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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23年新增光伏装机3GW左右 累计28.40GW以上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23-11-06 11: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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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23年新增光伏装机3GW左右 累计28.40GW以上11月4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585号提案的答复,加快光伏项目建设。落实省整县(市、区)推进

11月4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585号提案的答复,加快光伏项目建设。落实省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工作导则,继续实施百万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实施“光伏+工业”行动,充分挖掘现有工业厂房屋顶资源,全力推动新建工业厂房屋顶安装光伏比例达到50%以上。实施“光伏+基础设施”、“光伏+公共建筑”行动,有序推进集中式复合光伏发展,实施“光伏+农业”行动;加强电网配套设施建设,确保光伏全容量保障性并网。2023年新增光伏发电装机300万千瓦左右,光伏装机累计达到2840万千瓦以上。

原文如下:

罗坤委员:

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持续推进能源保供稳价保障经济复苏的建议》的提案(第585号)收悉。我委高度重视,及时会同省财政厅、省经信厅、省商务厅、省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进行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扩大“供”的总量

十四五以来,省能源局积极应对能源供应保障、能源结构转型的新形势,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稳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以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为主线,以实施清洁能源专项投资计划为抓手,扩投资、优结构、抓项目、促创新,为全省经济稳进提质、能源安全保供贡献了积极力量。今年,按照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等重要论述,我省谋划提出了“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与保供稳价工程”作为今后五年我省能源工作的主要抓手,统筹供给与需求,加强能源安全保供,全力打造安全、绿色、高效、价优的能源供需环境。

下一步,我们将坚实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和能源保供稳价工程,加快推进能源重大项目建设,全力抓安全保供。加快风电建设。积极打造浙江海上风电基地,因地制宜有序发展分散式风电,推动老旧风电场技术改造。积极探索开发深远海海上风电,有序启动200万千瓦示范项目前期工作。2023年新增装机80万千瓦,风电装机累计达到500万千瓦以上。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加快宁海、缙云、衢江、磐安、泰顺、天台等11座在建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科学有序推进纳规项目前期,力争核准开工2座左右大型抽水蓄能电站。加快天然气管网建设。加快建设沿海LNG接收站外输通道,2023年新增天然气管道60公里,天然气管网里程累计达到3820公里以上;天然气国家干线下载能力累计达到150亿立方米/年。加快光伏项目建设。落实省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工作导则,继续实施百万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实施“光伏+工业”行动,充分挖掘现有工业厂房屋顶资源,全力推动新建工业厂房屋顶安装光伏比例达到50%以上。实施“光伏+基础设施”、“光伏+公共建筑”行动,有序推进集中式复合光伏发展,实施“光伏+农业”行动;加强电网配套设施建设,确保光伏全容量保障性并网。2023年新增光伏发电装机300万千瓦左右,光伏装机累计达到2840万千瓦以上。

二、关于加大“补”的力度

近年来,我省部分时段电力供应紧张,您提出的建议,出台能源保障政策,鼓励“光伏+”、新型储能等清洁能源项目建设,对符合要求的光伏再补贴,出台稳经济一揽子能源政策,对参与迎峰度夏集中检修的相关企业给予补助,出台新的浙江省需求响应补贴工作指导意见,十分切合当前我省能源实际,是缓解我省当前电力供需紧张矛盾的有效手段,也是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当前的工作方向。

近年来,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加快光伏发电和新型储能投资及补贴政策支持力度。光伏方面,省级层面加强工作部署,并注重电价引导。省能源局每年提出光伏年度发展目标,分解到各市,压实各市责任,并鼓励各市出台补贴;市级层面则出台了各类补贴政策,当前光伏发电已进入平价上网时代,国补取消,我省11个设区市中依然有7个市出台了地方性补贴政策,如金华市出台了对分布式光伏予以0.1元/千瓦时的度电补贴,持续三年。据初步测算,当前分布式光伏投资成本不到4元,如按年均利用1000小时(全省平均数据)核算,即使没有补贴,对照当前一般工商业尖峰电价1.36元/千瓦时(与光伏发电时间基本吻合),四年时间因光伏发电所节省的电费即可收回光伏投资成本。储能方面,省级层面以价格政策引导为主,我省出台分时峰谷电价政策,峰谷价差扩大至4:1,为新型储能加快发展奠定了政策基础,分时峰谷电价政策鼓励企业用户或综合能源服务商根据用户负荷特性自主建设储能设施,充分利用分时电价机制,主动削峰填谷。根据2023年5月电网代理购电价格,一般工商业和大工业尖峰与低谷价差分别高达0.93、0.95元/千瓦时,可满足用户侧储能收益。市级层面积极出台补贴政策,温州、嘉兴、绍兴、金华、丽水等五个设区市先后出台地方性新型储能补贴政策,重点针对用户侧、分布式储能给予电量或一次性补贴。

三、提升“管”的精准

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印发《浙江电力零售市场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售电公司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不断健全电力市场机制,培育市场主体依法合规参与、联合市场监管局、浙江能监办等加大监管处罚力度,营造良好市场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浙江省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和保供稳价工程(2023-2027年)实施方案》和《浙江省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和保供稳价工程2023年实施计划》要求,做好稳价落实工作,同时配合能监、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做好售电市场监管工作。一是规范售电公司每月向代理用户告知交易相关信息,推动企业比价选择优质售电公司。二是督促各市加大对属地售电公司的监管并通过信用评价等机制加大对售电公司的考核力度。三是继续发挥国有售电公司带头作用,引导其他售电公司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四、关于深化“节”的宣传

树牢节能提效理念,推进公共机构、工业企业实施能效诊断和节能改造,大力推动企业错峰避峰科学用电。加大节能宣传力度,举办2023年浙江省节能宣传月系列活动,营造全民节能氛围。迎峰度夏时段政府机关等空调26度监督、酒店、商场、写字楼等公共场所空调负荷管控。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节能宣传力度,组织开展浙江省节能宣传月活动、节能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展览会等,加快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宣传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同时,开展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专项节能监察,对政府机关办公室楼、商场、宾馆、商务办公楼、金融机构等公共场所机构,检查空调温度设置情况,倡导进一步提升节能节电意识,减少浪费。

感谢你们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徐郑瑶;联系电话:17858216817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