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江西景德镇:积极推进“光伏+”项目工程建设
江西景德镇:积极推进“光伏+”项目工程建设1月8日,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景德镇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制定景德镇市新能源发展规划,统筹全市新能源开发工作,落实完成省下
1月8日,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景德镇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制定景德镇市新能源发展规划,统筹全市新能源开发工作,落实完成省下达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推动可再生能源项目有序开发建设。大力推进光伏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注重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实施“光伏+”应用模式,充分利用农业、林业、园区、市政设施、公共机构、居民住宅等资源,积极推进“光伏+”项目工程建设。探索推进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因地制宜建设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提高农用秸秆、园林废弃物等生物质利用水平,探索地热能开发利用。到2030年,风电、光伏和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达140万千瓦以上。
有效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规范化应用,积极开展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建设。充分利用工业厂房、公共机构、民用建筑等屋顶资源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积极推进浮梁县“整县光伏”试点建设。加大地热能勘查开发力度,探索地热能在建筑供冷和供暖的应用。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
原文如下: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景德镇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景府字〔202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景德镇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已于2022年12月30日经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景德镇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全面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发〔2021〕28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发〔2022〕17号)等精神,扎实推进全市碳达峰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国统筹、节约优先、双轮驱动、内外畅通、防范风险”的总方针,把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聚焦“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目标,实施能源低碳转型行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行动、交通运输低碳建设行动、节能降碳提质增效行动、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低碳科技创新引领行动、碳汇基础能力提升行动、绿色低碳生活倡导行动等九大行动,坚持经济结构低碳转型,社会发展绿色转变,完善全市碳达峰工作组织保障、统计核算制度保障、金融税收资金保障、交流合作智力保障,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打造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国际瓷都”。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全市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等明显优化,特色优势产业比重显著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煤炭消费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基础设施建设低碳化水平不断增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推广应用取得重大突破,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碳汇能力巩固提升,有利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2.8%,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省下达指标,全市碳达峰基础有效夯实。
“十五五”期间,全市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等进一步优化,特色优势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重点行业苄Т锏较冉剑禾肯炎芰恐鸩郊跎伲褰嗟吞肌踩咝У哪茉蠢媚J街鸩浇ⅲ躺吞技际跹蟹⑷〉弥卮笸黄疲蓟隳芰ξ炔教嵘返吞悸躺⒄固逯苹苹窘∪5�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全市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
三、重点任务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能源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运行的重要物质保障,化石能源消耗是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来源,积极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系统,坚持安全平稳实现碳达峰目标并有序降碳。
1.提高化石能源利用效率。严格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推动全市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持续下降,保持石油消费处于合理区间,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大力实施化石能源消费减量替代工作。严格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推动清洁煤电项目建设,推进现役燃煤机组节能升级和灵活性改造。加快实施终端用能领域电能替代,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工程建设,有效提高终端用能设备的电气化率。严格控制建材、焦化、化工等行业的煤炭消耗量,保持非电用煤需求负增长。逐步调整油气消费规模,大力推进低碳燃料替代传统燃油,提升终端燃油产品能效,加快推进机动车和内河船舶等交通工具的电气化、低碳化替代。加快全市天然气发展利用,推进燃气配套改造工程、华润燃气LNG储备站项目建设,提升天然气、成品油等输送能力,加强储气设施建设,完善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机制。(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供电公司、景德镇发电厂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制定景德镇市新能源发展规划,统筹全市新能源开发工作,落实完成省下达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推动可再生能源项目有序开发建设。大力推进光伏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注重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实施“光伏+”应用模式,充分利用农业、林业、园区、市政设施、公共机构、居民住宅等资源,积极推进“光伏+”项目工程建设。探索推进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因地制宜建设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提高农用秸秆、园林废弃物等生物质利用水平,探索地热能开发利用。到2030年,风电、光伏和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达140万千瓦以上。(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委、市住建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进能源供应基础设施低碳建设,建立健全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强电网建设升级改造,建成满足城市发展需要,适应可再生能源大规模接入需求的城市电网。推进城市高压电网优化调整,加快220千伏环状电网建设,优化110千伏电网结构,推进青塘、新平、后港、景涌等220千伏及校场、杨范、乐南、站前、樟树坑等110千伏输电线路建设和高科技陶瓷产业园110千伏、220千伏变电站建设等输变电工程。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全面解决农村低压用电问题。到2025年,农村供电可靠率力争达到99%以上。加强“源网荷储”一体化协调发展,推动电化学储能、抽水蓄能等新型调峰设施示范应用推广,推动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协调同步发展,建成智能配电网,提升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完善用电需求响应机制和能力,探索建设虚拟电厂,充分发挥电力负荷需求侧响应能力,到2030年,全市电网力争具备5%左右的尖峰负荷响应能力。(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
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对全市碳达峰目标实现具有重要影响。要持续优化产业结构,推动工业低碳发展,加快化工、建材等行业率先达峰,加快陶瓷产业绿色转型,实现工业全面绿色高质量发展。
1.推动工业低碳转型。聚焦陶瓷、航空、精细化工和医药等重点产业,实施铸链强链引链补链和产业基础再造工程,打通“堵点”,补齐“断点”,不断提高产业链及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依托优势产业和龙头企业,不断扩展、延伸、完善产业链,提升产业关联度,推动行业上下游与企业间的协同降碳。加快传统产业绿色低碳改造,推动产业体系向低碳化升级转变,探索建立绿色制造和绿色供应链体系,培育一批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企业。大力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推动陶瓷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协同发展,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推广协同制造、服务型制造、智慧制造、个性化定制等“互联网+制造”新模式。(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建材行业碳达峰。强化建材行业产能控制,通过综合手段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严格落实水泥、平板玻璃行业产能置换政策,加强石灰、建筑陶瓷、墙体材料等行业管理。开展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加快水泥行业非碳酸盐原料替代,全面降低水泥生产工艺过程的二氧化碳排放。推广新型低碳胶凝材料、固碳矿物材料和全固废免烧新型胶凝材料的使用。优化发展建筑陶瓷产业,开发推广非金属新材料、海绵材料等新型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窑炉烟气脱硫脱硝除尘、清洁化能源以及智能制造、资源综合利用等共性技术。加快推进建材行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通过数据采集分析、窑炉优化控制等提升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促进全链条生产工序清洁化和低碳化。(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化工行业碳达峰。鼓励化工园区建设能源综合管理平台,实现能源管理数字化智能化,推动园区能量梯级利用和物料循环利用。推进重点化工企业实施清洁低碳生产升级改造,全流程推动工艺、技术和装备升级,加快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鼓励企业以电力、天然气作为煤炭替代燃料,有效减少燃料用煤,合理控制新增原料用煤,推动原料轻质化转型,提高低碳化原料使用比例。(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陶瓷行业绿色转型。积极进行陶瓷行业能源结构转型,增加清洁燃料的使用,推广电气混合模式、屋顶分布式光伏的开发利用。应用现代化发展模式加强能源管理,有效降低碳排放。建立烧成窑、干燥窑等设备用电、用气、废气排放实时监测系统,通过数字化管理降低用能成本。应用节能新技术,对现有工艺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开展清洁生产实验,降低陶瓷行业碳排放。探索陶瓷行业碳捕集利用和封存(CCUS)技术。细分陶瓷领域产品结构,探索与产品性能匹配的多元化减碳应用场景。(国家试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行动
探索建立建筑全生命周期能耗与碳排放管理机制,提升建筑能效水平,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加快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
1.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优化城乡空间布局,落实绿色低碳规划建设,科学确定建设规模,合理控制城乡建筑面积总量。推进先进绿色建筑技术示范应用,推动城市综合能效提升。推进城市安全系统建设,打造能够适应全球气候变化趋势的韧性城市。实施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创建行动,加大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推行施工管理和绿色物业管理。推行绿色施工,探索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智能化技术应用,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和智能建造融合发展,推行全装修住宅,减少建设过程能源资源消耗。在城市更新和城乡改造中落实低碳要求,严格执行建筑拆除管理制度,杜绝大拆大建。推进低碳城市、绿色城镇、绿色社区、绿色矿山建设。(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严格落实建筑绿色低碳要求,提高新建建筑设计建造水平。持续提高新建建筑和基础设施节能标准,推进建筑节能改造。开展高星级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等试点示范工作,机关办公建筑、国有企业投资的公共建筑等率先开展示范。运用智能管控技术对城镇公共机构建筑和大型基础设施实施改造升级,提高公共建筑智能化运行管理水平,推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和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建立健全建筑能效监管系统,开展公共建筑能效对标和能源审计,探索建立公共建筑运行能耗和碳排放限额管理及能耗信息公示和披露制度。落实公共建筑能耗定额制度,实施基于限额指标的用能价格差别化政策。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市政公用集团、市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大力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有效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规范化应用,积极开展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建设。充分利用工业厂房、公共机构、民用建筑等屋顶资源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积极推进浮梁县“整县光伏”试点建设。加大地热能勘查开发力度,探索地热能在建筑供冷和供暖的应用。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农业农村用能低碳转型。构建农村现代能源系统,推进绿色农房建设,加强既有农房节能改造,鼓励新建农房执行节能设计标准。建立基于屋顶光伏的农村新型能源系统,发展以光伏发电为核心的新型直流微网,增加农村用能供给。加强农村电网规划建设与升级改造,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鼓励和引导农机及时报废更新和升级换代,进一步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加快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农业机械、农用车辆、节能环保灶具的推广应用。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空气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交通运输低碳建设行动
着力提升绿色发展管理能力,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结构性、管理性、技术性节能减排,加强行业环保监管,集约高效利用资源,推动绿色生态公路、铁路、港口、航道、机场等建设,努力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交通运输体系构建,促进全市交通运输绿色发展。
1.提高运输装备低碳化水平。科学投放高效低耗、节能环保运力,推进绿色低碳交通运输发展。更新淘汰老旧车辆,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及时报废老旧车辆和高耗能高碳排放车辆,减少污染。优化公交车辆燃料结构,逐步加大LNG、CNG清洁能源公交车和纯电动公交车的投放,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到2025年,公交车、出租汽车(含网约车)新能源汽车分别达到72%、35%。到2030年,营运车辆、船舶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分别下降10%、5%。推进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使用新能源汽车,新增、更新公务用车优先使用新能源车辆。鼓励居民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积极培育电动汽车消费市场,促进电动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提高非营运交通领域运输设备低碳化水平。(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构建低碳交通运输系统。坚持客运零距离换乘、货运无缝衔接原则,完善综合交通枢纽集疏运设施短板,加大对公铁、铁水、空陆等不同运输方式运力衔接和组织协同,提高运输效率和一体化水平。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系统建设,加快节能环保交通运输装备应用,推进多式联运、接驳运输、滚动发班等先进的组织方式。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改善公共交通与步行、自行车、小汽车等不同交通方式之间的衔接换乘条件,建立以“城市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为主体的绿色出行系统。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交通运输行业,增强全市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能力。到2030年,城市绿色出行比例不低于70%。(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南昌铁路局景德镇车务段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交通基础设施低碳建设。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的绿色循环低碳建设与运营水平。大力推行新建交通基础设施生态设计与绿色施工管理,加强公路、航道沿线及港口、场站等周边区域绿化美化。推进公交场站、客运场站、火车站、机场、服务区等低碳设施建设,利用公交场站铺设分布式光伏等新能源设备,提高交通基础设施新能源利用率。引入社会资本建设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加快推进商超、车站、社会停车场(库)和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公共服务场所公用充电桩建设,逐步形成新能源车辆充换电设施服务网络,保障新能源汽车充换电需求。实施高新区新能源产业园项目,打造市区新能源汽车充电网,搭建新能源汽车智慧充电线上管理平台。到2025年,建设3000个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设施。到2030年,民用运输机场场内车辆装备等力争全面实现电动化。积极推动氢能应用试点,研究推进加氢设施建设,探索氢燃料电池在城市公交等领域应用。(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南昌铁路局景德镇车务段、景德镇机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创新智慧绿色物流发展。积极推动物流业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进综合物流园区、专业物流园区与制造业、农业深度融合,构建物流公共信息云服务等专业化物流信息平台,积极建设鱼山码头、鸣山码头等港区配套物流园,建成多式联运和干支衔接的综合性货运枢纽。推行物流装备标准化,提高水路、铁路货运量和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十四五”期间,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5%。到2030年,水路和铁路货运量占比达到23%。加快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及智能化物流设备的应用推广,提升物流业智能化水平。加快构建重点物流中心、公共配送中心和末端配送网点三级配送网络体系,形成高效、绿色、共享的城乡智慧配送网络,推进商业配送、冷链运输、搬场运输等城市配送业态和“线上+前置仓”、集市驿站等创新模式发展。(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南昌铁路局景德镇车务段、景德镇机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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