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青海海南州: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园区和光伏发电园及配套产业建设
青海海南州: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园区和光伏发电园及配套产业建设3月17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印发支持建设海南藏族自治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若干措施的通知。措施提出,加快清洁能源产业
3月17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印发支持建设海南藏族自治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若干措施的通知。措施提出,加快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围绕“水、风、光、热、储”一体化开发利用,依托海南建设千万千瓦级清洁能源基地,鼓励开展抽水蓄能、低成本制氢、储氢等技术研发示范。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和增量配电网建设,支持海南州绿色产业发展园区和光伏发电园及配套产业建设。支持干热岩等地热资源勘探开发利用技术研究和产业化示范,建设共和、贵德“零排放”供暖示范城市,构建“五位一体”清洁能源发展新模式。
聚焦生态环境治理、现代种业、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光伏及上下游产业等方向重点构建“科技型企业—创新型企业—领军企业”梯次培育模式,支持企业牵头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促进大中小企业与各类主体融通创新。
加强生态保护与治理关键技术研发。支持创新示范区开展黑土滩退化草地生态系统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害生物综合防治等技术研发。在塔拉滩、木格滩、切吉滩等地支持开展荒漠化治理、防沙造林、光伏治沙等技术应用。鼓励开展青海湖湿地生态系统修复、恰卜恰河等中小河流域治理以及水源涵养功能提升、水资源均衡配置等技术研究。创新江河源生态价值评估、生态补偿等关键技术,加快生态潜力和生态产品价值转化。
开展区域生态修复应用示范。鼓励优良草种选育、高寒草地植被修复、土壤保护治理等技术推广,重点在同德、贵南、兴海等县建立退化草地植被恢复示范基地,构建高寒草甸生态退化综合修复治理新模式。依托海南州太阳能资源优势和土地沙化、荒漠化特点,发挥光伏电站封育等功能,提高优良牧草比例和植被盖度,支持形成“光伏产业—生态保护—生态农业”融合发展新模式。在贵德、共和、兴海等县示范推广高效节水灌溉等技术成果,优化区域水资源配置,提升泛共和盆地水资源保障能力。推广应用大数据、数字李生等技术,鼓励建立覆盖创新示范区的生态环境监测监管智慧平台,支撑"智慧河湖"建设,构建江河源区生态保护与治理新模式。
详情如下: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支持建设海南藏族自治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若干措施的通知
青政办〔2023〕25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支持建设海南藏族自治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支持建设海南藏族自治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海南藏族自治州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批复》(国函〔2022〕72号)要求,现就支持建设海南藏族自治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创新示范区”)制定如下措施。
一、实施科技创新支撑行动
1.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加强跨区域、跨部门、跨学科力量协调联动,推进组织管理、人才激励、市场环境等方面体制创新。建立“顶层目标牵引、重大任务带动、基础能力支撑”的科技创新活动组织模式,支持创新示范区通过"揭榜挂帅"“帅才科学家”“赛马制”等,吸引国内外科技力量破解产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和瓶颈问题。构建科技、产业、金融协同互促的政策体系,引导海南州在创新平台建设、创新主体培育、科技成果“三权”改革和转化激励等方面制定出台配套政策,通过赋权试点充分释放创新活力。(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配合)
2.优化科技创新平台布局。围绕生态保护、清洁能源、生态农牧业等领域,支持与国内外高端科技力量共同培育建设全球大气本底与青藏高原大数据应用中心、多能互补绿色储能全国重点实验室及实证基地、黄河上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鼓励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在创新示范区建立分支机构,提升科技基础支撑能力。引导东部各类科技研发机构、创新平台和院士工作站等创新资源以“科研飞地”模式在创新示范区建立新型研发机构。(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气象局、省科协配合)
3.发挥各类创新主体带动作用。依托创新示范区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鼓励省内外研究型高等院校开展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服务,建设科技特派员工作站、中试基地和野外试验基地等。支持省内外科研机构在创新示范区联合开展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转移转化。聚焦生态环境治理、现代种业、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光伏及上下游产业等方向重点构建“科技型企业—创新型企业—领军企业”梯次培育模式,支持企业牵头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促进大中小企业与各类主体融通创新。(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配合)
4.强化科技人才支撑。依托“昆仑英才”行动计划,加大人才引进培养力度,设立“人才绿色通道”“人才特岗”,鼓励以人才柔性引进、人员外聘等方式,吸引各类优秀人才向创新示范区集聚,推动区域性人才高地建设。支持创新示范区咨询委员会与国内外高端创新资源、知名科学家和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开展重大战略咨询。鼓励创新示范区举办面向全国的产学研合作人才项目洽谈会,促进跨区域、跨行业、跨专业人才合作与交流。(省委人才办、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
二、实施生态保护与治理提升行动
5.加强生态保护与治理关键技术研发。支持创新示范区开展黑土滩退化草地生态系统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害生物综合防治等技术研发。在塔拉滩、木格滩、切吉滩等地支持开展荒漠化治理、防沙造林、光伏治沙等技术应用。鼓励开展青海湖湿地生态系统修复、恰卜恰河等中小河流域治理以及水源涵养功能提升、水资源均衡配置等技术研究。创新江河源生态价值评估、生态补偿等关键技术,加快生态潜力和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林草局配合)
6.开展区域生态修复应用示范。鼓励优良草种选育、高寒草地植被修复、土壤保护治理等技术推广,重点在同德、贵南、兴海等县建立退化草地植被恢复示范基地,构建高寒草甸生态退化综合修复治理新模式。依托海南州太阳能资源优势和土地沙化、荒漠化特点,发挥光伏电站封育等功能,提高优良牧草比例和植被盖度,支持形成“光伏产业—生态保护—生态农业”融合发展新模式。在贵德、共和、兴海等县示范推广高效节水灌溉等技术成果,优化区域水资源配置,提升泛共和盆地水资源保障能力。推广应用大数据、数字李生等技术,鼓励建立覆盖创新示范区的生态环境监测监管智慧平台,支撑"智慧河湖"建设,构建江河源区生态保护与治理新模式。(省林草局、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配合)
三、实施生态农牧业绿色发展促进行动
7.构建生态农牧业高效生产体系。以特色农牧业优质高产和提质增效为目标,重点围绕青稞、油菜、牧草、牦牛、藏羊、冷水鱼等高原特色优势产业,支持开展农牧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新品种选育及技术改良,建立健全育繁推一体化高原现代种业体系。在贵南、同德等地集成示范人工草地、舍饲育肥、有机肥加工等高效绿色生产关键技术,支持高原种业基地、牦牛藏羊标准化繁育基地等建设,建立农牧业生产力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的生态农牧业高质量发展新模式。(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牵头,省教育厅、省林草局、省市场监管局、省乡村振兴局配合)
8.提升生态农牧业绿色发展产业化水平。聚焦建设全省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支持开展特色农畜产品溯源、有机认证、绿色加工等技术集成示范,促进生态农牧业建链、延链、补链、强链。搭建智慧生态畜牧业大数据管理平台,服务绿色有机农牧业发展。支持共和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河卡有机畜牧业示范园建设,促进绿色有机农畜产品标准化生产及加工,打造高原特色生态农牧业品牌,提升农畜产品附加值,建立绿色有机农畜产品价值转化新模式。(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乡村振兴局配合)
四、实施新经济增长点培育行动
9.加快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围绕“水、风、光、热、储”一体化开发利用,依托海南建设千万千瓦级清洁能源基地,鼓励开展抽水蓄能、低成本制氢、储氢等技术研发示范。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和增量配电网建设,支持海南州绿色产业发展园区和光伏发电园及配套产业建设。支持干热岩等地热资源勘探开发利用技术研究和产业化示范,建设共和、贵德“零排放”供暖示范城市,构建“五位一体”清洁能源发展新模式。(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配合)
10. 推动大数据产业融合发展。依托海南州大数据产业园建设,推动大数据和生态农牧业、清洁能源产业、旅游服务业深度融合,加快数字技术创新应用,以数字化赋能生态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和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支持建设数据确权及可信流通平台(青海根中心)、清洁能源智能运维管控平台、“云藏”智能信息网络平台,加快推进“东数西算”“东数西储”,打造青藏高原大数据云计算产业聚集区,积极构建高原特色清洁能源大数据产业发展新模式。(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通信管理局配合)
五、实施生态文化旅游惠民行动
11.打造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新业态。充分发挥高原生态景观和特色民族文化旅游资源优势,加强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应用,推动文化产业技术集成应用与创新,引导数字业态与文旅深度融合。深入挖掘宗日文化、黄河文化,鼓励培育文旅融合数字化应用场景,提升文旅技术装备水平,支持打造黄河大峡谷特色旅游廊道品牌。积极探索旅游发展与生态保护、乡村产业、民生改善互促互补互兴的发展新路径,实现文旅富民,构建青藏高原“数字+文旅”融合发展新模式。(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体育局配合)
六、保障措施
12.加强组织领导。青海省建设海南藏族自治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创新示范区各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工作任务落地落实。(海南州政府、省科技厅牵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
13.健全组织管理机构。设立青海省建设海南藏族自治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专责机构,负责创新示范区具体建设管理工作。(省委编办牵头,海南州政府、省科技厅配合)
14.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大省级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支持力度,引导各类金融资本强化对创新示范区的支持。结合财力状况、债务风险水平、债券资金需求等因素,政府发行债券向创新示范区符合条件的项目倾斜。(省财政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配合)
15.强化开放合作。围绕生态保护、清洁能源、文化旅游等领域,支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探索开展差异化、有特色、全方位的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交流。依托部省会商、对口支援、科技援青等合作机制,主动对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等国家重大战略,与东部省市联合开展重点领域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共享技术、人才、市场资源,推动海南州特色产业、特色资源形成竞争新优势。(海南州政府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林草局配合)
16.加强协同联动。海南州要发挥主体作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思路,压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落实:省直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统筹协调,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要素保障,上下协调,左右联动,举全省之力支持创新示范区建设。(海南州政府牵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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