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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玉环:以光伏整县推进试点为契机 支持有条件企业申报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23-01-03 12: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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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玉环:以光伏整县推进试点为契机 支持有条件企业申报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12月30日,玉环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实施“碳均论英雄”改革深化产业绿色低碳发展的实施意见》(

12月30日,玉环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实施“碳均论英雄”改革深化产业绿色低碳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件指出,积极推进市场化交易。坚持以市场化为导向,全面开展用能权交易改革,推动能源要素更高效配置。支持相关企业参与碳交易市场。以光伏整县推进试点为契机,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申报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支持企业参与绿色电力交易。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碳资产管理工作。

原文如下:

现将《关于实施“碳均论英雄”改革深化产业绿色低碳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广泛征求社会意见,请于2023年1月29日前以书面或邮件等形式反馈给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产业科。

邮件信函地址: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新城中路甲98号)

邮编:317600

联系电话:87239126

邮箱:154179441@qq.com

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2月30日

关于实施“碳均论英雄”改革深化产业绿色低碳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一、重大意义

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也是倒逼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转型机遇。为加快推动高碳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倒逼高碳低效企业改造提升或退出,玉环市特决定率先实施“碳均论英雄”改革,将能耗、碳排放纳入企业综合绩效评价,促进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助力全市碳达峰目标顺利实现,为全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发展经验。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实现碳达峰为总目标,将“碳均论英雄”改革作为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倒逼产业转型升级最紧迫最关键最长远的核心抓手,深入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持续优化综合评价体系,大力发展低碳产业集群,为加快实现玉环产业低碳化绿色化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创新。在充分借鉴“亩均论英雄”改革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全市绿色发展的现实需要,创新以“碳”为核心的“碳均论英雄”改革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坚持低碳导向。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战略导向基础上,建立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把低碳发展与转型发展结合起来,促进增长方式的转变。

坚持政策引导。以“碳均效益”为核心,以市场化配置为导向,以差别化措施为手段,完善激励倒逼机制,优化产业政策,促进优胜劣汰,不断增强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

坚持双向发力。加强政府的激励措施和组织协调,建立有利于产业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环境和服务平台。积极发挥社会组织、科研院所、企业和公众的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合力推动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目标。

2022年,选取有条件的工业企业全面开展“碳均论英雄”综合评价,启动构建与“碳均论英雄”相匹配的激励机制,稳步推进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指标下降。

到2023年,在所有工业企业全面开展“碳均论英雄”综合评价,与“碳均论英雄”相匹配的激励机制初步构建,全市经绿色低碳竞争力能力显著提升。

到2025年,“碳均效益”综合评价制度相匹配的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产业创新升级机制全面形成,低碳绿色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区域“碳均效益”在全省保持先进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碳均效益”综合评价体系。

1.以工业企业为重点,全面开展企业“碳均论英雄”评价,建立导向清晰、指标规范、权重合理、分类分档、结果公开的“碳均效益”综合评价体系,加快形成效率高、排放低、创新强、质量优的具有玉环特色的现代化工业体系。

2.电厂、燃气、给排水、垃圾焚烧、污水处理、固废危废处置等公益性企业,可暂不参与“碳均效益”综合评价,但应当对标对表行业先进水平,深入挖掘自身节能减碳潜力,服务全市绿色低碳发展大局。

3.适时推进产业集聚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园区、小微企业园区等产业园区和特色小镇“碳均效益”综合评价,谋划推进乡镇(街道)等“碳均效益”综合评价。相关评价办法另行起草。

(二)率先开展工业“碳均论英雄”综合评价。

1.建立评价方法。评价分为规模上工业企业和规模下工业企业两个部分,分别根据企业上一年度各项指标数据,以碳排放、能耗、税收等相关指标为重点,科学制定指标和相关权重(详见附件1),并统筹考虑企业对玉环市产业链强链补链的影响,计算企业得分,并按照不同等级分成绿、蓝、橙、红四档。

2.评价结果认定。原则上每年6月底前,对上年度基础数据进行汇总上报。每年8月底完成评价工作,评价结果确定前应进行公示,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市长办公会议)讨论审定。

3.实施动态管理。

(1)对绿、蓝、橙、红四类企业的分类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在下一年6月底前更新企业上一年度数据,并根据上一年度数据进行重新评价,按评价得分调整评级。

(2)对上一年度新进规模上工业企业、新设立企业、个转企企业、列入“小升规”培育以及新项目竣工投产之日起三年内的企业只进行评分评级,不实施差别化政策和措施;连续三年“小升规”培育未成功的,实施差别化政策和措施。

(3)对经法院判决实施资产(破产)重组的困难企业,在自重组之日起3年内只进行评分评级,不实施差别化政策和措施(企业主动要求的除外)。

(4)坚持集体研究决定。对符合“一票否决”“保送”“兜底”“限制”等要求的企业,要规范注明理由,报经“碳均论英雄”工作组集体研究决定后,方可执行。

(三)构建“碳均论英雄”评价结果应用机制。

1.建立要素差别化配置机制。制定出台专项差别化政策,对绿、蓝、橙、红四类企业依法依规实施用能、财税、金融、土地等资源要素差异化配置,重点突出用能预算化管理、用能价格等与低碳发展相关的要素差异化配置。

2.发挥绿蓝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实施“碳均效益”领跑者行动,以绿色工业企业为重点,定期发布全市分行业耗均、碳均指标领跑者名单,树立先进典型,总结企业低碳发展典型经验做法,引导企业对标先进、补齐短板。支持相关企业申报国家、省级绿色低碳工厂。支持行业领跑企业股改上市、并购重组,在政府性评奖评优、试点示范项目申报、重点科技项目攻关、重大创新载体建设、人才引进培养等方面给予倾斜。

3.加大红橙企业改造提升力度。深入开展全域工业治理,以红色、橙色工业企业为重点,尤其是其中金属熔炼、塑料制品、表面处理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要通过产业引导、节能技改、淘汰落后产能、“精益+数字”等方式实施分行业分类改造提升。

4.积极推进市场化交易。坚持以市场化为导向,全面开展用能权交易改革,推动能源要素更高效配置。支持相关企业参与碳交易市场。以光伏整县推进试点为契机,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申报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支持企业参与绿色电力交易。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碳资产管理工作。

(四)健全低碳产业集群培育发展机制。

1.加快发展一批低碳产业集群。加快汽车零部件向产业链中红高端迈进。推进水暖阀门产业向高端化、集成化转型发展。推进工程机械、机床、药械包装、缝制设备等特色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培育可再生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绿色环保等新兴产业,形成一批低碳高效新兴产业集群。推动工业领域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发展,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技术改造,组织实施节能减碳技术改造重点项目。

2.建立产业项目低碳准入制度。加快研究建立地区低碳产业指导目录,全市产业项目招商优先考虑低碳产业指导目录确定的产业方向项目,针对未纳入低碳产业指导目录的产业方向项目,在供地、项目立项等环节从严管控。定期发布全市主要行业新增项目耗均、碳均指标规范指南,新建项目须达到规范指南相关行业确定的耗均、碳均水平。强化项目环评、能评等环节作用,项目环评、能评要将耗均、碳均水平作为评价的关键指标,严格项目准入门槛。探索企业碳排放预算机制。

3.强化企业低碳发展精准指导。组织开展企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重点针对橙色、红色等级企业分类推进节能诊断,开展企业能源利用效果评价、节能潜力分析,指导企业有针对性开展节能改造。推动企业完善能源管理体系,推进企业能耗在线监测(产业链预警机制),组织开展企业能源管理培训服务,鼓励第三方服务企业为企业提供能源管理服务,提升企业能源管理水平。结合“整市推进分布式光伏试点”推进工作,组织光伏服务商积极对接工业企业,提供全流程服务。

4.加大核心低碳技术科技创新。紧密衔接省科技创新尖峰、尖兵、领雁、领航四大攻关计划,围绕汽车零部件、水暖阀门、工程机械、机床等重点领域,进行重大科技攻关,为工业领域低碳发展提供解决方案。加速低碳先进技术转化,引进消化国内外先进低碳技术。培育企业创新能力,支持龙头企业成长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加快培育更多“专精特新”企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下,分设“碳均论英雄”工作组,建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级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组,负责推进相关工作开展。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负责牵头抓好政策协调和年度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提供评价基础数据并确保真实有效,形成工作合力。

(二)明确工作职责。

市级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按职责分工,根据“碳均论英雄”改革以及综合评价结果应用,合力做好相关工作。具体见附件4。

(三)数智平台助力。

依托现有“亩均论英雄”数智平台,迭代完善相关“碳均”功能。市级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统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上报“碳均论英雄”综合评价有关数据并录入数据平台,为“碳均论英雄”数智平台提供数据支撑。

(四)严格督查考核。

将“碳均论英雄”工作推进情况作为市级相关部门、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可落实、可考核、可量化的“碳均论英雄”目标考核体系和赛马机制,加强对工作进展情况的跟踪督查、定期通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建立长效机制。

(五)加强宣传引导。

企业“碳均论英雄”评价工作要按照实事求是、透明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相关评价细则、计算方法、评价结果等要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企业典型做法,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切实转变企业发展理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1.玉环市工业企业“碳均论英雄”综合评价实施办法

2.工业企业碳排放量核算方法

3.玉环市“碳均论英雄”改革部门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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