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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到2030年力争新能源装机容量突破1.3亿千瓦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23-05-15 2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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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到2030年力争新能源装机容量突破1.3亿千瓦5月11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印发《甘肃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大力发展新能源。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重、电

5月11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印发《甘肃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大力发展新能源。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重、电力外送与就地消纳结合,采用多能互补开发模式,加快在沙漠、戈壁、荒漠等地区规划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全面推进风电、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酒泉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向特大型风光电基地迈进,打造金(昌)张(掖)武(威)千万千瓦级风光电基地。全面建成通渭、环县和武威松山滩风电基地,在兰州、白银、天水、平凉等地稳步推进分散式风电。持续扩大光伏发电规模,打造大型集中光伏发电基地,推动“光伏+”多元化发展。探索光热发电新模式,加大光热发电技术攻关,谋划实施“光热+风光电”一体化项目。科学推进生物质能利用,在生物质资源富集地区,积极推进生物天然气产业发展和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深入推动地热能开发利用,加快推进兰州、天水、定西、张掖、陇南等地区中深层地热能和浅层地热能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到2030年,力争全省新能源装机容量突破1.3亿千瓦。

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大力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发展,有序推动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持续推进冬季清洁高效取暖及热电联产集中供暖,加快工业余热供暖规模化应用,因地制宜推行热泵、生物质能、地热能、太阳能等清洁低碳供暖。全面拓展城镇电力使用领域,完善电气化基础设施,推广终端用能清洁电能替代,大力推进城镇以电代煤、以电代油,鼓励利用可再生能源逐步实现建筑供冷、供热、炊事等。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推动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于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试点。加快推动电气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全面提升终端电能消费智能化水平,发展智慧能源城市。到2025年,全省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

推进农村建设和用能低碳转型。推进绿色农房建设,鼓励利用乡土材料,选用装配式等新型建造方式,在具备条件的地区适度建设一批功能现代、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宜居型”绿色农房。加快农房节能改造,稳步提升农房节能成效。持续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因地制宜选择适宜取暖方式,推广高效节能分布式供暖模式。加快推进农业生产电气化,发展节能农业大棚,推广节能环保灶具、电动农用车辆、节能环保农机。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积极开展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充分利用农村住房、农村公共建筑屋顶等资源,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加强农村电网建设,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

全文如下: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政发〔2022〕40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现将《甘肃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22年6月9日

(此件有删减)

甘肃省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扎实推进全省碳达峰行动,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同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紧密结合,同实施“四强”行动、做好“五量”文章有机融合,坚持“主动作为、全省统筹、节约优先、双轮驱动、防范风险”的总体要求,有力有序有效做好全省碳达峰工作,合理确定各地区、各领域、各行业碳达峰目标任务,推动资源高效利用和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变革,加快实现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促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力争实现2030年碳达峰目标任务,为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不断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整体谋划、分类施策。坚持在全国一盘棋大局下统一行动,强化总体设计和各方统筹。各市(州)、各领域、各行业要立足自身发展水平和阶段特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制定既符合自身实际又满足总体要求的目标任务和实施路径,不搞齐步走、“一刀切”。

——统筹推进、重点突破。全面准确认识碳达峰行动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深远影响,加强政策的系统性、协同性,循序渐进、持续发力,积小胜为大胜,坚决避免运动式“减碳”和“碳冲锋”。抓住影响全省实现碳达峰目标任务的主要矛盾和关键症结,加强形势预判分析,提前谋划应对措施,推动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梯次达峰。

——双轮驱动、两手发力。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深化能源及相关领域改革,形成有效激励约束机制,激发市场主体绿色低碳转型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快构建全省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政策制度体系,引导各类资源和要素向降碳方向聚集。

——稳妥有序、安全降碳。立足富煤贫油少气、风光优渥的省情实际,坚持减排不减生产力,坚持先立后破,坚持以保障能源安全和经济发展为底线,统筹协调产业结构调整力度、能源结构优化进度、经济社会承受程度与减污降碳工作强度之间的关系,着力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切实保障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和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稳妥有序、循序渐进推进碳达峰行动。

(三)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取得显著进步,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煤炭消费增长得到合理控制,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2.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任务,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高,煤炭消费逐步减少,绿色低碳技术取得关键突破,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5%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力争实现碳达峰目标。

二、重点任务

将碳达峰贯穿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重点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等“碳达峰十大行动”。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坚持通盘谋划、安全降碳,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大力推进低碳能源替代高碳能源,积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1.推进煤炭消费替代和转型升级。继续发挥煤炭、煤电兜底保供作用,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接续转换,逐步降低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优化煤炭产能布局,有序核准核增一批规划内的先进产能项目,淘汰落后煤炭产能,推动煤炭产业绿色转型,推进煤炭产供储销体系建设,保障煤炭供应安全。全面开展煤电机组改造升级,推动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继续有序淘汰落后煤电,整顿和规范企业自备电厂运行,推动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持续推进陇东、河西电力外送通道建设,新建通道可再生能源电量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严控钢铁、建材、化工等主要耗煤行业耗煤量,严格执行行业能耗标准,新建项目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大力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持续压减散煤消费,严禁劣质煤使用,科学有序推进散煤替代。

2.大力发展新能源。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重、电力外送与就地消纳结合,采用多能互补开发模式,加快在沙漠、戈壁、荒漠等地区规划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全面推进风电、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酒泉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向特大型风光电基地迈进,打造金(昌)张(掖)武(威)千万千瓦级风光电基地。全面建成通渭、环县和武威松山滩风电基地,在兰州、白银、天水、平凉等地稳步推进分散式风电。持续扩大光伏发电规模,打造大型集中光伏发电基地,推动“光伏+”多元化发展。探索光热发电新模式,加大光热发电技术攻关,谋划实施“光热+风光电”一体化项目。科学推进生物质能利用,在生物质资源富集地区,积极推进生物天然气产业发展和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深入推动地热能开发利用,加快推进兰州、天水、定西、张掖、陇南等地区中深层地热能和浅层地热能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到2030年,力争全省新能源装机容量突破1.3亿千瓦。

3.稳步推进水能开发。充分发挥梯级水库调蓄能力,推进黄河上游既有水电站扩机改造工程,配合做好南水北调西线和黑山峡河段水电前期论证工作,谋划布局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加快列入国家抽水蓄能中长期规划的昌马、黄羊、黄龙、张掖、平川、东乡、宕昌等抽水蓄能电站建设,进一步提升全省电网系统调峰能力。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落实好国家水能资源开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到2030年,全省水电装机达到1000万千瓦左右,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达到500万千瓦左右。

4.合理调控油气消费。保持石油消费处于合理区间,逐步调整汽油消费规模,大力推进先进生物液体燃料、可持续航空燃料等替代传统燃油,提升终端燃油产品能效,科学推广电能、天然气等对燃油的清洁化替代。加大油气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加快推进陇东油区非常规油气资源规模化开发,推进兰州石化、庆阳石化、玉门油田减油增化转型发展,保持原油、天然气产能稳定增长。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优化利用结构,优先保障民生用气,合理引导工业用气和化工原料用气。加强天然油气储备能力建设,因地制宜建设天然气调峰电站,支持车船使用液化天然气作为燃料。推进天然气在工业、交通、发电等领域高效利用,大力推动天然气与多种能源融合发展。

5.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推动能源技术与现代信息、新材料和先进制造技术深度融合,探索能源生产和消费新模式。积极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推动清洁电力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和高比例消纳。加快构建集发电、输配电、用电负荷、储能于一体的智慧能源体系,建设坚强高效智能电网,大力提升电力系统综合调节能力,加快灵活调节电源建设,支持自备电厂、传统高载能工业负荷、工商业可中断负荷、电动汽车充电网络、虚拟电厂等参与系统调节,提升电网系统灵活调节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落实完成国家下达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大力发展新型储能设施,加快推进电源侧储能项目建设,积极推动电网侧储能合理化布局,鼓励支持用户侧储能多元化发展,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建设,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系统,构建风光储输配一体的绿色能源体系。加快新型储能示范推广应用,开展重力压缩空气储能应用示范。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到2025年,全省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600万千瓦左右。到2030年,甘肃电网基本具备5%以上的尖峰负荷响应能力。

(二)节能降碳增效行动。

坚持节约优先、效率优先,严格控制能耗强度,推动能源消费革命,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1.全面提升节能管理能力。科学分解各市(州)和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强度目标,严格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确保完成目标任务。探索建立用能预算化管理体系,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严格新上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源头管控,落实能耗等量减量替代制度,加快推进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提高节能管理信息化水平,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支持和鼓励建立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平台。鼓励和支持各领域、各行业积极开展能效“领跑者”行动。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健全省、市、县三级节能监察体系,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绿色电价等手段,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

2.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实施城市节能降碳工程,开展建筑、交通、照明、供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推进先进绿色建筑技术示范应用,推动城市综合能效提升。实施工业园区节能降碳工程,以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集聚度高的省级以上开发区为重点,大力实施节能降耗、减污降碳和清洁生产改造,推动园区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全面提升园区整体能源利用效率,积极打造节能低碳园区。实施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工程,以冶金、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为重点,对达不到行业能效水平要求的企业,制定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总体实施方案和企业具体工作方案,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能源、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实施一批重大节能降碳技术示范工程,支持已取得突破的短流程炼钢、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绿色低碳关键技术开展产业化示范应用。

3.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以电机、风机、泵、压缩机、变压器、换热器、工业锅炉等设备为重点,对标国家标准,提升设备能效。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加大节能高效产品和设备推广力度,建立以能效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新上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主要用能设备应达到一级能效标准,鼓励其他新建项目主要用能设备使用一级能效产品。加强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审查和日常监管,强化生产、经营、销售、使用、报废全链条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能效标准和节能要求全面落实。

4.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统筹谋划、科学配置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原则上布局在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甘肃)范围内。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采用直流供电、分布式储能、“光伏+储能”等模式,探索多样化能源供应,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提升准入门槛,淘汰落后设备和技术。加强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管理,将年综合能耗超过5千吨标准煤的数据中心纳入重点用能单位管理。推动既有设施绿色升级改造,积极推广使用高效制冷、先进通风、余热利用、智能化用能控制等技术,提高设施能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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