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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略阳县: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 持续推动光伏发展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22-11-11 12: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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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略阳县: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 持续推动光伏发展11月11日,略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略阳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快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加速能源体系清

11月11日,略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略阳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快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加速能源体系清洁低碳发展进程,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持续推动光伏发展,推动非化石能源成为能源消费增量的主体。

原文如下: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及直属单位,驻略有关单位:

《略阳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略阳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4日

略阳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目 录

第一章 略阳县生态环境保护面临形势

第一节 主要成效

第二节 存在问题

第三节 战略机遇

第二章 略阳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编制依据

第四节 主要目标

第三章 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第一节 优化布局,促进区域空间绿色低碳发展

第二节 调整结构,推进产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

第三节 创新机制,引导生产生活绿色低碳发展

第四章 推动碳达峰工作,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第一节 有序推动碳达峰行动

第二节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第三节 主动适应气候变化

第五章 强化协同控制,持续改善大气环境

第一节 加强污染物协同控制

第二节 持续推进重点污染源治理

第三节 加强其他涉气污染物治理

第六章 坚持统筹推进,提升水生态环境稳定性

第一节 强化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系统治理

第二节 加强重要流域环境保护

第三节 持续深化水污染治理

第四节 积极推动水生态修复

第七章 推进系统防治,提升土壤和农村环境

第一节 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源头防控

第二节 推进土壤安全利用

第三节 实施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

第四节 深化农业农村环境治理

第八章 加强生态监管,当好秦岭卫士

第一节 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第二节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第三节 实施重点生态系统保护工程

第四节 落实生态保护修复统一监管

第九章 强化风险防控,严守环境安全底线

第一节 着力强化环境风险预警防控与应急管理

第二节 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处置

第三节 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第四节 持续推进重金属与尾矿库污染防控

第五节 强化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

第六节 提升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水平

第十章 深化改革创新,提升现代化治理水平

第一节 健全生态环境管理制度体系

第二节 发挥市场机制激励作用

第三节 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第四节 开展环境治理全民行动

第十一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第二节 加大投入力度

第三节 强化宣传引导

第四节 加强实施评估

第一章 略阳县生态环境保护面临形势

第一节 主要成效

“十三五”期间,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引领下,县委、县政府牢固树立和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服务大局、优化发展、惠泽民生为主线,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力度,以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为主的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果,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显著增强,美丽略阳建设迈出新的步伐。

(一)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2020年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54天,优良率达97%,城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27微克/立方米,优于国家空气质量II级标准。全县主要河流水质优良断面比例为100%,县城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获评“全国第一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土壤环境质量稳定安全,土壤安全利用水平稳定提升。全县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物排放总量较2015年累计分别下降5.8%、5.7%、18%、15%。全面完成“十三五”市上下达的考核任务。

(二)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果。蓝天保卫战成效显著。围绕“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六项举措,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全县12家喷漆工艺的汽修厂安装光氧催化处理设施,19座加油站全部安装油气三次回收设施,实现了工业废气有组织排放全面达标,大力推进“清炉”行动,全县餐饮业清洁能源普及率达到90%以上。实现城区集中供热8万平方米,淘汰“黄标车”163辆。碧水保卫战全面推进。深入贯彻实施《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以河(湖)长制为引领,全面推进嘉陵江、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优良水体占比保持在100%。持续开展规模以上排污口和工业污水治理成效巩固,嘉陵江干流排污口治理、铁路片区生活污水处理站和白雀寺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基本建成。继续巩固工业污水治理成果,全县90%以上的工业污水实现了重复利用。净土保卫战初显成效。配合完成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状况详查。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制定并实施《略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0)》,全县累计建成镇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厂)45个,治理污水沟渠88处,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有效管控行政村超过50%。建成了24个村的垃圾收集转运设施。

(三)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作扎实推进。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初步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比例39.27%。深入推进秦岭问题“清零”“绿盾”和“青山”专项行动,整治秦岭生态环境“五乱”总台账问题71个。开展开山采石专项整治,关停露天石场4家,治理恢复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环境面积10.5公顷。硫铁矿区综合治理加快推进。积极推进国土空间绿化行动,森林覆盖率达到69.65%,成功创建“中国天然氧吧”。秦岭珍稀野生动植物数量不断增加,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地位得到有效巩固,生态系统格局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得到巩固。

(四)生态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不断强化应急队伍建设,有效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突发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严格履行环境应急管理规章制度,编制印发了汉江、嘉陵江重要支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略阳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新建200余平方米的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应急物资和应急监测设备,在345国道甘肃入略阳段设置了危险化学品运输检查站,危险化学品运输管控进一步加强。建立了全县尾矿库建立规范的环境应急管理台账。全县医疗废物集中规范处置和安全转运率100%。放射源与射线装置辐射环境安全可控。

(五)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推动环境监测与监察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落实《汉中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汉中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责任追究、排污许可制、河(湖)长制、“三线一单”等环境监管制度逐步完善,基本建立生态文明制度的“四梁八柱”。政府、企业、社会共治的环境保护体系初步建成。大环保格局加快形成,成立由县委书记挂帅、县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高规格成立“略阳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和“略阳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制定并印发了《略阳县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办法》《略阳县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略阳县网格化监管责任方案》等文件,建立健全了全县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全社会“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良性机制更加成熟。

(六)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明显增强。围绕“6.5世界环境日”“平安建设”“国家安全日”等主题,深入开展环保“六进”“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日活动”“环保知识网络答题”“环保科技三下乡服务宣传月”等各类宣传活动。依托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紧扣污染防治攻坚战、环保督察等重点工作进行集中宣传,有效引导公众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正确认识保护与发展的协同关系,树牢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理念,公众对环境满意度逐年上升,绿色循环发展逐步深入人心。

第二节 存在问题

新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转向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并重,由城市为主拓展到城乡融合,大气环境治理由控制传统污染物向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转变,水环境保护由流域污染治理向“三水”统筹、水陆统筹转变,生态环境保护更加突出精准性、系统性和整体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重道远。

一是绿色发展质量和效益有待进一步提升。传统发展模式和路径的惯性依然存在,绿色发展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产业低碳转型进程有待加快。生态红利尚未充分转化为经济红利和富民优势,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效益路径不够明晰。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尚未根本改变,天然气、光伏等清洁能源的利用规模依然偏低。交通运输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二氧化碳排放达峰任务艰巨。

二是高位保持生态环境质量压力叠增。大气改善成效尚不稳固,结构性大气污染问题仍然存在,高耗能产业占比大,散煤污染问题未能彻底解决,钢铁、火电、矿产冶金、水泥等传统行业发展带来的防控压力较大。县城大部分区域非道路移动机械、扬尘面源等精细化管理水平不高。空气质量改善空间逐步压缩,后期末端治理空间和减排潜力较小。能力建设和治理资金投入还需加大,在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与氮氧化物协同管控尚无有效手段,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难度加大。水生态系统健康水平不高。水环境质量面临着“天花板效应”,进一步提升改善难度越来越大。由于全县断面均为Ⅱ类以上优良水质标准,提升空间有限。水生态修复能力亟待加强,实现全流域污染源精细化管控难度较大。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仍需提升和优化,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管网互联互通仍需加强。土壤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较为薄弱。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及管控工作基础薄弱,污染防治监管体系亟待完善,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有待提升。农村整体环境与美丽乡村之间仍存在差距,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治理难度大,环境污染隐患依然存在。

三是环境风险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略阳全境处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东部片区汉江流域属于“南水北调”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重大,发展空间受限,另一方面,生态空间遭受挤占、碎片化、功能退化等问题依然存在,自然灾害易发,山水林田湖草保护和修复系统性不足,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有待进一步提升。重金属污染存在隐患,通过两轮的监测排查,发现我县部分企业的水、固废存在铊浓度异常问题。环境风险防控任重道远,来自境外的环境污染隐患较多,引发流域污染事件的风险很高。全县33座尾矿库和过境危化品运输仍是流域水质安全的潜在威胁。

四是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亟待提升。生态监测评估基础薄弱,生态本底不清。生态环境治理合力有待加强,污染问题发现机制仍需进一步落地见效。环境治理的市场手段和社会参与程度仍然偏弱,资源环境产权制度尚不健全,市场配置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监管能力建设滞后,基层环保人员和装备配置与新形势下环保诉求不相适应,编制少、任务重,对“互联网+”、大数据、卫星遥感、无人机等先进信息技术的创新融合应用不足。

五是生态环境意识有待提高。传统的社会生活方式和消费观念尚未根本转变,以大量消耗资源、能源来求得生活舒适的传统消费观念仍然存在,节约资源、能源的生态消费观念尚未建立,节水、节能、绿色出行等尚未真正成为人们的自觉行为,广大群众参与环保监督、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决策的主动意识还不够,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和保护自然的意识还没有真正形成。

第三节 战略机遇

“十四五”时期,是一个崭新的起点,是在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期,也是略阳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美丽略阳建设的关键期、窗口期、攻坚期,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实现新突破、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实现新跨越的重要机遇期。

面临机遇:从国内看,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汉江生态经济带、西部陆海新通道和应对气候变化等国家重大战略深入实施,中央全力推进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力度不断加大,为高质量绿色发展和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提供重要推手。从省内看,省委、省政府继续将绿色循环确定为“十四五”陕南区域发展战略,交予了探索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产业发展相融合的新模式、打造全国优质生态产品供给基地、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等重点任务,为略阳高质量绿色发展注入新动能。从市内看,汉中市着力打造“生态之都”,建设区域中心城市,赋予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全新的历史使命。略阳产业基础牢固,生态资源禀赋得天独厚,“十四五”时期我县必须紧抓“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向实践纵深转化的历史机遇,更高水平推进新时代美丽略阳建设,充分挖掘自然生态优势,坚持走好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之路,奋力打造绿色转型略阳。

综合判断,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略阳县打造绿色循环转型发展示范县,高质量绿色发展态势向好,发展韧性强、潜力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处于大有可为而且必须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交织、动力与困难并存,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然任重道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锚定2035年美丽中国建设目标,落实碳达峰目标、碳中和愿景,树立底线思维,保持战略定力,全力推动绿色低碳转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努力开创生态环境保护新局面。

第二章 略阳县“十四五”生态环境

保护的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落实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总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突出“一立四振兴”战略定位,统筹推进“提气、降碳、强生态,保水、固土、防风险”,坚决当好秦岭卫士,全面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打造“健康养生地、秦岭会客厅”,建设绿色循环发展示范县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保障。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新发展理念引领。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对经济发展的优化调整作用,保持战略定力,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以巩固环境质量稳定性为核心。强化环境治理、生态修复、应对气候变化相统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以生态环境质量稳定性持续提升倒逼污染物减排和结构调整,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更加注重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坚持减污增容并重,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巩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改善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聚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运用科学思维、科学方法、科技手段,精细管理、分类施策、对症下药,提高污染治理措施的靶向性和针对性,实现问题、时间、区位、对象和措施“五个精准”,用法治方式治理污染,以法治力量保护生态环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展广度,扎实有序推进,巩固提升现有工作成果。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完善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深化落实改革各项举措,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形成与治理任务、治理需求相适应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第三节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2020年3月3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21年9月22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21年11月2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33号)

《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试行)》(环环评〔2021〕108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固体〔2022〕17号)

《关于印发“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环土壤〔2021〕120号)

《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环土壤〔2022〕8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陕政办发〔2021〕25号)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汉政办发〔2021〕54号)

《略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略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略政发〔2021〕13号)

第四节 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取得重要进展。空气质量全面改善,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水环境质量保持优良;土壤安全利用水平持续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稳步提升,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加快形成,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进,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加快形成,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

展望2035年,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青山绿水蓝天成为常态,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显著提高,空气质量根本改善,水生态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总体恢复,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让略阳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

专栏1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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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 ]为五年累计变化值;2.—表示无该年数值;3.以上指标以市上下达指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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