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江苏:研究海上“能源岛”建设可行性 探索海上风电、光伏发电融合发展
江苏:研究海上“能源岛”建设可行性 探索海上风电、光伏发电融合发展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8月29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江苏省海洋产业发展行动方案》,方案提出,在海洋电力业方面,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8月29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江苏省海洋产业发展行动方案》,方案提出,在海洋电力业方面,全力推进近海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稳妥推进深远海风电试点应用,研究多种能源资源集成的海上“能源岛”建设可行性,探索海上风电、光伏发电融合发展。突破超长风电叶片、高强度齿轮箱等关键部件研发制造能力,增强运维能力建设。推进高效电池片、大尺寸组件等关键零部件研发制造,推动沿海光伏产业高端化发展。积极探索海上风电制氢、太阳能海水制氢、深远海碳封存等前沿技术,打造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高地,支持盐城、南通、连云港沿海的新能源等产业,积极参与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竞赛。先期以沿海LNG接收站液态交易为试点,逐步开展江苏省天然气交易中心建设研究。规划建设连云港徐圩新区、盐城滨海港、南通通州湾综合能源基地,加快建设我省2021年海上风电竞争性配置项目。
全文如下:
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海洋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苏政发〔2023〕70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经省委同意,现将《江苏省海洋产业发展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7日
(本文有删减)
江苏省海洋产业发展行动方案
党的二十大提出,要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快建设海洋强国。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海洋经济推进建设海洋强国的决策部署和国务院批复的《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2021-2025年)》以及《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海洋经济加快建设海洋强省的实施意见》(苏发〔2021〕30号),全力推动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海洋强省建设,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江苏独特的通江达海优势,优江拓海、奋楫江海、向海图强,全力构建江海联动、陆海统筹的海洋经济发展新格局。坚持系统思维和产业链思维,扬优势补短板,重点推进五大行动,实施一批牵引性强的重大工程,建设一批带动性强的海洋产业项目和科技创新平台,着力推动海洋产业向新兴领域延伸和价值链高端攀升,提升我省海洋经济在全国的地位和影响力。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初步培育形成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十大海洋产业、10家海洋产业特色园区、20家涉海创新平台、30家海洋产业重点企业,海洋产业增加值突破4200亿元。到2030年,海洋产业增加值突破6800亿元,在2022年基础上翻一番,海洋经济总量规模实现争先进位,初步建成全国重要的海洋产业创新高地,海洋经济成为全省高质量发展的新增长极。
——打造海洋领域国家重要科技创新力量。发挥沿江地区产业基础雄厚、科创能力突出、人才资源丰富等优势,加快海洋核心装备和关键技术自主研发,推动海洋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和高端海洋产业加速发展,积极拓展海洋产业创新策源地。
——打造全国知名海洋先进制造业基地。发挥沿海三市海洋资源比较优势,以发展海洋产业为重点,加大力度精准招商引资,引进培育一批海洋特色产业链条和龙头企业,规划建设一批海洋产业特色园区,不断夯实海洋产业主阵地作用,形成我国东部沿海地区海洋经济发展新高地。
——打造彰显特色的现代海洋城市。深化南通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和连云港、盐城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推动连云港打造彰显山海特色的现代海洋城市,盐城打造彰显国际湿地特色的现代海洋城市,南通打造富有江海特色的现代海洋城市。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十大海洋产业链培育壮大行动。
聚力十大海洋产业链,扬优势补短板,在做大做强海工装备、海洋船舶工业、海洋电力业等海洋优势产业的同时,培育壮大海洋技术服务、海洋信息服务、高端航运服务等海洋新兴产业,加快推动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形成产业结构合理、创新能力突出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1.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重点发展圆筒型、自升式、半潜式钻井平台和浮式油气生产储卸平台(船)等总装平台,提升总装集成能力。加快突破动力、动力定位、锚泊等系统部件和深水管缆、深海高压容器等核心产品关键技术,提升关键配套能力。重点突破全海深系列潜航器、海上重大装备物联网等关键技术,提高海洋综合感知、智慧应用和重大装备保障能力。推动南通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连云港海洋装备产业园、无锡海洋探测集聚区、东台海洋工程特种装备产业园建设。支持南通、连云港、扬州、无锡、镇江打造海工关键配套产业集聚区和流体装卸设备产业集聚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江苏海事局、连云港海事局,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单独列出〕
2.海洋船舶工业。以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制造为发展方向,实施船用设备配套能力提升工程。重点推进散货船、集装箱船、油轮等三大主力船型超大型化智能化绿色化,提升气体运输船、特种工程船、豪华邮轮游艇等新型船舶研发设计建造能力,加强新造超大型船舶试航交付和引航服务保障。支持南通、泰州、扬州建成世界级先进船舶装备产业集群。鼓励国有大型造船集团将省内民营船配企业纳入供应链体系,共同提升船舶产业核心竞争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江苏海事局、连云港海事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海洋电力业。全力推进近海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稳妥推进深远海风电试点应用,研究多种能源资源集成的海上“能源岛”建设可行性,探索海上风电、光伏发电融合发展。突破超长风电叶片、高强度齿轮箱等关键部件研发制造能力,增强运维能力建设。推进高效电池片、大尺寸组件等关键零部件研发制造,推动沿海光伏产业高端化发展。积极探索海上风电制氢、太阳能海水制氢、深远海碳封存等前沿技术,打造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高地,支持盐城、南通、连云港沿海的新能源等产业,积极参与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竞赛。先期以沿海LNG接收站液态交易为试点,逐步开展江苏省天然气交易中心建设研究。规划建设连云港徐圩新区、盐城滨海港、南通通州湾综合能源基地,加快建设我省2021年海上风电竞争性配置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江苏海事局、连云港海事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海洋渔业。加快水产良种选育、健康养殖、智慧渔业等关键技术攻关,支持海洋水产种业、设施渔业、海洋牧场、沿海渔港经济区、渔船更新改造、海洋渔业产业链建设,实施沿海池塘标准化改造,探索发展深水智能网箱、大型养殖工船等深远海养殖和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因地制宜推进海洋牧场建设,推动海上风电和海洋牧场融合发展。支持沿海三市远洋渔业发展,鼓励连云港发展南极磷虾远洋捕捞,开展南极磷虾高值化利用的研发和产业化应用,推动连云港南极磷虾产业园建设。加快推进国家级、省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建设,促进海洋渔业经济转型升级。(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5.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业。重点研发海洋农用生物制品、新型海洋酶制剂、海洋化妆品原料,扩展海洋生物活性物质、精准营养补剂、海洋功能性食品等领域。推进壳聚糖止血材料、海藻缓控释材等海洋生物医用材料产品开发,推动抗肿瘤、免疫调节等领域海洋创新药物和现代中药实现零突破。构筑海洋生物医药资源获取—技术研发—制品产业化的全产业链条,扶持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行业龙头企业。支持泰州中国医药城、苏州生物医药产业园、南京生物医药谷、启东生命健康产业园、海门生物医药科技创业园、大丰生物医药产业园等积极拓展海洋药物产业。推进连云港加快海洋生物制药创新基地、海洋大健康产业基地、海洋药物活性分子筛选重点实验室建设。(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6.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业。提升海水淡化装备集成水平,提高反渗透膜及组件、总装和成套设备等关键核心装备制造能力,加强大型膜法/热法海水淡化关键技术及装备成套技术、绿色环保智能化海水水处理药剂技术等研发力度。系统布局海水淡化新技术、新模式等基础研究项目,依托省新能源淡化海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机构,开展海水淡化技术系统攻关及产业化。在沿海地区探索淡化海水进入城市供水管网,在沿海工业园区周边建设海水淡化基地,推动淡化海水成为我省水资源战略增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7.海洋交通运输业。发挥海洋交通运输业占海洋产业增加值近半的主导地位,深入推进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建设,推动连云港港、盐城港滨海港区等沿海港口联动发展,着力打造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长三角北翼港口群。加快发展高端航运服务业,重点发展航运金融、航运交易、航运信息、航运法律等。依托连云港国际枢纽海港、苏州太仓集装箱干线港、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等,吸引大型航运企业运营中心落户江苏,积极鼓励全球供应链头部企业、航运服务机构在江苏设立区域总部、分支机构,打造高端航运服务集聚区。支持银行发展船舶信贷等特色航运金融业务,鼓励保险机构积极探索新型航运险种。鼓励航运企业参与组建船舶融资租赁公司,探索多元化租赁业务模式。支持航运企业参与航运金融衍生品交易,在江苏自贸试验区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构建航运物流指数等运价指数体系。支持南京法治园区延伸海事法律服务。到2025年,连云港自贸片区港航中心建设初见成效,现代物流、国际客运、船舶代理、汽车滚装等相关功能显著提升,机械设备和车辆出口稳居全国前列。(省交通运输厅、省司法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商务厅、江苏海事局、连云港海事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金融监管总局江苏局、江苏证监局、省法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8.海洋旅游业。加快推进世界级滨海生态旅游廊道建设,重点发展滨海文化、康养度假、湿地生态、海洋观光等旅游业态,打造连岛、条子泥、长三角(东台)康养基地、圆陀角等重要滨海旅游目的地。促进“渔业+旅游”“渔港+旅游”“滩涂农业+旅游”“海洋体育+旅游”“海上风电+旅游”等多产业融合发展业态产品,释放旅游、养殖、绿色能源耦合效应,积极打造蓝色海洋经济综合体。开发通江达海的高品质邮轮线路,推进连云港国际邮轮访问港、南通江海邮轮港等项目建设。(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省通信管理局、江苏海事局、连云港海事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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