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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通化:到2025年光伏装机6.7万千瓦 风电2.16万千瓦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23-05-06 17: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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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通化:到2025年光伏装机6.7万千瓦 风电2.16万千瓦4月10日,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化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通知指出,能源供应体系更加完善。能源供应保持稳

4月10日,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化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通知指出,能源供应体系更加完善。能源供应保持稳步增长,能源产能储备和产品储备保持合理规模,应对煤炭、天然气等时段性短缺能力明显增强,能源生产和运行安全水平持续提高。到2025年,全市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到67.22万吨标准煤,非化石能源装机比重提高到52%以上,电力装机125.05万千瓦,其中煤电60万千瓦、常规水电48.69万千瓦、光伏发电6.7万千瓦、风电2.16万千瓦、生物质发电7.5万千瓦。

原文如下:

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化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通市政办发〔202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驻通中省直各部门、单位:

《通化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化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通化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依据《“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吉林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通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第一节 资源禀赋

我市能源资源种类较为齐全,传统化石能源储量不足,石油及天然气资源匮乏,风能太阳能资源不丰富,生物质能发展潜力较大。

煤炭资源。我市传统化石能源资源以煤炭为主,主要分布在二道江区、柳河县、辉南县等地,保有储量14313万吨。通过去产能,现有煤矿1处,位于二道江区,正在进行提能改造。

石油、天然气资源。我市石油及天然气资源较匮乏,基本靠外部输入供给。

水资源。我市水资源丰富,境内河流千余条,分归鸭绿江、松花江两大水系。水资源总量65.7亿立方米,人均占有量2280立方米,总库容8.87亿立方米,全市水能资源可开发量23.4万千瓦。

油页岩资源。在通化县发现油页岩矿种,资源储量情况有待于进一步勘查,尚未达到矿产地级别,不具备开发条件。

太阳能资源。我市西北部太阳辐射量为5048兆焦/平方米以上,太阳能资源属于三级;大部分太阳辐射量为4672—5023兆焦/平方米,太阳能资源属于四级。

风能资源。我市因山区较多,总体看不够丰富,根据北部风能资源相对丰富的地区测风数据评估,风能资源标准为三级,具备开发条件,风能资源主要分布在柳河县。

生物质资源。我市生物质能以秸秆为主,主要集中在通化县、柳河县、辉南县。全市2020年农作物秸秆理论资源量为178万吨,可收集资源量90万吨。

第二节 发展现状

“十三五”以来,全市能源产业稳步发展,供应能力逐步增强,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能需求提供了重要保障。特别是2020年以来,全市能源发展紧紧围绕“六稳”工作和“六保”任务,克服疫情影响,实现破瓶颈、扩总量、调结构、降成本、惠民生,全市能源产业链和供应链保持稳定,为全面实现“十三五”发展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能源保障能力稳步提升。全市能源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累计38.92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4.07%。电力装机结构不断优化,2020年,全市电力装机容量114.7万千瓦,其中煤电装机容量60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52.31%;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54.7万千瓦(常规水电47.41万千瓦、光伏发电5.79万千瓦、生物质发电1.5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47.69%。2020年,全市发电量42.94亿千瓦时,年均增长3.9%,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了充足的电力保障,其中水电、光伏发电和生物质发电等非化石能源发电量达到17.79亿千瓦时,占总发电量的41.4%,在能源结构调整中发挥重要作用。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比例为6.88%。能源低碳转型与供给保障成效明显。

能源消费结构逐渐优化。2020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523.23万吨标准煤,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0.98吨标准煤,其中煤炭占比78.18%、油气消费量占比13.71%、非化石能源消费量占比8.11%。煤炭消费量所占比重仍然很高,非化石能源得到快速发展。2020年,全市全社会用电量46.35亿千瓦时。

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电力设施建设有序推进,电力保障和调节能力不断增强。新建500千伏变电站1座,220千伏变电站增加到8座。全市共有220千伏公用变电站7座,共有主变压器13台,变电总容量为1620兆伏安;共有220千伏公用线路21回,线路总长度728.29公里;共有66千伏公用变电站65座,共有主变压器107台,变电总容量为1524.33兆伏安;共有66千伏公用线路69回,线路总长度1473.39公里;10千伏中压配电网共有公用变压器6326台,容量1632.97兆伏安;共有10千伏公用线路275条,线路总长度4642.32公里。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目前全市拥有新能源汽车536辆,专用及公用充电桩109台,换电站3座。

新能源产业稳步推进。水电、光伏及生物质等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净增9.25万千瓦,发电量增加1.62亿千瓦时。

天然气供应加快发展。我市燃气供应以天然气和人工煤气为主。天然气年需求量7100万立方米,其中工业总需求量3300万立方米、民用总需求量3800万立方米。天然气主要由“平山线”四平—白山输气管道供应,“平山线”全长350公里,其中通化段143公里。通化段途经柳河县、通化县、东昌区、通化医药高新区、二道江区,年最大供应能力13亿立方米,可以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目前,中石油通化长流分输站至通化县综合站高压管网已铺设完成,待通化县“气化通化”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工程全部完工后可为通化县输送管道天然气。“气化辉南”管道工程是“气化吉林”重点推进项目梅河口—桦甸支线工程的一部分,现已完成主体管道铺设施工,正在进行配套设施建设。“气化集安”项目正在与中石油天然气管网公司进行前期对接。市燃气公司正在进行6.4万户天然气入户改造工程,充分发挥“气化吉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让广大群众用上清洁的天然气。

双碳工作有序推进。一是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制定印发《通化市发改委关于印发通化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通市发改发〔2019〕4号),明确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任务分工,规范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严格控制新增耗煤项目审批,从源头上控制煤炭消费增量。二是积极推进煤炭去产能工作。严格按照“安全、环保、质量、技术、能耗”五大综合标准,持续推动落后产能和不安全产能有序退出。逐年对煤炭去产能工作任务作出详细安排部署,重点淘汰落后产能、有效处置“僵尸企业”,把矿区范围与自然保护区重叠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的矿井纳入去产能范围。“十三五”期间,去产能关闭矿井7处,全市现有煤矿1处,位于二道江区,核定生产能力为15万吨/年。三是加快煤电产能提质增效。按照省能源局、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要求,落实燃煤电厂主力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累计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机组40万千瓦,完成目标任务。四是有效推进电能清洁供暖。积极落实国家及省政府关于北方地区冬季清洁采暖的重要精神,推广清洁采暖技术。2020年,我市清洁取暖面积达到690万平方米,清洁取暖率达到32.8%,其中清洁燃煤集中取暖面积288.77万平方米、天然气取暖面积306万平方米、电采暖面积21.62万平方米、工业余热取暖面积60万平方米。

能源安全生产运行水平提升。全市持续强化能源行业安全防范、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并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电力安全生产及油气长输管道保护专项检查,持续加大对煤矿安全生产的整顿和监督检查力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认真督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进行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全市电力、长输管道天然气及煤炭生产、供应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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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存在问题

“十三五”以来,我市能源发展取得了一定进步,但受自然资源禀赋和历史发展等因素影响,我市能源总体呈现为煤炭、油气等化石能源自给率不足,对外依存度过高等特点。从供给侧看,生物质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发展缓慢,水能、太阳能及风能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从需求侧看,表现为能源需求总量大,能源消费结构不合理,新能源占比低、用能价格偏高。

化石能源短缺。我市传统化石能源总量小,能源工业起步早,资源开采时间长,经济开采储量少,扩产空间有限,产量逐年减少。煤炭资源紧缺尤为严重,煤炭矿区大部分为多年的老矿区,资源面临枯竭,现仅存二道江区1处15万吨/年的煤矿,难以有效缓解我市资源持续储备不足的局面。全市煤炭大部分都需要外部供给,天然气全部依靠外部供给,为保障全市经济稳步健康发展,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煤炭、天然气等化石能源需求量将进一步增加,对外依存度加大,供需矛盾突出。

可开发利用的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资源优势不足。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资源禀赋不足,资源潜力仍未充分挖掘。风力资源开发方面,除柳河县风力资源相对丰富,其他县(市、区)受地理位置影响风能相对贫瘠,开发受限。近年来,全省光伏、风电项目发展势头良好,但因目前省内电网暂无消纳空间及受“陆上风光三峡”开发战略影响,除白城、松原等西部城市新能源项目开发较好外,其他市(州)项目发展受限。我市太阳能已开发容量5.79万千瓦,仅占技术可开发量的22.27%,整体上,我市清洁能源的开发和利用仍处于低水平。

能源基础设施薄弱。电力方面,我市电网建设累计投入4.78亿元,电网供电能力和网架结构进一步加强的同时,辐射电网结构也存在相对较弱、供电可靠性较低的缺点,全市仍有部分66千伏变电站为单线、单变供电模式,难以满足安全运行和可靠供电的要求。与发达地区相比,农网66千伏变电容量及线路长度、10千伏配变电台数及线路长度均明显较低。全市县级以上城市燃气管道覆盖率为85%,城镇人口天然气气化率为40%。

用能成本相对较高。主要体现在电价、气价相对过高。电价方面,由于电煤大部分靠外运,造成发电成本过高。气价方面,天然气终端价格偏高,特别是长输管道未覆盖地区价格更高,受长输管道和储气设施建设滞后、销售价格体制机制不健全等因素影响,全市天然气消费终端价格差异较大,不利于天然气推广利用。直供工业用户较少,城市燃气企业配气环节加价较多,很多工业用户无法承受天然气替代的高成本,制约天然气普及率的提高和能源消费结构优化调整。

能源产业链不完整。我市目前只有1处15万吨/年的煤矿,下游产业链条规模较小。石油全靠外界供给,天然气资源靠“俄气”及“平山线”区域管线供应。我市新能源产业刚刚起步,整体处于弱、小、散状态。

重点用能企业能源消费占比较大。2020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能耗379.76万吨标准煤,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的72.58%,其中六大高耗能行业的能源消费量350.83万吨标煤,占全市规上工业用能总量达92.38%。我市工业用能比重仍然偏高,在推进工业化的进程中,调整产业结构的任务繁重。

第四节 面临形势

我市经济发展面临下行风险,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能源安全形势严峻复杂,能源格局面临深刻调整,能源秩序发展深刻变化。绿色低碳已经成为大势所趋,清洁能源生产和节能环保产业壮大发展,科技革命推动能源系统重塑,能源新模式新业态持续涌现,能源发展动力转换加速,对能源清洁、经济、灵活、可靠供应提出更高要求。总体看,全市能源行业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

面临挑战。“十四五”是我市能源绿色转型变革的关键时期,能源产业发展面临着老问题新情况不断交织集聚、叠加演化的局面。能源需求发生新变化,高质量发展要求更加突出;能源安全面临新挑战,新旧风险交织并存;创新发展进入新阶段,科技和体制创新重要性凸显;能源安全供应保障面临考验。随着经济发展,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加快,全市对煤油气等化石能源对外依存度加大,需求量将进一步增加,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对能源保障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十四五”期间,全市新能源发展规模性和延续性仍有待提高,提升新能源消费比重的任务依然艰巨。天然气规模推广受气源、气价、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多重因素制约程度较大,煤电由基础型电源向调节型电源转变的市场机制仍需加快。能源市场体系建设有待完善,全市能源价格尚未完全建立科学的市场化形成机制,能源的商品属性未得到充分体现,市场配置能源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发挥不明显,难以适应未来能源转型变革的需要,能源体制尤其是电力、油气等重点领域改革步伐亟待加快。

发展机遇。“十四五”时期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党中央、国务院不断给东北振兴释放重大利好政策。在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逐步推进“碳达峰”与“碳中和”的背景下,我市面临着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当前我市正处在爬坡过坎、提质升级、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时期。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以东北振兴战略带来的国家政策和央企助力,以数字经济时代、“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和东部绿色转型发展带来的发展机遇为契机,以及伴随着我市高铁时代的来临,我市交通将迎来“脱胎换骨”的变化,交通枢纽地位进一步显现。我市将紧紧抓住机遇,牢牢把握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总目标,全力推进改革开放,遵循“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战略,紧紧围绕“六稳”“六保”工作任务,按照“一个中心、四个跨入、五个突破”的发展思路,持续实施“十大行动、百项工程”,加快建设东北东部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为能源发展注入新动力。

需求预测。根据我市经济布局、产业结构调整战略,“十四五”期间,第一产业是“社会稳定器”,第二产业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压舱石”,第三产业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十四五”期间,第三产业新增动能和第二产业尤其是制造业存量盘活将是能源需求增长的两大重要因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预计将适当增加,能耗强度降低基本目标为15%,激励目标为16%。预计到2025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达到577.11万吨标准煤,年均增长2%;煤炭消费将小幅增长,预计达到565.6万吨,累计增长2.06%;石油消费量将有所增加,预计达到20.61万吨,年均增长1%;随着天然气管网建设的稳步推进,借助俄气的引进以及下游市场的培育,天然气消费量将小幅增长,预计达到7830万立方米,年均增长2%;非化石能源消费量逐年增加,预计达到92.49万吨标准煤,年均增长16.87%;全社会用电量预计达到50亿千瓦时,年均增长2%。

第二章 发展方针和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积极落实“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习近平总书记对东北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新发展理念,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遵循“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能源安全战略,坚持“节约、清洁、安全”的发展方针,紧紧围绕“六稳”工作和“六保”任务,立足能源禀赋,发挥区位优势,以调结构、补短板、提质量、增效益为主线,以能源技术创新为动力,加快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变革。着力发展清洁能源,提高能源效率,推进能源体制机制创新,改善城乡居民用能条件,形成多能互补、内外互济的发展格局,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为实现通化振兴发展提供坚实的能源保障。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节约高效原则。落实“双控”制度,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强节能环保,促进能源系统整体优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坚持绿色低碳原则。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提高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水平,调整优化能源结构,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坚持改革创新原则。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加强市场监管与服务,着力营造公平、开放、公正的市场环境。增强能源科技创新能力,积极引进先进技术,推进能源科技示范作用。

坚持合作开放原则。立足全市资源环境条件,充分发挥技术、装备和人才优势,加强能源资源勘探,完善能源替代和应急储备体系。推动能源对外合作开发,拓展能源合作范围、渠道和方式,加快电力、煤炭战略通道建设,提高能源供应保障能力。

坚持改善民生原则。以科学供给满足合理需求为目标,统筹城乡和区域能源发展。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全面促进能源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三节 发展目标

能源供应体系更加完善。能源供应保持稳步增长,能源产能储备和产品储备保持合理规模,应对煤炭、天然气等时段性短缺能力明显增强,能源生产和运行安全水平持续提高。到2025年,全市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到67.22万吨标准煤,非化石能源装机比重提高到52%以上,电力装机125.05万千瓦,其中煤电60万千瓦、常规水电48.69万千瓦、光伏发电6.7万千瓦、风电2.16万千瓦、生物质发电7.5万千瓦。为有效融入全省氢能全产业链开发战略,按照我省培育壮大“吉氢经济带”,推动氢能与钢铁、交通、化工、汽车产业相结合的发展思路,积极参与“吉氢经济带”建设,融入氢能全产业链发展,充分发挥我市钢铁产业优势,争取为“两大基地、一条走廊”建设提供用钢需求,实现互利共赢。

能源消费结构不断优化。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77.11万吨标准煤,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持续下降,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能源清洁低碳转型深入推进,石油、天然气、非化石能源成为能源消费增量主体,石油消费比重提高到13%,天然气消费比重提高到1.67%,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6%,全社会用电量增速达到2%,煤炭消费比重有所下降。

改革创新动力作用增强。电力和油气体制改革全面深化,有效竞争、公正开放的市场体系持续改善。能源科技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高效智慧系统持续改善。能源供需协调互动能力进一步增强,电力、天然气需求侧响应能力和系统调峰能力明显提高。民生用能质量不断提高,城乡居民优质能源获得感提升,能源普遍服务能力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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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内为5年累计数。

第三章重点任务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一个中心、四个跨入、五个突破”的发展战略,以提高能源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构建高效清洁的能源利用体系为核心,以优化能源发展布局、加快发展绿色低碳能源、加强多元化供给能力建设、推动集约高效转化为着力点,以增强科技自主创新及应用能力为抓手,以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为突破口,切实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一节 调整能源消费结构,加大节能降碳力度

推进非化石能源加快发展与化石能源高效清洁利用,实现“两提高、一稳定、一降低”的能源消费结构,促进能源结构与产业结构“双优化”。

提高非化石能源利用规模。着力推动绿色电力、绿色热力、绿色燃料生产和利用。提高光伏、生物质能发电装机规模,扩大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公共建筑、工业园区和城市集中供热等领域的应用,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6%。

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推进“气化通化”工程,加快天然气管网建设,加大对天然气下游市场的培育力度,有序拓展城乡居民用气、天然气燃料替代,以及交通、电力等领域应用规模。到2025年,全市天然气消费比重提高到1.67%。

控制石油产品消费比重。提高石油清洁高效利用水平,到2025年,石油消费比重控制在13%。

降低煤炭消费比重。严控新增煤炭消费,加快清洁能源供应,优化煤电发展,控制重点地区、领域煤炭消费总量,新上项目实施煤炭减量替代。鼓励相关用煤领域“煤改气”“煤改电”“煤改生物质”替代工程,加强余热余压利用,严格限制新增分散燃煤锅炉等。实施散煤综合治理,减少城乡煤炭分散使用。到2025年,煤炭消费增速累计控制到2.06%,煤炭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

完善能耗“双控”与碳排放控制制度。严格控制能耗强度,统筹考核“十四五”规划期内能耗强度目标,并留有适当弹性,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加强产业布局和能耗“双控”政策衔接,推动地方落实用能预算管理制度,严格实施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现代服务业、高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等用能需求。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实施乡村减污降碳行动,积极推动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推广农用节能技术和产品,加快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生活取暖、炊事等领域用能的清洁替代。加强农村生产生活垃圾、畜禽粪污的资源化利用,全面实施秸秆综合利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空间。积极稳妥推进散煤治理,加强煤炭清洁化利用。以县域为单位开展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

积极拉动用电负荷增长。对在我市新投资建设和增量电量较大的项目,落实增量电量后,可通过自建、合建共享或购买服务等市场化方式,落实新增并网消纳条件后由电网企业保障并网。按照“谁消纳、谁应用、谁开发”的原则,积极引进负荷落地,做大用电量,扩大消纳空间,增加新能源发电规模,推动用能方式转变,降低用电成本。

第二节 夯实能源供应基础

强化去产能、调结构、补短板,坚持多元互补、内外互济的原则,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提高化石能源利用效率。

煤炭供应体系。化解产能过剩和淘汰落后产能,集约高效开发市内资源,提高清洁煤炭利用水平。到2025年,全市煤炭消费量控制在565.6万吨。加强与省能源、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沟通对接,积极争取省涉民生及重点用煤行业煤炭保供支持。大力拓展市场煤炭采购渠道,积极采购蒙东、蒙西、山西、陕西、新疆、黑龙江等远距离煤源。坚持适度超前发展与调整优化相结合,严格控制新增煤电规模。

天然气供应体系。推进燃气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天然气消费量达到7830万立方米。

第三节 优化能源发展布局

综合考虑全市能源资源赋存、水资源分布、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产业结构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结合我市“一四五”发展战略,实施差别化开发,优化全市能源建设布局,突出重点,形成区域优势互补、协调互动的能源供应格局。

煤炭。推进二道江区现有1处矿井提能改造,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开发。优化煤炭生产、供应和储备结构,加强煤炭销售环节监督管理,保障优质清洁煤炭供应。完善煤炭储备体系,健全应急保障协调机制,提升煤炭供给体系弹性,满足供热机组运行方式要求。支持热电企业与省外煤炭生产企业建立长期合作机制,增强煤炭供应储备能力。研究建设储煤基地,完善“冬煤夏储”“电煤、热煤应急保障”机制,提升煤炭应急保障能力。

油气资源。以天然气门站、母站及城市管网建设为重点,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促进城市天然气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以通化燃气有限公司等企业为依托,加快城区天然气管网的开发建设,推进天然气管网互联互通,逐步提高天然气覆盖率。充分利用平山线及俄气资源,增加调峰储备能力,缓解燃气供应企业调峰压力,利用天然气母站为城市汽车加气做好保障。健全政府储备、企业社会责任储备和生产经营库存相结合的油品储备及天然气储备体系。提前布置加油站货源,合理配备油品,保障库存及供应充足。对天然气供需状况实施监测预警,积极协调气源企业增加供气量,切实保障居民生活用气和重点企业生产用气。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快推进通化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装机容量80万千瓦)建设,在辉南县、柳河县等地做好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摸底调查,争取获得国家和省支持。在全市加快实施光伏发电项目,在现有扶贫光伏项目基础上,加快实施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利用党政机关、学校、商场等公共建筑屋顶和废弃矿区及乡镇自然人屋顶,科学布局一批地面及屋顶光伏项目。有序开发建设风电,在柳河县等风力资源丰富地区,谋划实施分散式风电项目,实现就地发电、就地消纳。优化热电联产项目布局,在柳河县、辉南县等地,根据区域内热负荷及工业负荷需求,优先实施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第四节 加大清洁能源开发力度

推进省“山水蓄能三峡”工程。打造通化电力应急调峰调频保障基地。因地制宜发展常规水电、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在通化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装机容量80万千瓦)已经列入国家、省“十四五”重点规划的基础上,加快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建成投产。推动已经列入国家规划储备项目的辉南县平岗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240万千瓦)前期论证工作,争取早日调整为重点实施项目。加快柳河县安口抽水蓄能站点(装机容量120万千瓦)前期论证工作,争取早日列入国家中长期规划,适时落地建设。

有序开发太阳能和风能。大力推进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在全市685个行政村实现新能源乡村振兴整县推进全覆盖。在具备开发条件的区域谋划实施分布式光伏和风电项目。

结合实际发展氢能产业。积极融入我省氢能全产业链开发战略,强化与我省氢能产业开发核心城市白城市、长春市的对接合作,积极参与吉氢经济带建设,发展我市氢能产业。

清洁能源重点项目

通化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项目总装机容量80万千瓦,规划建设内容为上水库、下水库、地下厂房、输水管路等,总投资54.6亿元。

柳河县安口镇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在柳河县安口镇建设总装机120万千瓦的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总投资70亿元。

辉南县平岗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规划建设内容为上水库、下水库、地下厂房、输水管路等,装机容量240万千瓦,总投资140亿元。

二道江区向阳水库发电工程:新建中型水库1座,装机4000千瓦,总投资5.2亿元。

通化县恒如电站建设项目:新建翻版拦河闸、河床式电站厂房,总装机容量8750千瓦,总投资1.4亿元。

通化市乡村振兴整县推进光伏发电项目:各地因地制宜按照整县推进模式建设光伏发电或风电项目,总投资5.17亿元。

通化市医药产业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通化医药产业园屋顶和闲置土地上建设光伏项目,装机规模100MW,总投资4亿元。

辉南县杉松岗镇100MW煤矿塌陷区农光牧光药光互补光伏复合项目:在杉松岗镇利用采煤沉陷区发展光伏项目,总投资4.6亿元。

二道江区铁厂镇清洁能源供暖光伏供电项目:利用铁厂镇采煤沉陷区800亩的一般耕地建设集中式光伏电站(农光互补),装机容量100MW,总投资4亿元。

二道江区双龙化工光伏供电项目:利用采煤沉陷区280亩的一般耕地建设分布式光伏(农光互补),总投资4500万元。

柳河向阳20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风机、集电线路、道路、升压站等,装机容量20万千瓦,总投资15亿元。

柳河县金风乡村振兴风电示范项目:项目建设5座风机及配套设施,装机容量2.165万千瓦,总投资1.38亿元。

二道江区绿色综合智慧能源项目:建设清洁能源供热项目,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总投资50亿元。

辉南汇能生物质热电联产建设项目:建设装机容量4×1000Nm3/h生物质汽化炉和6×500kW的8300D/M发电机组,总投资3.7亿元。

通化信能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装机容量3万千瓦,建设规模为1台1×13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生物质锅炉,供热能力为50万GJ,总投资2.55亿元。

柳河县生物质热电联产建设项目:装机容量3万千瓦,该项目可年处理秸秆30万吨,为110万平米的城市供热提供热源,并向环城工业园区供应40万吨工业蒸汽,总投资3.2亿元。

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集中供热项目:新建3台180t/h天然气锅炉和汽轮机拖动2套Ar-50000/50000/1600型空分装置,总投资15.82亿元。

通化市氢能科技产业项目:建设氢能源生产区,建设5条生产线,总投资7.6亿元。

第五节 推进智慧能源项目建设

加快智慧能源互联网建设。加强“互联网+”智慧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能源管理系统扁平化,推进能源生产与消费模式革命。建立能源监测预警与规划管理信息平台,加强能源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信息对接和生产消费智能化。加速推进电力光纤入户,完善能源互联网信息通信系统,统筹部署电网和通信网深度融合的网络基础设施,实现同缆传输、共建共享。开展绿色电力交易服务试点,建设以智能电网为配送平台,以电子商务为交易平台,融合储能设施、物联网、智能用电设施等硬件,以及集碳交易、互联网金融等衍生服务于一体的绿色能源网络。开展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形成多能互补能源体系,实施微能源网示范推广工程。加快推进能源全领域、全环节智慧化发展,提高可持续自适应能力。适应分布式能源发展、用户多元化需求,优化电力需求侧管理,加快智能电网建设,提高电网与发电侧、需求侧交互响应能力。开展多能互补示范项目,构建集成互补、梯级利用的终端供能系统,对新城镇、新建工业园区、物流中心等重点实施供能设施一体化行动计划,统筹建设电力、燃气、热力、供冷等基础设施。

多能互补集成优化项目。进一步提高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能力,鼓励利用风、光、水、煤等资源组合优势,开展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系统一体化运行示范。

智慧能源重点工程项目

通化燃气有限公司“智慧燃气”建设项目:建设具有自动化监控功能的独立系统、功能全面的调度指挥中心等,总投资1.2亿元。

东北东部超算中心建设项目:项目规划总占地200亩,总建筑面积39万平方米,建设IT系统、超级计算中心大楼系统、智慧电力及供配电系统、智慧冷却系统、智慧能源管理系统、智慧运维系统等,总投资6亿元。

第六节 推进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围绕化石能源供应能力建设,重点推进能源产业升级改造、淘汰落后产能。围绕强化能源储输网络,统筹能源运输方式,强化市域骨干网架工程、配电网改造工程等能源储运项目建设。

储备调峰工程。充分利用四平—白山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和整合与城市燃气规模相应的LNG、LNG合建站,为管道敷设不到的城镇用户和车辆提供燃气和燃料。

能源基础设施重点项目

通化市江东老工业区通化燃气有限公司调峰储配气源厂建设工程:建设2000m3液化天然气储罐、LNG工艺设备及配套设施、天然气移动气化装置,总投资1.2亿元。

“气化通化”天然气综合利用建设项目:新建天然气门站1座,天然气高压输气管线15.9公里,总投资4600万元。

北方石油与中石化合作项目:建设20000m3储库,收购50座加油站,总投资10亿元。

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天然气高压输配系统工程:一期新建天燃气门站1座,敷设天然气输气管线7.2公里,总投资5000万元。

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天然气综合利用二期项目:设计供气量3.7亿立方米/年,占地面积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主要建设核心区天然气母站1座,敷设高压输气管线7公里;化工园区新建门站1座,敷设高压管线34公里,总投资1.72亿元。

电动汽车充换电接入设施工程。加快电动汽车充换电站的建设,形成科学合理的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布局,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提高电能在终端能源消费的比重。到2025年,争取在全市新建充、换电站10座,电动汽车充电桩230个。

电网改造工程。加快建成城乡统筹、安全可靠、经济高效、技术先进、环境友好,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现代电网。重点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

第七节 推进民生工程清洁能源利用

坚持节约化、智能绿色、低碳发展道路。通过实施绿色用能示范工程、生物质替代工程、天然气替代工程、电能替代工程、清洁供暖工程,在保障民生的同时,推动全社会绿色生产、低碳生活。

实施“气化通化”等惠民工程。加快推进天然气管网建设,城市管网与天然气主干网基本贯通。提高城市居民气化率,力争实现全市城市气化人口76万人,气化率达到95%。

清洁供暖工程。本着先易后难、逐步推广的原则,在学校、公共建筑及农村采用“煤改电”“煤改气”及太阳能热利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房、太阳灶等)等方式实现清洁供暖。

光伏发电工程。重点在太阳能资源条件较好、建设条件明确、具备大规模接入和本地消纳条件的地区,结合电力外送通道规划和废弃土地综合利用,采用“光伏+”模式建设光伏发电项目。

加快城乡能源设施建设。充分发挥能源设施保障民生的功能和作用,坚持集中与分散结合,因地制宜建设城乡能源设施。优化配电网结构,提高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到2025年,全市城乡配电网建设进一步加强,实现重点中心城市可靠供电,满足城镇快速增长的用电需求。大力发展农村清洁能源,结合农村资源条件和用能习惯,多种途径推进农林废弃物、养殖场废弃物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因地制宜发展沼气项目,促进农村用能高效化、清洁化。

第八节 推进能源装备产业升级

立足优势领域,优化产业布局,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一批优势骨干企业,不断提升传统能源装备产业的竞争力。石油装备制造是我市的传统优势产业,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及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政策的实施,以通石装备、前进石油为代表的石油机械装备生产企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在全国各油田拥有较高的知名度。通过技术改造、科技研发,以及引进先进的加工设备为企业注入新的活力,推动石油装备产业结构进一步调整。

能源装备行业重点工程项目

通化石油化工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年产80台石油智能钻修井装备建设项目:建设生产线,并对试验场进行升级,总投资1.5亿元。

通化石油化工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年产40台(套),含油污泥处理装备项目:建设厂房、生产线及试验场,总投资2亿元。

第九节 能源稳定可靠供应和能源安全生产

强化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及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统筹做好煤炭、电力、油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保供工作。要守住能源安全的底线,就要扎实抓好固本强基。坚持立足国内多元供应保障安全,充分发挥煤炭的“压舱石”作用和煤电的基础性调节性作用。同时,还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煤炭储备体系,特别是加快储备库、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等设施建设,确保能源供应保持合理的弹性裕度。发挥区位优势,发掘能源产业潜力,积极引进域外投资企业共同开发能源资源,扩大能源合作领域,提高多元化能源供应保障能力。

促进化石能源开发引进多元化。加强域外煤炭资源合作,推进蒙东地区、黑龙江煤炭开发,确保煤炭供应安全。积极引进俄罗斯和黑龙江、松原市石油资源,形成省内省外、国内国外多重石油保障体系。充分利用“中俄东线”天然气资源,推进与周边地区之间油气管道建设。

加强科技创新合作。加强与国内外在先进能源技术等方面的务实合作,重点在新能源发电、先进核电、氢能、储能、节能、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高效低成本的先进技术领域开展合作。

建立能源安全风险管控体系,保障核心用能需求。增强极端场景下生存能力和应急恢复能力,提升正常和一般应急情况下重点地区、重要用户的供煤、供电、供油、供气安全保障水平,为城市发展提供坚强的能源供应保障。建立能源基础设施检查和应急演练机制,加大电力和油气管道等重要能源基础设施的检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四章 环境影响评价

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合理促进能源消费、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开展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修复,降低能源发展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实现能源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调发展。

第一节 环境影响

能源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包括:土地的占用和扰动使原有地表植被和土地功能发生变化;燃煤发电、燃煤供热等产业对大气环境的污染,包括:挥发性有机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硫化氢等,风能开发、电网项目产生的噪声和电磁干扰。

第二节 治理措施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落实相关环境治理措施,开展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修复,预防和减轻能源开发使用对环境的影响。电力行业方面,完成在役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降低风机运行噪音和电网电磁辐射等环境影响。对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以原煤、洗精煤、其他洗煤、煤制品(水晶煤、型煤、煤粉等)为原料或燃料,进行生产加工或燃烧的直接消费煤炭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严格实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制度。

第三节 环境效益

建设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可充分利用地区优势,有利于促进地区经济发展,且在能源生产过程中不排放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显著减少各类化石能源消耗,降低煤炭开采的生态破坏和燃煤发电的水资源消耗。建设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有助于减少秸秆直接焚烧产生的大气污染以及畜禽粪便对河流、水源和地下水的污染,有益于提高环境质量、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做到环境保护与社会发展相统一,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本规划实施后的环境效益主要包括: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量相当于45.8万吨标准煤,与开发传统化石能源相比,每年可节水36.64万吨,减少烟尘排放量59.94吨、二氧化硫排放量293.12吨、氮氧化物排放量311.44吨、二氧化碳排放量120.91万吨。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

进一步加强能源发展战略性、前瞻性研究,密切关注国家及省能源体制机制改革动向,加强能源发展规划制定和实施及中期评价。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程序,简化项目办理手续,切实提高能源管理效能,逐步形成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促进能源资源优化配置,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能源消纳水平,提高供电安全可靠性。

第二节 拓宽能源领域融资渠道

鼓励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能源领域,推进能源投资主体多元化,创造良好的能源产业发展环境。推出一批有利于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的新能源、生物质固体和液体燃料等示范项目,吸引民间资本参与能源资源开发建设与经营管理。

第三节 加强能源行业监督管理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强化能源监管。建立健全能源监管组织体系和法规体系,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加强能源价格、服务质量和能源安全生产监管,降低重大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损害事故风险。完善能源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健全能源市场信用制度,加强能源市场运行情况的监测和分析,健全能源市场监测预警和应急机制,促进能源市场公平交易、有序竞争、安全高效运行,确保有效发挥市场调节作用,促进能源工业健康发展。

第四节 完善能源规划实施机制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本规划提出的产业发展、结构调整等任务主要依靠市场主体实现。相关部门要正确履行职责,合理配置公共资源,调控引导社会资源,推动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加强能源规划与全市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各地区要结合实际,细化落实本规划提出的重点任务,做好衔接工作,形成落实本规划的重要支撑和抓手,促进本规划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