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湖南长沙雨花区:积极探索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
湖南长沙雨花区:积极探索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5月12日,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雨花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积极规划布局、纵深推进太阳能、氢能
5月12日,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雨花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积极规划布局、纵深推进太阳能、氢能等可再生能源的推广利用,构建清洁低碳型能源利用和消费结构。统筹规划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积极探索太阳能利用示范园区建设。持续推进以企业、家庭为单位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鼓励光伏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租用其他企、事业单位屋顶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积极探索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到2025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
原文如下:
雨政发〔2023〕29号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长沙市雨花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雨花经开区,火车南站地区综管办,长沙片区雨花管委会,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
《长沙市雨花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9日
长沙市雨花区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统筹有序合理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3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号)精神、《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发〔2022〕5号)和《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发〔2023〕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系列讲话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实施强省会战略,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在我区全力打造“实力之区、活力之区、品质之区、幸福之区”的高质量发展道路上,以“三高四新”战略为引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以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加快形成绿色低碳和环境友好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空间格局。锚定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目标,以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持续优化、节能提效为重要支撑,以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居民生活等领域为关键,以绿心区域低碳发展、近零碳园区试点等低碳示范试点为引导,为建设“美丽雨花”、争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实现双碳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有效衔接、统筹推进。坚持系统观念,协调好社会经济发展与碳达峰关系,推进经济社会各领域碳达峰工作。充分衔接国家、省、市碳达峰实施方案顶层设计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科学谋划碳达峰行动目标、任务,统筹推进碳达峰工作。
聚焦重点、分类突破。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园区、重点企业节能提效及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居民生活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先易后难地推动重点领域碳减排,深挖低碳发展潜力,使部分制造业企业率先实现碳中和。
双轮驱动、稳妥有序。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用好市场激励约束竞争机制,在区域产业发展、能源建设、空间发展、居民消费等领域以国家政策为导向,稳妥有序推动我区碳达峰工作。
因地制宜、试点示范。聚焦我区产业低碳发展、能源优化利用、交通运输、建筑节能等重点领域,打造一批减污降碳标志性工程,鼓励区内有条件的区域、园区、行业、社区等先行先试,抓好低碳试点示范建设,形成低碳经验,加强推广应用,开创绿色低碳新局面。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我区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工业企业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成品油消费比重稳步下降,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高,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明显。到2025年,单位GDP能耗较2020年下降14.5%,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森林覆盖率维持在25.92%的水平,森林蓄积量达42.68万立方米以上。
到2030年,产业结构优化取得明显进展,“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初步建立,制造业等重点用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各领域低碳循环发展模式基本形成,到2030年电力占能源消费比重不低于50%,清洁低碳技术推广机制成熟,绿色生活方式广泛形成,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努力向碳中和目标迈进。单位GDP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森林覆盖率维持在25.92%的水平,森林蓄积量进一步增加。
三、重点任务
为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重点推进碳达峰十大任务。
(一)推动产业绿色低碳发展
1.加快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
紧抓长沙建设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机遇,围绕雨花经开区打造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人工智能及机器人(含传感器)“一主一特”产业链,聚焦延链、强链,推行绿色设计、完善绿色制造体系,以低碳引领绿色制造工程。助力长沙率先打造国家智能制造中心,创建国家人工智能产业示范园区,积极引导区内制造业企业加快智能制造研发和应用,大力发展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雨花经开区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2.大力培育绿色低碳新兴产业
依托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汽车工业)、全球最大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和全省唯一的机器人产业集聚区建设,拓展新能源汽车应用场景,推进公交车、出租车、特种车全面实现新能源化。推进智能工业型机器人和传感器件研发与生产,进一步拓展工业机器人应用深度。聚焦国际会展雨花片区、自贸长沙片区雨花区块和雨花电子商务物流园等板块,加快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进一步提质现代低碳商贸业,推动现代物流低碳发展。推动都市型农业低碳发展,依托跳马镇加快花卉苗木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生态精细化种植、数字化生产和经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雨花经开区、长沙片区雨花管委会、区发展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电商物流中心、跳马镇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3.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产业
以电气、食品、环保、建材、机械等五大传统制造业为主体,推动区域新旧动能转换,淘汰落后产能及设备,推动传统制造产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转变,重构传统制造业新活力。探索在我区范围内设置企业碳排放准入门槛,提高企业低碳绿色发展水平。到2025年,制造业增加值达1000亿元,力争打造形成500亿级规模的新能源汽车及零配件产业集群。(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雨花经开区、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二)构建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1.积极推进清洁能源利用
积极规划布局、纵深推进太阳能、氢能等可再生能源的推广利用,构建清洁低碳型能源利用和消费结构。统筹规划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积极探索太阳能利用示范园区建设。持续推进以企业、家庭为单位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鼓励光伏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租用其他企、事业单位屋顶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积极探索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到2025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区发展改革局、雨花经开区、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2.合理调控成品油消费
逐步调整汽油消费规模,有序压减柴油消费量。以交通领域为重点推动燃油清洁替代和能效提升,因地制宜推进生物柴油替代传统燃油,提升终端燃油产品能效。积极引导“以电代油”的清洁能源消费方式,推动新能源汽车替代燃油汽车,加快淘汰老旧柴油货车,推广应用新能源物流车。(区发展改革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交警大队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3.大力拓展天然气消费
依托“气化长沙”工程,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优化天然气消费结构。优先保障民生用气,大力推动生产、生活用能中天然气与多种能源融合发展,合理引导生产生活用能电气化。灵活采用管道气、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等多种形式,加速天然气向农村地区覆盖供应,提高天然气在全区的通达能力。到2025年,主城区居民气化率达99%。(区城管执法局、区发展改革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4.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全面推动配电网向智能化、数字化、主动化方向转型,提高城区电网可靠性和智能化水平,满足电动汽车、5G基站、分布式能源、储能等多元用户接入需求。加强城区、集镇和产业园区电网建设,升级农村电网,配合开展电网智能化改造,推进实施主干电网提质、骨干电网提标工程。大力提升电力系统综合调节能力,鼓励园区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建立健全电力需求侧响应市场机制,通过市场化方式引导工商业可中断负荷、电动汽车充电网络、虚拟电厂等参与系统调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三)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1.强化能耗双控管理
严格落实能耗双控制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审时推动区域能耗双控制度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科学分解、落实长沙市下达的区级能耗双控指标。持续推动区域节能管理体系建设,实施区域能评制度,推行用能预算管理制度和合同能源管理。严格落实考核评价体系,依托工业园区、重点行业及企业开展节能评估工作,加快构建产业结构低碳化、生产过程清洁化、资源能源利用高效化体系。到2025年,单位GDP能耗较2020年下降14.5%。到2030年全区单位GDP能耗进一步下降。(区发展改革局、雨花经开区、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2.强化新型基础设施节能
推动新型基础设施和传统基础设施深度融合发展,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推广高效制冷、先进通风、余热利用和智能感知等一系列绿色技术应用,提高现有设施能源利用效率。有序推动存量数据中心实施节能改造升级,逐步提高数据中心能效标准,引导数据中心走高效、低碳、集约、循环的绿色发展道路。到2025年,新建大型及超大型数据中心PUE值低于1.3,到2030年PUE值进一步优化。(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数据资源中心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3.坚决遏制高能耗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
严格限制“两高”项目,对“两高”项目实施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进一步规范新建、改扩建项目节能审查,对标行业先进水平,严格项目准入门槛。强化监督落实和责任追究,建立常态化的督促、提醒和约谈机制。遏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依托工业园区、企业的节能评估及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全面开展节能诊断、能效对标等工作,努力构建具有特色的现代先进制造业体系,全面带动工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区发展改革局、雨花经开区、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生态环境分局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四)提高低碳集约建设水平
1.积极发展绿色建筑
持续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大力推进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新建建筑面积三千平方米以上的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以及其他建筑面积二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全面按照国家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开展高星级绿色建筑规模化示范,推动零散单体高星级绿色建筑转变为高星级绿色建筑集聚区。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推广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于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推广绿色智慧工地,大力发展绿色装配式建筑,以产业基地、产业园区为抓手,督导政府投资项目和保障性住房项目推广使用绿色装配式建筑。推广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太阳能集中供热,空气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技术在城市建筑中的应用。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全区星级绿色建筑占当年新增绿色建筑面积的比例超过5%。到2030年,建筑节能达到75%以上,建筑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先进水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2.引导绿色低碳建造方式
有序推进棚户区、城中村、若干老旧小区改造,推动建筑全生命周期降碳,在旧建筑拆除中围绕建筑垃圾清运、处理等方面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推动资源节约和碳排放量降低。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建设,逐年扩大装配式技术应用比例。采用绿色低碳改造施工工艺及建筑材料,在排水管网改造、公共区域照明、弱电改造、绿化提质等老旧小区功能性提质改造及市政基础设施改造中进行低碳设计。到2025年,我区城镇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的40%。(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人居环境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3.加强建筑用能监测和管理
贯彻实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对规模以上公共机构实行节能工作基本情况及能耗数据的年报制度,逐步实现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促进物业管理绿色运营,推行建筑能耗测评标识和能耗限额。推行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对老旧建筑及小区改造进行能耗评价。到2025年,我区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和人均能耗下降率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局、区人居环境局、区机关事务中心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4.推进农村建设和用能低碳转型
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不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体系,形成内外联动的基础设施服务体系,促进农村生产生活用能的低碳化。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完善农村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强化农村居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完善配电网建设及电力接入设施、农业生产配套供电设施,积极推进农业生产、生活等领域电力替代。深入实施美丽乡村建设,打造一批美丽低碳乡村示范点和乡村振兴典范。持续开展农村环境整治。以将跳马镇打造成生态名镇为目标,在农村无害化厕所改造、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农村水环境治理上积极推广低碳模式。强化农村能源建设。促进分布式光伏能源在农村能源建设上的运用,推动农村生产生活低碳化,力争2025年前实现区内农业领域碳达峰。(区农业农村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文旅体局、区生态环境分局、跳马镇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五)形成绿色低碳交通方式
1.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贯彻落实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低碳化理念。推进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绿色公路、绿色交通枢纽建设,推广应用绿色低碳公路养护材料。加快推进新能源公交车站台等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充电桩、配套电网、加气(注)站、电动车和共享自行车专用停车位等基础设施的优化布局及建设。合理设计步行、自行车等出行线路。完善慢行系统专用道建设。推动绿色货运配送节点建设,深化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到2025年,重要公共设施和场所充电桩普及率达100%,到2030年,绿色出行比例力争达到75%。(区交通运输局、区发展改革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2.构建低碳高效交通运输体系
积极推进公铁联运、甩挂运输。推动城乡道路重点路段提质改造。构建区域联通、板块联动的城区路网体系,完善农村路网结构。强化交通运行管理,推进区域交通堵点治理。深入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落实BRT网络、公交枢纽、公交专用道等规划,构建以城市轨道交通为骨干、常规公交为主体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有序发展“共享交通”。到2025年,公路货运车辆厢式化率达到85%以上。(区交通运输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区交警大队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3.推广清洁交通运输工具
大力推动新能源汽车普及,推动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带头使用并扩大新能源汽车的使用比例。持续推进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及新能源替代。严格执行交通运输行业营运车船能耗和排放限制标准。推进绿色低碳驾驶培训,鼓励和引导教学车辆电动化。到2025年,新增纯电动公交车比例100%,实现纯电动公交车比例达到75%以上,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比例达到100%。网约车、公共机构用车力争实现全面电动化。(区交通运输局、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机关事务中心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4.推动智慧交通全面发展
以长沙创建全国新型智慧城市示范市为契机,加大5G网络、物联网等新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加快公共交通、云端平台的智能化、网联化升级改造。配合建设综合交通运输大数据中心。推动轨道交通、智慧公交建设。发展智慧物流和智慧电商,完善物流基础设施网。加快物流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推动物流设施及信息共享,构建现代化物流配送体系。(区交通运输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数据资源中心、区电商物流中心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六)提升生态固碳增汇能力
1.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守护生态绿心,统筹开发建设,落实《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总体规划(2010—2030)》(2018年修编)绿心保护及建设要求,严格控制开发,严控绿心保护范围,守护绿心生态系统固碳能力,统筹推进长株潭绿心中央公园建设。提升农业碳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广增汇型农业技术,加快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推广应用,提升畜禽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水平。推进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修复,持续推进浏阳河(雨花段)、圭塘河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圭塘河湿地公园建设工作,跳马镇18个矿山矿坑整治及生态修复工作。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维持在25.92%的水平,森林蓄积量达42.68万立方米以上。到2030年,森林覆盖率维持在25.92%的水平,森林蓄积量进一步增加。(区长株潭一体化发展事务中心、区发展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雨花南部融城片区开发建设指挥部、跳马镇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2.城市碳汇基础能力提升行动
积极探索多维度扩充城市碳汇空间和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在有限的绿地规划空间中引入绿道和生态廊道,形成绿色网络布局。多部门协同开展碳汇调查,摸清辖区内碳汇现状。(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七)创新科技降碳方式
1.低碳人才培养汇集行动
依托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着力推动绿色低碳产业集聚,利用省、市、区科技人才政策和海内外高层次人才资源库,加大低碳领域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引进力度。强化产业园区、重点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支撑力量,将碳汇计量评估师、建筑节能减排咨询师和综合能源服务员等新职业纳入职业人才培养,形成“双碳”领域人才梯队。(雨花经开区、区委组织部〈区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中心〉、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2.积极推动低碳技术研究与本地应用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积极搭建绿色低碳技术研究、应用与推广平台,支持企业参与国家、省、市绿色低碳科技项目。加大先进低碳技术引进、技术创新政策支持力度,推动绿色低碳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本地化应用。落实重点领域绿色低碳技术应用标准。依托“一主一特”产业,支持关键核心低碳技术前沿探索和技术突破,推进低碳技术集成与优化。鼓励科研设施、数据、检测平台等资源开放共享,助推绿色低碳技术在能源、建筑、交通、生活等领域应用,形成科技减碳的格局。(区科技局、雨花经开区、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3.推进智慧城市管理
围绕扩大城市绿色生态空间,紧扣长沙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任务,推动能源、交通运输、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深化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工业互联网等技术应用,配合市级推进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城建、智慧环保、智慧能源等应用场景建设,以公共数据开放共享为突破口,强化生态环境治理,提升智慧城市治理水平,推动新型绿色智慧城市发展。(区数据资源中心、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1.推动产业园区绿色循环发展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全面推动工业园区向绿色化、低碳化、循环化发展。围绕补链、延链、强链,优化现有工业园区产业布局,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全面推动园区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强化园区企业自愿性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强化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的示范带头作用,加快推动制造业的高效清洁低碳循环和可持续发展。(区发展改革局、雨花经开区、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城管执法局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2.推动农业绿色循环发展
推广粪污密闭处理、气体收集利用或处理等设备应用。推进绿色种养循环,鼓励种养平衡,农艺农机结合。推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大力推广沼液资源化利用、粪肥就近就地施用。加快推广全生物可降解地膜、农膜替代技术。(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跳马镇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3.加强可再生资源循环利用
提升快递行业绿色包装使用率,按长沙市要求开展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大力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生物基产品和可降解材料购物袋,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可回收物回收处理机制,实现生活垃圾的分类利用。强化落实汽车生产企业的主体责任,保障动力电池的有效回收利用和处理处置。到2025年,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率达到40%。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65%以上。(区城管执法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商务局、区机关事务中心、区生态环境分局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九)倡导低碳生活方式
1.强化绿色低碳宣传教育
强化对低碳政策具体内容、意义及要求的宣传工作,开展低碳“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绿色建筑创建行动。依托世界地球日、“六五”环境日、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植树节、无车日等主题活动,从单位、社区、非政府机构等各渠道增强公众对低碳政策的认知度和认同度,引导公众自觉践行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机关事务中心、区生态环境分局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2.普及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倡导绿色健康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鼓励公众绿色低碳出行,降低私家车使用频率。倡导绿色办公,低碳生活,鼓励办公用品循环使用,推广电子化办公、网络会议,减少无效照明,鼓励居民节水节电。促进绿色消费,积极引导企业和居民采购使用绿色低碳产品。引导旅游景区、餐饮、酒店、商超、网络购物及物流运输等打造绿色低碳消费场景,倡导节约,遏制浪费,促进公众的绿色低碳消费行为。(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文旅体局、区机关事务中心、区生态环境分局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十)深入开展低碳试点示范行动
1.开展低碳产业试点示范建设
以雨花经开区为主体打造低碳(零碳)制造业智慧园区,推动园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智慧管理系统建设、智慧产业建设。在红星农副产品智慧冷链物流基地、盒马鲜生长沙运营中心、华泽集团九裕新零售智慧产业园、东百新零售供应链金融产业园等商贸物流园区,打造低碳(零碳)物流产业园区试点示范。建设自贸区长沙片区雨花区块碳达峰先行先试示范区,发挥自贸区“试验田”作用,打造零碳产品、绿色金融、绿电交易、智慧自贸、国际合作等一系列具有自贸特色的先行先试示范。(区发展改革局、雨花经开区、长沙片区雨花管委会、区电商物流中心、区生态环境分局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2.开展低碳小模块创建工作
以政府机关、社区、大型小区、企事业单位为载体,推动低碳小模块创建工作,驱动全区碳达峰。以《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指南(试行)》等文件为引导,在雨花区举办的国际性和全国性大型活动中,选择一批具有引领性、示范性大型活动实施碳中和项目示范,出台大型活动碳中和推广实施方案。(区发展改革局、雨花经开区、区机关事务中心、区生态环境分局、各街道〈镇〉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3.开展低碳教育示范试点建设
在政府为引导下,结合产业低碳、园区低碳、能源低碳、交通低碳、建筑低碳等低碳试点示范,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形成低碳示范试点清单,依托金屏组团及绿心中央公园等项目建设,打造“理论培训+实地示范学习”形式的双碳教育示范基地,形成区域低碳发展孵化器,以点带面推进区内低碳全覆盖。(雨花南部融城片区开发建设指挥部、雨花经开区、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四、政策保障
(一)完善统计核算体系
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建立统一规范化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将碳排放基础统计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统计体系,逐步完善能源计量、统计、监测制度体系和能源消费统计指标体系。周期性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加快建立企业碳排放监测、核算、报告、核查体系。
(二)优化项目准入制度
严格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要求,新建“两高”项目必须符合省、市、区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布局,且达到行业能效先进水平。对项目产品、工艺、技术、装备等属于限制类或淘汰类的,一律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大力支持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三)完善支持政策
严格控制高碳项目投资,加大低碳、绿色领域等投资支持力度,切实保障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资金需求。积极对接国家、省、市有关促进新能源开发利用的价格支持政策,适当放宽部分利用地热能等新能源项目运行电价按照居民用电价格执行,落实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执行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差别电价、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政策。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落实碳达峰相关税收优惠,配合开展税收精细宣传辅导服务。
(四)强化市场化机制
鼓励重点用能企业制订企业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方案。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碳资产管理部门,开展自愿减排,参与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引导上市公司和重点用能企业定期公布企业碳排放信息。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大力培育发展节能服务企业。持续做好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
(五)大力发展绿色金融
持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建立绿色企业(项目)库,定期对入库企业和项目进行动态调整。鼓励金融机构围绕重点领域创新绿色信贷产品、投融资业务和服务模式,支持清洁能源开发、工业低碳化改造、节能建筑、绿色交通等低碳项目。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雨花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区碳达峰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各行业领域牵头单位坚决扛起碳达峰的责任,强化跨部门合作协调机制,加强政策协同,发挥工业、建筑、交通、生态、财税、金融、科技等相关部门的合力作用,统筹解决碳达峰行动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和行动计划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督考核机制
建立碳达峰行动目标责任监督考核制度,将碳达峰行动年度报告、中期评估和考核结果作为对重点行业主管单位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将重点部门、行业碳排放达峰行动落实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建设责任制。强化企业绿色社会责任,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的监督作用。
(三)加强风险防控
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在减污降碳工作中综合考虑能源安全、粮食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群众日常生活,提前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有效应对绿色低碳转型过程中可能伴生的经济、金融、社会风险,确保安全降碳。强化环境和产业结构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构建适应气候变化的产业格局。
本方案自2023年6月12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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