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辽宁营口:重点开展光伏电池片、多晶硅等产品研发与技术攻关
辽宁营口:重点开展光伏电池片、多晶硅等产品研发与技术攻关4月20日,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营口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的通知,通知指出,在光伏组件生产设备方面,重点开展太阳能电池
4月20日,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营口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的通知,通知指出,在光伏组件生产设备方面,重点开展太阳能电池组件层压机、太阳能电池组件测试仪、太阳能电池分选机、组件封装配套设备等光伏组件高效自动化生产线设备研发与技术攻关。
重点开展光伏电池片、多晶硅及非晶硅太阳能电池、柔性非晶硅薄膜太阳能电池和非晶硅薄膜太阳能电池等产品研发与技术攻关。
原文如下:
营政办发〔2022〕8号
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营口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营口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业经2022年3月2日第十七届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营口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
《营口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根据《中共营口市委关于制定营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营委发〔2021〕3号)和《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营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营政发〔2021〕1号)编制。规划提出了“十四五”时期科技创新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是全市科技创新工作开展的重要依据,是加快推进营口迈进国家创新型城市行列的行动指南。
第一章 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十三五”期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营口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大力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事业蓬勃发展,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有力的支撑引领作用。
第一节 “十三五”科技发展取得成就
科技创新基础能力有力夯实。扎实推进全社会R&D经费投入稳步提升,R&D经费投入强度超额完成“十三五”规划预定目标,排名由全省第九位升至第四位。创新载体建设不断增强,全市拥有各类研发机构364家,其中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家、省专业技术创新中心28家、省级重点实验室5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68户、省级工程研究中心6家、省级工程实验室5家。创新主体培育体系初步形成,建立了“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雏鹰企业—瞪羚独角兽企业”梯度培育体系,科技型中小企业注册登记数达到283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72家,稳居全省第四位,雏鹰企业40家,瞪羚企业17家。科技成果产出丰硕,“十三五”期间共有15个项目获省科技奖励,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0.87件、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11件,超出“十三五”规划目标0.87件。
产业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推进科技创新引领产业振兴专项行动,围绕镁、石化、装备制造和5G+工业互联网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引领全市重点产业向精深化、精品化、高端化、精细化、智能化方向迈进。14个项目获国家计划立项、4个项目获省科技重大专项立项,多项研发项目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下一代高效光伏电池工艺装备技术、超纯镁砂等项目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电子商务、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新型服务等领域的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呈现出快速发展态势,老边网红小镇成为全国唯一一家全要素网红经济城。高新技术产品产值总量位居全省第3位,占规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42.9%;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总量位居全省第3位、占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38.0%,比2015年提高11个百分点。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明显增强。出台《营口市科技创新驱动发展落实方案》(营政发〔2016〕1号)和《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的实施意见》(营政发〔2016〕3号)等一系列科技创新政策文件,加快推动先进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全市已有400余家企业与130余所高校院所开展了产学研合作,先后与大连理工大学等国内24所高校、院所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在校地层面推进实施了一批合作项目。沈阳工业大学、大连理工大学、沈阳化工大学、辽宁大学相继组建营口研究院,中科院沈阳分院在营口设立国家技术转移中心营口中心。五年来,全市累计转化科技成果330项,技术合同成交额年均增长率达27%。
科技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实施“企业·博士双创计划”,2018年以来累计推进45个项目,有力地促进了高校院所同我市企业协同发展。加强院士资源引进,聘请院士作为市政府科技顾问并设立6家“院士专家工作站”。深度参与全省“海外学子创业周”活动,广泛开展国际间科技合作交流和人才引进。出台《营口市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实施办法》《营口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十条措施》及配套政策措施,大力引进国内外“高精尖”人才。全市高层次人才数量快速增长,现有国家级人才计划专家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62人、省级领军人才和优秀专家14人、“兴辽英才计划”人选11人、省“百千万”工程人选82人。
区域创新发展势头良好。营口高新区提档升位,实现了高新区、自贸区、综保区“三区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创新走在全省前列,是科技特色产业基地、科技金融试点园区、科技服务业集聚区、产学研示范园区、省级双创示范基地,辖区内中国北方安全(应急)智能装备产业园列为国家安全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单位,营口高新区是全市科技资源最密集、产业最先进、创新创业最活跃、改革开放最领先区域。鲅鱼圈区获批为省级创新型县(市、区),成为全省首次获批的六家省级创新型县(市、区)之一。
科技强农惠民成效显著。组织研发、引进、推广了一批新品种、新技术,水稻、水果、玉米等作物的优良品种选育走在全省的前列,农业科技贡献率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加强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推进大石桥市水稻、盖州市果蔬、鲅鱼圈区粮油加工、老边区食品等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快速发展。加强科技服务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农村科技特派活动”,在全省创新设立农业自然灾害应急科技特派服务团。建成国家及省级以上“星创天地”6家。
创新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加强政策制定与宣传落实,先后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科技强市的实施意见》(营委发〔2017〕28号)《营口市推进科技创新十项政策》(营政发〔2018〕1号)等20个政策文件,营造了良好的科技创新政策环境。加强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建设了一批各具特色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和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等载体,建成国家及省级以上众创空间9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4家、孵化器2家,营口科技市场建设稳步推进。连续举办三届中国·营口创新创业大赛,2020年晋级全国创新创业大赛企业数量实现历史性突破。
第二节 “十三五”科技发展存在问题
“十三五”时期,我市科技事业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仍然存在一些亟待破解的问题。
创新经费投入仍需加强。创新经费投入虽然增长较快,但R&D经费投入强度和财政科技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机构资金为支撑的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尚未完全建立,科技投入支撑重大科技创新的能力仍需提升。
科技创新策源能力不强。高水平高校院所和科技创新平台数量少,科技人才队伍总体规模仍然不大,特别是创新型人才、高层次领军人才数量不多,产业发展基础研究和“卡脖子”关键共性技术问题解决能力有待加强。
企业创新主体作用不强。企业创新内生动力未充分形成,掌握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数量少、规模小。
科技体制改革亟待深化。科研体系条块分割问题依然严重,全社会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的合力尚未充分形成;全链条、贯通式的科研布局尚未有效建成,创新链和产业链融合发展不够,科技发展还没有完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循环中。
创新生态环境有待优化。科技服务体系不够健全,特别是缺乏高水平、综合型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全社会创新意识、创新理念有待进一步提升,崇尚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舆论还未充分形成;科技法治和科研诚信建设需要进一步增强。
第三节 “十四五”科技创新面临形势
当前,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同我国转变发展方式形成历史性交汇,营口科技创新发展面临的国内外环境发生了深刻复杂的变化。
从国内外宏观环境看,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中美战略博弈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成为“十四五”时期最大的外部挑战和不确定因素。国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入攻坚阶段,新的增长动能尚未完全成长起来,给营口创新发展带来了新的挑战。从科技创新趋势看,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加速兴起,新一代信息技术加速突破应用,生命科学领域孕育新的变革,先进制造技术正在加速推进制造业向智能化、服务化、绿色化转型,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为营口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从国家战略布局看,我国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对新一轮东北振兴支持力度持续加码。营口作为辽宁省民营化程度最高的城市,集诸多国家战略于一身,是全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是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辽宁沿海经济带、沈阳经济区和“一带一路”四大国家战略叠加区域,也是辽宁自贸试验区“一区三片”组成部分,迎来了新的历史性发展机遇。
面对新时代、新形势、新需求,营口必须以更高站位、更大格局、更大魄力,直面问题和挑战,把科技创新摆在全市发展的核心位置,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力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全力增强创新驱动发展能力,加快形成经济发展新方式,推动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
第二章 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市两级党委和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之以恒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四个面向”战略方向,以建设创新型城市为引领,进一步夯实科技创新基础,增强创新发展策源能力,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领以五大支柱产业、三大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核心的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推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创新发展,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深化科技交流合作,打造区域创新发展高地,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为建设沿海强市、美丽滨城、幸福营口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高质量发展。聚焦产业发展重大需求,明确科技创新主攻方向和突破口,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转化应用,加快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以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
——坚持融通发展。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政策链深度融合,实现技术、人才、平台等创新要素集聚,加强科技资源优化配置,推动产业向中高端水平发展和现代产业体系建立。
——坚持深化改革。以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创业生态环境为出发点,发扬斗争精神,坚决破除制约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强科研管理制度改革,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以制度创新推动科技创新,为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
——坚持人才驱动。强化人才作为创新发展第一资源的作用,突出“高精尖缺”导向,积极探索吸引和集聚创新人才的多种渠道,营造有利于人才创新的社会文化氛围,充分激发人才的创新创业活力。
——坚持开放创新。主动融入布局全球创新网络和融入国内区域发展战略,加强国内外创新资源的利用,在更高水平上开展科技创新合作,推动建立广泛的创新共同体,加快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坚持科技为民。把改善民生作为科技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据人民的切身利益以及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把科技创新与改善民生福祉紧密结合,让更多创新成果由人民共享,提升群众获得感。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到2025年,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取得重要进展,科技创新基础得到有力夯实,科技体制机制创新改革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得到有力强化,全市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高,成为全省乃至环渤海地区创新产业发展十分强劲、创新生态环境优越、创新人才较为密集、创新成果相对突出的国家创新型城市。
——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R&D经费投入强度力争达到2.5%;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16件;技术合同成交额年均增速不低于25%。
——科技创新体系更加健全。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基地达到50家以上,省级以上孵化器、中试基地、众创空间和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达到30家以上,星创天地达到30家以上。
——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不断强化。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注册数达到100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超过600家;企业牵头组建实质性产学研联盟超过150个。
——产业创新能力不断提升。累计攻克关键技术20项以上,取得一批原创性、突破性成果;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100%,累计实施农村科技特派团不少于50个。
——科技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外国人才来华工作数达到200人次/年以上;培育引进高层次人才70人以上。
——创新高地建设取得新突破。营口高新区力争进入国家高新区百强行列,创新型县(市、区)数量达到2家以上。
第三章 夯实科技创新基础条件
全面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进一步强化创新主体培育,打造区域创新发展高地,有力夯实营口高质量发展的科技创新基础。
第一节 加强创新能力建设
围绕增强科技创新策源能力、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强关键技术项目攻关等层面,全面提升营口科技创新能力。
增强科技创新策源能力。实施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需求提出机制、“企业出题、能者破题”的项目凝练机制、产学研联盟协同创新的项目组织实施机制、以效益为标准的评价评奖机制等举措,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成果转化的主体。支持企业牵头组建技术创新联合体,推进构建实质性产学研联盟,通过产学研联合攻关,突破制约产业创新发展的“卡脖子”技术、前沿引领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制定出台支持加大研发投入的奖补政策,引导创新主体建立稳定的研发投入机制。支持科技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优化自身产权制度,探索股权和分红激励,激发企业形成创新内生动力。
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积极参与辽宁实验室和区域综合性国家实验室建设,持续推进“辽宁省化学助剂合成与分离省市共建重点实验室”创新发展,支持国内外科技实力雄厚的高校院所,在营建立研发分支机构;支持创新基础好、行业影响大、带动作用强的优势企业,联合高校院所、上下游企业共建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推动跨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推动科研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市级以上创新平台晋级省级、国家级序列。支持高校院所、创新型企业等高端创新资源和人才团队,在营口注册成立独立法人实体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开展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和颠覆性技术等研究开发。鼓励、引导企业内设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转变为独立运营、实行专业化和市场化运作的新型研发机构。鼓励重点创新龙头企业牵头,联合高校院所和社会力量成立产业技术研究院。支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航空遥感系统机库项目”建设,为实现“智能化航空管理”和“智能航空港”发展提供基础支撑。
加强关键技术项目攻关。鼓励和引导企业、高校院所主动对接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着眼营口科技未来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研究;推进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实行“揭榜挂帅”“赛马”等制度,开展产学研联合攻关,突破“卡脖子”关键技术,争取在重点领域实现突破,开发一批重大创新产品。
第二节 强化创新主体培育
大力培育和壮大科技型企业群体,加快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推动民营科技企业实现大发展,培养富有创新精神、冒险精神、科学头脑和国际化视野的优秀企业家队伍,不断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和作用。
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群体。实施“创新主体培育工程”,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雏鹰企业—瞪羚与独角兽企业的梯次培育体系。大力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推动孵化器管理运营公司持股孵化,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新创业孵化链条,高标准举办营口创新创业大赛。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建立营口市科技型企业培育库,定期筛选一批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后备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实行动态跟踪和服务管理。强化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建立雏鹰、瞪羚与独角兽企业培育的重点联系制度,不断提升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的服务水平。
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支持实质性产学研联盟建设,引导企业作为盟主,建立高校、科研单位、上下游企业、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共同参与、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技术共进的市场化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开发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相互促进。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平台化发展,支持其搭建专业孵化器、设立战略投资基金等,组织开展关键共性技术协同攻关,培育凝聚一批细分领域的中小型科技企业群体。制定出台“科技创新券”政策,对中小微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给予资金补助。鼓励国有企业探索以子公司等形式设立创新创业平台,促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与创新创业深度融合。
支持民营科技企业大发展。鼓励民营科技企业承担国家、省、市相关科技计划项目,深入实施重点项目“四个一帮扶”项目管家制度,促进民营科技企业“小升规、规升巨”。支持民营科技企业自建或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共建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创新平台。支持有条件的民营科技企业创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工作站;鼓励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到民营科技企业创新创业。推进“品牌营口”建设,引导民营科技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鼓励民营科技企业在境外注册商标和申报知识产权。规上工业企业中民营高新技术企业占比达到25%以上。
壮大创新型企业家队伍。实施创新型企业家培育计划,培养富有创新精神、冒险精神、科学头脑和国际化视野的优秀企业家队伍,推动更多具有国内、国际影响力的领军企业出现。加强企业家工匠精神培养,鼓励企业家保持战略定力,专注专长领域,推动细分市场单项冠军企业出现和发展。建立有利于企业家参与政府科技决策的机制,积极引导企业家在咨政建言、政策制定、对策研究等方面发挥作用。加大优秀企业家宣传力度,宣传企业家创新精神和社会贡献,营造关心、支持和帮助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良好社会环境。
第三节 打造创新发展高地
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为引领,以全市重点园区、特色产业基地、高新区为核心载体,促进平台、人才、资金等创新要素集聚,融入全省“一圈一带两区”新发展格局,建设全省区域创新高地。
推动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以创新型城市建设为引领,统领各项创新工作开展,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进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加强具有地方特色的创新发展模式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操作的“营口经验”向全省、全国推广。建立创新型城市建设的统计监测机制,动态跟踪、评价创新型城市建设进程,把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列入市对各相关部门、县级政府的考核范围,有力推进创建工作的开展。
推动建设创新型县(市)区。根据科技部《创新型县(市)建设工作指引》,以创新型县(市)建设为主要抓手,推动县域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引导各县(市)区根据资源禀赋、产业特征、区位优势、发展水平等基础条件,突出自身优势特色,探索各具特色的创新发展模式。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基础较好、产业创新发展特色突出的县(市)区建设国家创新型县(市)。
推动重点园区创新发展。重点支持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省级以上开发区,以及辽河经济开发区、营口市站前区核翼经济开发区等特色园区创新发展。支撑引领北部重点园区,主要发展铝精深加工、精细化工、新材料、光伏产业、汽保装备、跨境电商、商贸物流、金融、文旅等现代服务业和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营口提升生产服务能级、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关键承载空间。支撑引领南部重点园区,主要发展精细化工、精品钢材、港口物流、新能源、新材料、商务贸易文化旅游、温泉养生等产业,提升重点园区承载创新、创意、文化等城市功能,推进营口产业转型升级。支撑引领西部沿海重点园区,重点推进沿海集聚带临港产业高端化与集聚化发展,完善港口产业链和创新链,推动港口运营、物流运输、园区开发、金融服务等领域的协同创新发展。
推动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持续优化创新生态,推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建立高新技术成果产出、转化和产业化机制,发挥龙头企业作用,围绕生物降解材料和智能安防等领域,搭建一批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一批科技成果研发转化平台(中试平台),建设若干市场化运作的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推动行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研发,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探索以市场化为导向的企业协作机制,支持区内企业优先采购区内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产品与服务,鼓励上下游企业联合实施技术攻关,提升产品的科技水平,促进园区经济内循环,企业实现资源共享、协作发展,打造全市创新驱动第一中心,在国家级高新区排位有新突破。
第四章 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形成以现代农业为基础、“534”现代工业体系为主体、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产业体系。
第一节 支撑引领产业迈向中高端
加强重点产业基础研究,推进国字号研发机构入驻,促进产业链与创新链深度融合,支撑引领我市产业迈上全球价值链中高端。
加强重点产业基础研究。建立面向重点产业的基础前沿研究、共性技术研发、重大创新平台、高端科技人才和团队财政性资金长期稳定支持机制。引导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加大基础研究投入,与高校院所等共建研发机构和联合实验室,加强面向行业共性问题的应用基础研究和重大关键技术攻关。稳步扩大“省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联合基金”投入规模,提升参与省级基础研究计划能力。
推进国字号研发机构入驻。深化与中科院沈阳分院战略合作,发挥中科院沈阳分院营口院地合作办公室作用,积极促进中科院金属研究所、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沈阳自动化研究所等在我市企业设立院士工作站、联合实验室,提升前沿技术、颠覆性技术、现代工程技术的前瞻性研究能力,推动创新链条向前端移动。推动成立中科院营口产业技术研究院,深耕以“产研院+重点企业+产业化项目”为核心的科技成果产业化生态共生体系建设。
促进产业链与创新链深度融合。建立统计调查制度,每年对重点产业关键环节的“卡脖子”技术难题和重大产业技术创新需求情况进行调查分析,为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提供科学依据。建立稳定的软科学研究支持机制,定期发布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报告,引导引领相关企业开展技术攻关,跟随及赶超行业先进技术水平。
第二节 高质量做好“三篇大文章”
做好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以科技创新再造营口“老原新”产业竞争新优势。
数字赋能改造升级“老字号”。推动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加快推进优势产业数字赋能,促进制造业向智能、绿色、高端、服务方向转型升级。
——推进食品加工产业创新。以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沿海产业基地、辽河开发区为重点发展区域,充分发挥应用场景和数据资源优势,支持企业通过数字化手段升级生产装备,实现生产线全流程数字化。
——推进汽保及零部件产业创新。以老边区、高新区、辽河开发区为重点发展区域,支持企业运用智能技术和智能装备实施技术改造,推进人工转机械、机械转自动、单台转成套、数字转智能的智能化改造升级。
汇聚要素深度开发“原字号”。加强钢铁、石化、铝、镁等原材料及深加工行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以及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与示范,推动“原字号”企业向资源开发和精深加工发展,推动“原字号”绿色化、数字化、智能化建设。
——推进钢铁产业创新。以老边区、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沿海产业基地为重点发展区域,推广新技术、新装备,提高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补齐钢铁产业短板,提高钢铁产业智能制造和融合创新水平。
——推进石化产业创新。以仙人岛开发区、沿海产业基地、老边区为重点发展区域,整合科研开发、产业孵化、工程应用等各环节创新要素,加速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优化提升特色精细化工产业,延伸发展化工新材料产业。
——推进铝产业创新。以沿海产业基地、大石桥市为重点发展区域,发展壮大铝循环利用规模,促进铝加工产业结构调整,不断提升绿色发展水平,打造高中低档结合、专精特新各异、配套协作完备、集群效益明显的国内铝产业发展重点区和高端产业链聚集区。
——推进镁产业创新。以大石桥市为重点发展区域,推进各类涉镁创新载体建设,完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加大对镁建材、镁化工、镁合金、功能镁制品的技术突破、产品研发与市场推广,加快形成多点支撑、多元发展的产业新格局,进一步巩固、提升“中国镁都”国内国际优势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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