能效之星企业,订立的一种具有约束性文书。   4要求   4.1总则   对用能单位政策法规标准、能源管理制度、技术进步、能源绩效四大要素进行综合评价。   a)政策法规标准:通过对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节约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执行情况的评价,考核其是否实现守法达标。   b)能源管理制度:包括管理职责、组织机构、能源利用状况分析、能源规划、实施与运行、检查与纠正等方面的内容,通过对能源管理制度评价,推动企业建立规范系统的能源管理长效机制。   c)技术进步:包括对用能单位生产工艺和设备、自动化控制水平、优化控制水平、工艺技术创新和技改项目实施等方面的评价,旨在有效挖掘节能潜力,不断推动技术进步。   d)能源绩效:通过对用能单位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资源综合利用指标、能源经济指标、节能量、温室气体排放等指标的量化考核,评价用能单位通过能源管理、技术进步等取得的绩效。   4.2能效之星评价要求(1000分)   能效之星评价的具体要求见表1。   4.3评分与计算方法   4.3.1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评分标准   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评分见表2。   4.3.3.2单位产值综合能耗   单位产值综合能耗按GB/T 2589-2008中公式(2)计算。   4.3.3.3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   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按GB/T 2589-2008中公式(3)计算。   4.3.3.4单一产品节能量   4.3.3.4.1单一产品节能量按GB/T 13234-2009中公式(1)计算。   4.3.3.4.2多种产品节能量按GB/T 13234-2009中公式(2)计算。   4.3.3.5多项技术措施节能量   4.3.3.5.1单项技术措施节能量按GB/T 13234-2009中公式(4)计算。   4.3.3.5.2多项技术措施节能量按GB/T 13234-2009中公式(5)计算。   4.3.3.6综合节能率按式(2)计算:   5星级评定   5.1评分原则   5.1.1按表1的评价要求和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和标准有矛盾时,采用就严原则。   5.1.2对表1中政策法规标准、能源管理制度部分根据溯源情况按符合(得满分)、基本符合(得满分值的50%)、不符合(不得分)评分。   5.1.3对表1中技术进步自动化控制水平、优化控制水平部分,如多车间多工序按产量前五种产品自动化控制水平、优化控制水平评分,取加权平均值。   5.1.4对表1中能源绩效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部分,如企业有多种产品,则按产量前五种产品单位产品产量综合能耗分别评分,取加权平均值。   5.1.5对表1中能源绩效资源综合利用指标部分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对照建设部《关于印发〈节水型企业(单位)目标导则〉的通知》(建城[1997]45号)评分。   5.1.6对表1中能源绩效节能量部分企业产品节能量、综合节能率得分应分别计算,得分取两者的最高值,最高得分不超过该项满分。   5.1.7对表1中行业不适应项按缺项评分。评分方法按其余项总得分占满分扣除缺项分后得分的比例乘1000计算。   5.1.8对表1中有*标记的作为否决项。   5.1.9对表2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评分采用就严原则。   5.2星级的审定   用能单位星级按本标准4.2要求的各项指标得分累加结果进行判定。   “能效之星”星级的审定依据见表5。   6标识和有效期   6.1标识   能效之星奖牌规格为长600mm,宽400mm,厚25mm。材质为黄铜,表面光滑,色质均匀,美观大方,易于识别。奖牌上应有“能效之星”标识,标识如下,见图2:   a)中间绿色圆形代表地球;   b)上部有中文“能效之星”四个字,下部有英文energy-efficiency star;   c)三个变形箭头分别代表一次能源,蓝色代表天然气,黄色代表石油,灰色代表煤炭。箭头方向代表能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   d)星的数量代表等级。   6.2有效期   能效之星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