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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培育发展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发布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23-01-14 23: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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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培育发展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发布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近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政务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近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发布关于《深圳市培育发展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以下简称《计划》)的通知。

《计划》指出,全面激活应用场景。聚力推动工业、服务业、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等重点领域开放应用场景,形成场景供给多元态势。深化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围绕电子信息、汽车、先进装备、家电等重点行业,打造一批自主创新的工业软件应用示范标杆项目,不断提升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加快服务业数字化应用,鼓励企业运用数字技术开展集成创新,发展具有“在线、智能、交互”特征的新业态新模式。加快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加强政务服务、民生服务、社会治理等领域信息化平台和智能化解决方案研发应用。围绕数字化转型需求,拓展集成商、平台服务商等信息技术服务能力。

原文如下: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深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发布《深圳市培育发展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制造强市建设的工作部署,加快发展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集群,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情况

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是信息技术之魂、网络安全之盾、经济转型之擎、数字社会之基。本行动计划所指的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主要包括国民经济统计分类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2个大类中的13个中类。

(一)发展现状。近年来,我市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呈快速增长态势,产业规模位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2021年深圳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增加值2300亿元,软件业务收入、软件业务出口、软件著作权登记量均居全国前列,10家企业入选2021年度中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竞争力百强企业,6家企业入选2021年中国互联网企业综合实力百强企业,拥有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广东省实验室(深圳)等一批重大创新载体。

(二)发展机遇。一是软件云化趋势不断增强,云原生已成新生代软件的常见形态。二是软件智能化步伐明显加快,将大幅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三是大数据需求迅速提升,海量数据处理需求不断提高。四是多数软件开发者和企业使用开源软件,开源已成为全球软件技术和产业创新的主导模式。五是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提速,为产业发展提供广阔市场空间。

(三)存在问题。一是产业关键核心环节还需提升,基础软件、工业软件等部分依赖进口。二是产业结构有待优化,“独角兽”、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中坚力量还需加快培育。三是专业人才培育力度有待加强,还不能有效满足软件高质量发展需要。

二、工作目标

(一)产业规模持续扩大。到2025年,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集群增加值突破4200亿元,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若干细分领域成为新增长点。

(二)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到2025年,成功研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关键技术,部分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新建10家以上高水平研究院、实验室、创新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和创新载体,形成开源生态体系。

(三)人才引培成效凸显。到2025年,集聚一批在国内外具有行业引领作用的软件与信息服务高层次人才,新增软件从业人员达到20万人以上,建设若干特色软件产业学院。

(四)产业布局加快完善。到2025年,全市形成一核引领、多中心协同发展的产业新格局,中国软件名城建设提质升级,打造一批国家级、省级、市级软件名园,新增产业空间不低于300万平方米。

(五)产业结构更加合理。引进和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力争国家重点软件企业数量达50家以上,年营收超100亿元企业新增5家以上,年营收10-100亿元企业新增50家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产业集聚发展。大力引导各区发挥产业优势和资源禀赋,形成核心技术突破、新兴技术创新、应用技术融合的区域发展路径,推动软件园区向特色化、专业化、高端化发展。瞄准产业链关键薄弱环节和新兴技术领域,引进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独角兽”、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商务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聚焦产业生态创新。全面实施开源生态孵化工程、云创生态等构建工程,充分利用资源汇集和生态构建的协同共生效应,促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融合创新和可持续发展。鼓励面向生态创新发展重大需求,构建开放共享的生态创新链,重点支持企业牵头、战略科研平台与高校院所支撑、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创新联合体、制造业创新中心等。构建具备国际影响力的生态标准体系,鼓励生态主导型企业联合科研院所、行业组织等,加大基础共性标准、关键技术标准、应用示范标准的研制及推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创新引领能力。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培育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优势核心技术突破和共性关键技术研发能力,聚焦网络与通信、智能终端、超高清视频显示、新能源、数字创意、海洋经济、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需要,重点提升基础软件、工业软件等核心软件研发创新能力。紧跟未来产业发展趋势,加快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布局,在重点领域布局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组织产业创新需求,努力在基础理论与核心技术原始创新上带头突破、重点提升。(市科技创新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全面激活应用场景。聚力推动工业、服务业、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等重点领域开放应用场景,形成场景供给多元态势。深化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围绕电子信息、汽车、先进装备、家电等重点行业,打造一批自主创新的工业软件应用示范标杆项目,不断提升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加快服务业数字化应用,鼓励企业运用数字技术开展集成创新,发展具有“在线、智能、交互”特征的新业态新模式。加快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加强政务服务、民生服务、社会治理等领域信息化平台和智能化解决方案研发应用。围绕数字化转型需求,拓展集成商、平台服务商等信息技术服务能力。(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人才培育引进。强化产业链、创新链、教育链、人才链四链协同,为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智力支持。发挥本地高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的重要作用,加快软件学院及学科建设,探索具有深圳特色的软件人才产教融合培养路径。搭建全球软件人才流动服务平台,大力引进国内外软件高层次人才,争取更多软件人才享受深圳市人才政策。(市教育局、人力资源保障局、住房建设局、深圳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培育公共服务体系。支持建设代码托管平台、低代码开发平台、算法超市、软件工具超市、软件适配测试中心等创新研发服务平台,稳步提升产品推广、决策咨询、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等产业公共服务能力,为软件与信息服务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提供精准科技服务。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推动建立数据交易平台,引导市场主体通过数据交易平台进行数据交易。支持企业、行业协会、产业联盟、高校、科研院所等积极承接或谋划具有国内外重大影响力的软件与信息服务高端展会论坛,提升我市软件与信息服务领域国际影响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重点工程

(一)重点企业引培工程。优化生态主导型企业贴身服务、重点企业定期服务和中小企业常态服务工作机制,建立“潜在独角兽”、“准独角兽”企业、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发现遴选机制。鼓励企业加强生态体系建设,开放基础软硬件技术和优势资源,搭建生态孵化平台。引导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不断提升品牌核心竞争力,打造世界软件名品。编制深圳市软件产业招商引资清单,引进一批龙头企业、“隐形冠军”企业、重点项目、创新载体和战略咨询支撑机构。鼓励大中型企业依托信息技术研发应用业务机构,成立专业化软件与信息服务企业,并支持其做大做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产业布局优化工程。打造“一核多中心”的空间布局,支持南山打造核心集聚区、福田打造金融科技软件、电商物流软件集聚区、宝安打造社交娱乐软件、工业互联网软件集聚区、龙岗打造工业软件集聚区、罗湖打造现代服务业软件集聚区,支持各区结合自身特点发展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支持有条件的园区争创国家级、省级、市级软件名园。抓好创新型产业用房优化利用等举措,全方位保障企业特别是生态主导型企业、产业链关键企业的产业空间需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前海管理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源生态孵化工程。大力培育开源产业,构建自主开源生态,提升开源领域影响力、竞争力、话语权。促进开源操作系统从技术向商业化的转化,率先在消费电子、机器人等多个领域打造全球样板,重点吸引企业适配开源操作系统,壮大开源生态体系。支持开源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发展壮大,提升开源社区、知识产权、开源文化等专业服务能力,推进国际开源谷建设,引导开源项目孵化落地。支持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开源服务组织等健全开源软件测试与验证、开源元数据治理等开源软件治理体系和标准,帮助企业引入和贡献开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云创生态构建工程。加速构建基于云平台的创新生态,强化创新技术赋能、数字化赋能,加速产业互联网发展,培育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若干细分领域。提供云原生开发能力,覆盖研发、生产、供应链、销售、经营等全生命周期支持服务,赋能新兴技术领域企业创新发展。构建开放共享的通用云平台,为工业、文旅、教育、医疗、交通等领域提供领先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强化数字化赋能,打造创新驱动产业发展新范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核心软件突破工程。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各类创新主体加大核心软件研发创新力度,力争在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办公套件等基础软件和CAD、CAE、EDA、BIM、CIM等工业软件领域实现更多“0”到“1”式源头创新。鼓励生态主导型企业抢抓开源发展有利契机,重点支持桌面操作系统、服务器操作系统、关系型数据库等基础软件发展,加快物联网操作系统、云操作系统、云数据库、区块链云平台等新型基础软件自主创新。围绕工业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工艺、流程控制、安全保障等环节的生产制造需求,引进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业软件企业。(市科技创新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创新平台搭建工程。整合创新资源优势,高标准建设国家、省、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载体,重点推进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广东省实验室(深圳)等重大平台建设。(市科技创新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重点行业应用示范工程。着力推进软件技术在工业、服务业、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等重点领域的深度融合应用。面向制造产品全生命周期,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全面开展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智能产品、重大成套装备、数字化车间、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技术、智能工厂的开发和应用。加快服务业的创新应用,创新数字化智能化服务模式,推进智能出行、智能仓储、供应链金融、跨境电商、远程教育、智能诊断等应用场景开放。加快实现智慧城市全场景业务融合,建设优化大数据平台、公共数据共享平台、数据运营服务平台等智能中枢平台。聚焦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等领域,优化“i深圳”、“深i企”等系列服务内容,进一步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专业人才培育工程。实施“软件学科专业强链补链计划”,形成和软件集群协同联动的高水平学科集群,遴选一批强链补链专业,支持高等院校增设和强化软件、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技术专业。推进产教深度融合,鼓励和支持高校依托优势学科专业,主动融入产业园、科技园建设,联合龙头企业建设一批特色软件产业学院。完善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模式,鼓励高校和企业联合共建产教融合型企业。(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院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工程。有序引导各行业领域数据的归集、共享、开放,充分发挥数据要素在社会经济发展上的倍增作用。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工作,支持在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设立深圳数据交易所,建设全球领先的数据要素汇聚融合和交易服务平台。(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福田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市区联动、部门协同,强化产业发展的统筹协调,加强行业运行监测和综合分析,加大重大项目推进力度,协调解决跨区域、跨领域和跨部门的重大问题。联合科研院所、产业联盟、行业协会、战略咨询机构等形成产业促进智库咨询体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创新体制机制。探索建立监督包容审慎、准入合理规范、服务高效便捷的体制机制,加快形成新技术新产品的标准、认定、认证、定价、知识产权保护等制度体系。(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政策支持。出台软件产业发展政策,加大对人才培养、研发创新、应用场景、空间载体等方面的支持力度。落实好软件企业所得税减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增值税即征即退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政府资金和社会资本共同成立工业软件和基础软件基金,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软件产业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国资委、深圳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交流合作。依托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港口岸经济带建设,深化与港澳在软件与信息服务领域的交流合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创新委、商务局、民政局、前海管理局,福田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