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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马鞍山市:可安装光伏约260万千瓦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23-08-25 14: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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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马鞍山市:可安装光伏约260万千瓦8月17日,马鞍山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表示截至2022年底,全市集中式光伏装机容量53.5万千瓦

8月17日,马鞍山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表示截至2022年底,全市集中式光伏装机容量53.5万千瓦,同比增长17.8%,年发电量6.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0.5%。分布式光伏装机总容量22.8万千瓦,同比增长36.7%,发电量1.8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8.57%。

今年以来,新并网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1个,装机容量6.6万千瓦;正在建设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2个,装机总容量13.2万千瓦,计划于年底前全容量并网。新备案分布式光伏项目84个,总装机容量12.4万千瓦;完成分布式光伏并网1451户,并网容量8.1万千瓦,同比增长204.51%。

答复函中提及,根据全市统一部署,江东控股集团成立了安徽江东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正在加快搭建集投资、建设、运营为一体的专业屋顶分布式光伏合作平台。江东能投于今年4月启动光伏资源普查工作,对重点领域可利用开发资源进行全面梳理摸排,组织编制开发建设总体方案,制定分年度建设时序。根据普查结果,全市(除和县)可利用各类屋顶面积约3335万平方米,初测可安装光伏约260万千瓦。

原文如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尊敬的王林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的第18号提案“关于加快光伏发电推广应用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光伏开发建设的关心支持和关注研究。提案对我市加快光伏发电推广应用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市发展改革委对您的提案非常重视,及时责成相关科室进行认真研读并就提案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光伏开发建设情况

截至2022年底,全市集中式光伏装机容量53.5万千瓦,同比增长17.8%,年发电量6.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0.5%。分布式光伏装机总容量22.8万千瓦,同比增长36.7%,发电量1.8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8.57%。

今年以来,新并网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1个,装机容量6.6万千瓦;正在建设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2个,装机总容量13.2万千瓦,计划于年底前全容量并网。新备案分布式光伏项目84个,总装机容量12.4万千瓦;完成分布式光伏并网1451户,并网容量8.1万千瓦,同比增长204.51%。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梳理摸排集中式光伏风电资源。委托安徽省电力设计院对我市“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潜力进行研究,马鞍山地区年总辐射量为5037.84MJ/m2,属C类资源丰富区,具备规模化发展太阳能光伏发电的资源条件;结合政策、技术、生态、电网接入等因素,预测光伏发电新增规模达 180万千瓦。同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为底版,结合当下国家对光伏用地管理相关要求,对全市可集中开发光伏的土地资源进行了全面梳理摸排。

二是加强分布式光伏开发政策支持。市发改委积极学习嘉兴等地先进做法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实施方案的通知》,于2023年2月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重点谋划在公共建筑、院校、医院、商业、农业、工业、居民、交通等8个领域实施“光伏+”行动,全力推进全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大规模、高质量开发,到“十四五”末全市新增屋顶分布式光伏装机占可开发资源的比例达到20%以上,加快构建以光伏发电为主体的新型能源体系。创新统筹开发模式,以江东控股集团为主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搭建集投资、建设、运营为一体的专业屋顶分布式光伏合作平台。强化政策支持,实施电价补贴政策,对2023-2025年期间并网投运的家庭分布式光伏电站,对项目并网后次年实际发电量按0.2元/千瓦时的标准给予电价补贴。

三是加快推进全市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根据全市统一部署,江东控股集团成立了安徽江东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正在加快搭建集投资、建设、运营为一体的专业屋顶分布式光伏合作平台。江东能投于今年4月启动光伏资源普查工作,对重点领域可利用开发资源进行全面梳理摸排,组织编制开发建设总体方案,制定分年度建设时序。根据普查结果,全市(除和县)可利用各类屋顶面积约3335万平方米,初测可安装光伏约260万千瓦。江东能投先行试点实施智联科技园、智点科技园等6处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设计装机容量达13兆瓦,总投资约5500万元,已完成试点项目备案、招标计划公告以及初步设计,同步开展施工图设计工作,预计9月完成项目招标,年内试点项目建成并网运营。此外,根据和县编制的《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实施方案》,计划2025年底屋顶分布式光伏装机规模16.2万千瓦。

四是规范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根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特点尽可能简化备案程序,项目备案采取线上申报模式,在安徽省投资在线审批平台填报项目基本情况,备案材料只需提供所依托的建筑物及设施合法性的证明、房屋租赁协议或合同能源管理协议。供电公司负责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全部发电量、上网电量分别计量,免费提供并安装电能计量表,不向项目单位收取系统备用容量费。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收您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资源统筹规划。在精准摸排可开发资源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全市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总体方案和分年度开发建设方案,对各县区设定年度指导目标,分类分批有序推进。

二是规范项目建设管理。强化光伏发电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打造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协调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密切跟踪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及早开工及早并网。加强配电网升级改造,保障光伏项目大规模接入需求。

三是强化电站运维保障。建立全市光伏电站统一在线监管平台,组建专业的运维服务与技术支持队伍,加强对光伏电站运维管理。强化光伏电站运行效率综合评价,将单位装机发电量作为重要评价指标。

四是探索新型发展模式。创新“光伏+”应用,开展“光伏+5G”、“光伏+制氢”、“光伏+数据中心”、光储充一体化等新应用探索研究,探索建设工业绿色微电网,促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工作的关心,也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